宗教、科学、文化反思录(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联系着迈克尔逊---莫雷实验,另一朵“乌云”和麦克斯韦---玻尔兹曼能量均分学说有关。然而,正是这两朵“乌云”在20世纪酿起了一场空前的暴风雨,诞生了相对论和量子物理学。

人们知道,西方的思维方式是以形式化的逻辑体系为基石的,因之数学化便成了判定所有自然科学乃至社会科学(如经济学)是否发展成熟的标准,在19世纪末,数学、逻辑工具也日益完善,亚里士多德的演绎科学的理想近乎实现,人们期望着全部数学定理的形式化。然而,20世纪以来,哥德尔不完全定理证明在形式体系中完备性和一致性不可得兼,由此打破了西方追求完美的逻辑形式化体系的迷梦,在量子力学领域内,海森堡发现了测不准原理,使决定论的物理定律变为统计性的几率描述,爱因斯坦和维特根斯坦在陷入苦恼时终于发现人类的理性是有极限的,爱因斯但推崇直觉在科学发现中的作用,维特根斯但认为理性限度外的东西就不要用语言去描述它。这样,自60年代以来随着科学哲学的研究进展,后现代思潮和非理性主义兴起,展开了对神圣化了的脱离人文文化传统的工具理性统治和“科学主义”的批判。



另外,西方自工业革命以来形成一种信念,认为大自然的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人类可以在征服自然中获得经济的无限增长和尽情的物质享受,而不须向大自然支付什么。高科技发展带来的社会进步是不可停止的,人类社会没有增长的极限。然而“科技万能”的工具理性固然改善了人们的物质生活,但也同则带来了生态环境的破坏。这种大自然的报复终于延伸到文化层次,人成为科学技术产品的奴隶,环境污染的危机带来人类心理上、生理上的多种社会病。因之,自70年代以来西方社会人们的生态环境意识觉醒后,中国道学回归自然的生态智慧受到许多西方有识之士的欢迎。

人们看到,本世纪西方社会的科学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和划时代的进步,这个进步的最有意义的特征,就是打破了几个世纪以来人们对科学技术的迷信,揭露了“科学主义”、“技术主义”和“工具理性万能”的思潮奴役人类的危险。这样, 20世纪与其说是科学的世纪,不如说是在科学面前恢复人的尊严的世纪。

更为有趣的是,本世纪末期有关人的生命潜能和所谓“超心理学”的研究由于同旧的科学理论范式相冲突在科学界引起一次次争议,人们发现在这个学术领域还被一片乌云笼罩着。美国等发达国家某些权威机构投资研究人体生命潜能和异常心灵效应早已不是什么秘密,俄罗斯字航之父齐奥科夫斯基和中国的导弹之父钱学森教授都支持人体科学和心灵潜能的探索,这大概并非由于他们不懂“马列主义和自然辩证法”,也决非像某些出尽风头的伪科学家含沙射影地暗示他们对科普知识的愚昧和无知!

现代科学对于宏观的宇宙和微观的基本粒子都有了较明确的认识,而对于人本身,人的大脑及其精神活动,对于生命和心灵的本质却知之甚少。这个研究领域是科学、哲学、宗教三者相互交叉的领域,古代宗教家的心灵体验和修炼实践需要从现代科学和哲学的角度重新审视,现代分析心理学家荣格对中国内丹学及心灵异常现象的研究成果将会得到高度评价。生命科学将成为21世纪的带头学科,现代生理心理学、心身医学、脑科学特别是认知科学将获得突破性的进展。

(五)

然而在中国,由于我们照搬了西方的现代科学及20世纪之前的科学迷信,广大民众对于科技促使人类最终进步并造福人类这种启蒙主义者制造的神话深信不疑,面对工具理性万能的思想会给自己带来生态破坏等灾难性的后果缺少根本的反省,而是迫不及待地实行以西方工业化为模本的现代化。

