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神秘主义哲学与中国老庄哲学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提要:
基督教冲秘主义哲学和中国老庄哲学,分别以上帝或道为哲学的最高原则。
上帝和道都是最高的存在、宇宙万物的本原、万物赖以存在的最终根据。上帝或
道都是无差别、无规定性的一。区别在於,基督教神秘主义哲学的上帝,是一个
神化了的哲学原则或实体,而中国老庄哲学的道,却是自然之道。与此相应,基
督教神秘主义哲学和中国老庄哲学,都宣称上帝或道,是惑官感觉以及建主在它
上面的知识体系所不能把握的,是人的有限的语言和概念所不能表述的。基督教
冲秘主义主张否定神学,而中国老庄哲学的主张,则可以称作是否定形而上学。
基督教神秘主义哲学主张从外在的现象世界返回自我,借助於上帝的启示和恩
赐,在心灵的迷狂状态中静观上帝,与上帝结合为一,即神人合一。中国老庄哲
学则主张怠物、怠我,在无恩无虑的精神状态中悟道。神人合一的主体是人性中
的神性,其结果是人的神化,是对人的否定。天人合一的主体则始终是人,其结
果是人的自然化,是人与自然万物融为一体,和睦相处。基督教神秘主义哲学在
西方中世纪被视为异端,而中国老庄哲学则是显学,并与儒家哲学相互融化,共
同成为中国文化的主流。
在西方,“神秘主义”( mysticism )一词出自希腊语动词 myein,即“闭上”,尤其是“闭上眼睛”。之所以要闭上眼睛,乃是出自对通过感官从现象世界获得真理、智慧感到失望。不过,神秘主义并不像怀疑主义那样放弃对真理的追求,它仅仅主张闭上肉体的眼睛,同时却主张睁开心灵的眼睛,使心灵的眼睛不受现象世界的熙熙攘攘所干扰,从而返回自我,在心灵的静观中达到真理、智慧。因此,辞书中对神秘主义的解释一般是“通过从外部世界返回到内心,在静观、沉思或者迷狂的心理状态中与神或者某种最高原则结合,或者消融在它之中”。作为一种宗教观念和哲学观念,神秘主义普遍地存在于世界各大宗教和哲学传统中。就西方而言,神秘主义思想可谓源远流长。流行于公元前8世纪至公元前6世纪的俄耳甫斯教就曾对古希腊哲学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但作为一种独立的哲学体系,神秘主义最初出现在公元前1世纪犹太哲学家斐洛的哲学中。公元3世纪,普罗提诺所创立的新柏拉图主义哲学把神秘主义进一步系统化为一个相对完整的体系。由于普罗提诺所代表的新柏拉图主义哲学旋即成为基督教哲学的理论基础,所以神秘主义也就成为基督教内部的一个与经院哲学既分庭抗礼、又相互补充的重要哲学思潮。中世纪基督教神秘主义哲学的主要代表有5世纪的伪狄奥尼修斯、12世纪的克莱沃的贝尔纳德和圣维克多的雨果、 13世纪的波纳文图拉、13世纪末至14世纪初的艾克哈特及其学生苏索、陶勒。此外,5世纪的奥古斯丁和9世纪的爱留根纳的哲学中也包含着大量的神秘主义因素。而在中国,最具神秘主义特色的哲学当属老庄的学说了。后世的魏晋玄学在一定程度上也继承了老庄哲学的神秘主义思想。当然,由于东西方历史背景和文化传统的巨大差异,基督教神秘主义哲学与中国的老庄哲学之间既有共同之处,也有各种各样的区别。本文的目的不是对这两种理论形态进行全面的比较,而是从几个重要的概念和观点出发,分析一下二者的异同。
一、上帝与道
基督教神秘主义哲学的最高哲学原则是上帝。体认上帝是它的最高目的。
在西方,由于哲学和神话的亲密的渊源关系,一开始就有把哲学的最高原则称之为神的传统。例如,巴门尼德的真实存在、苏格拉底的最高的善、柏拉图的最高的理念、亚里士多德的第一推动者等等,都被称之为神。到了晚期古希腊哲学,这种情况就更普遍了。由于这种特征,崇拜唯一神的基督教就很容易接受古希腊哲学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基督教哲学也正是这种结合的产物。作为基督教的一种理论形态,基督教神秘主义哲学自然也坚持上帝是唯一的、永恒的,上帝是世界的创造者等神学信条。不过,既然它不是一种单纯的宗教学说,而是一种具有宗教色彩的哲学,它所理解的上帝也就必然不同于宗教的上帝,即不是一个人格化了的、有意志、有情感的神,而是一种神化了的哲学原则。他们继承了斐洛等人的作法,对圣经采取了一种喻意式的解释,从新柏拉图主义哲学的流溢说出发,把上帝解释为最高的实在、无限完满的实体、万物的本原、宇宙的初始因等等。上帝是一, 在上帝之中不包含任何差别,上帝没有任何规定性。上帝创造万物,也不是一种“制作”意义上的创造,而是上帝以其无限的完满性在自身之内包含着一切事物。万物都是从上帝派生出来,并由此获得自己的存在和本质。奥古斯丁在这方面的观点很有代表性。他认为:“万物皆在上帝之中, 但上帝并不是万物的处所”。 上帝是这样一种本质,“我们来自它,借助它而存在,存在于它之中”。 哲学史上把这种观点称之为“万物在神论”。但在这里,上帝并不是事物的整体,因为上帝不仅包含着所有现实存在着的事物,而且也同样包含着所有存在过的、将会存在的事物。因此,上帝包含万物、产生万物,实际上强调了上帝对万物的超越性。但另一方面,万物从上帝派生出来,又是上帝把自己的神性赋予万物,因而万物又都在不同程度上分有了上帝的本性,或者是以不同的方式对上帝的本性的限定。在这种意义上,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具有神性,上帝也就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即“神在万物”。“神在万物”强调的是上帝的内在性。一般来说,这种观点包含着一种泛神论的倾向。例如,爱留根纳把上帝称作非被创造而又能创造的自然,把万物的总和称作被创造而又不能创造的自然,并把上帝等同于他的创造活动,认为在创造万物之前,上帝并不存在。中世纪晚期的德国神秘主义走的更远。艾克哈特甚至认为,上帝即是万物,万物即是上帝。但总的来说,神秘主义主张神在万物,并不妨碍它同时坚持上帝的超越性。因为上帝是无限的,而万物作为对上帝的神性的限定,都是有限的。上帝作为无限完满的实体不可能被任何有限的事物所局限。不仅任何有限的事物都不能与上帝比拟,而且所有有限事物的总和也同样不能和上帝比拟,因为有限的相加决不能达到无限。上帝不仅是一切实在的事物,而且还是一切可能存在的事物,即上帝是他所能是的一切。因此,上帝是一切事物,又不是其中的任何一个;上帝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又不在任何有限的时间和空间之中。所以奥古斯丁认为,上帝是没有量的大,是没有性