在宗教上,中国的思想家更是缺少睿智的反思和元宗教意识,对宗教的文化功能认识不足,仍然把宗教的全部功能都视为“鸦片”。再由于中国历史上发生过鸦片战争,鸦片的含义不仅是麻醉剂,而是一种祸国殃民的毒品,全国人民恨之人骨。特别是我国由于长期受前苏联反宗教、无神论宣传的巨大影响,多数人缺少宗教学知识,学术界也有一些人认为宗教信仰是愚昧无知,是“傻子遇到骗子”,从而把宗教同科学、哲学对立起来。

近几年某些假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权威”继续坚持西方文化中心论的顽固立场,散布西方早已过时的“科学主义”、“技术主义”思潮,危言耸听地打着“反伪科学”的幌子否定宗教学的学术研究成果。他们将道教斥为“封建迷信”,将内丹学斥为“伪科学”,将术数学斥为“精神垃圾”,迷惑了不少群众。他们无视党的宗教政策,其舆论导向错误地把宗教等同于迷信活动,认为反迷信就要反宗教,连研究宗教的学者也横加迫害。

在这方面我国曾有过历史教训,宗教学的研究时紧时松地受到批判封建迷信政治运动的冲击。从50年代后期中国大地泛起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狂想,到“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宪法》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被否定,宗教文化被斥为“封建迷信”,宗教学的研究被划为禁区,不仅宗教界爱国人士深受其害,而且连马克思主义的宗教学者也不遑宁处。

社会实践证明那种认定宗教是封建主义、资本主义的反动、落后意识形态,企图依靠行政命令或其他强制手段一举消灭宗教的想法或做法,是背离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是完全错误的和非常有害的。



(六)

人类文明都不能没有自己理想的超越世界,例如西方人的“上帝”,中国儒家的“天”,佛教的“佛”,伊斯兰教的“真主”乃至老子的“道”,这种一切价值之原的超越世界是文化体系的支点,它在人类文明中的位置是不可取代的。在宗教中,“道”、“上帝”、“天”、“佛”、“真主”等都是无限的本体,而对无限本体的终极信仰恰恰是元宗教精神的支点。世界上的一切有限之物,诸如国家、民族、圣人、领袖、科技、教派、主义、学说等,皆不能承担人的终极信仰。一个国家或民族一旦将有限之物误导为信仰对象,往往会产生狂热的偏激情绪,造成仇恨、残杀、压迫等可怕的后果,这是人类社会历史经验反复证明了的。

信仰不含历史规定性及局部利益的无限本体,则可产生一种悲天悯人的信仰情怀,一种敬畏和“原罪”的自我反省意识,从而发现人类心灵深处的良知,为社会造成一种慈善和宽客的价值观念,由此提高本民族的伦理素质和生存质量。对无限本体的信仰是宗教的根本特征,而对有限之物的信仰则是迷信,由此可知,信仰对象的不同确定了宗教和迷信的根本界限。

“元宗教”不同于被统治阶级利用的具体宗教,尽管统治集团以把某种具体的宗教利用为麻醉人民的精神鸦片和控制人心的工具,但元宗教对无限本源的信仰情怀却是统治者无法抹煞的。元宗教精神源于对无限本体的敬畏和信仰,是对人类“原罪”和现世罪恶的反省及人类生存理想信念的忘我追求,它超越于现世的具体宗教,但又体现在现世宗教特别是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乃至道教之中。

在历史上,当统治阶级蜕变为少数人的利益集团的专制政权时,都不约而同地将人民的宗教信仰引向崇拜有限之物的迷信上,从而滋生出许多罪恶现象而貌似有理。试想一个国家或民族,人们缺少元宗教的敬畏和信仰情怀,没有对罪恶的省察意识和自我良知的发现,不畏天道,不畏伦理,不畏法律,统治者肆无忌惮地滥用权力,民众侥幸行险不择手段地谋取私利,社会必然充满各种伤天害理的罪恶,人们会情不自禁地渴望宗教的拯救。

宗教和法律是相互依存的,缺少宗教的法律失去了超越世俗权力的神圣光环,人民仅将其视为世俗权力的压迫而感受不到“天理的伸张”。如此摒弃宗教而空谈“法治”,则社会上仅有“权力崇拜”而无“法律崇拜”,法律再多也无人自觉遵守,人民的正当权利得不到神圣的保障,法律终究要失掉公正性,走到人民的对立面去。如此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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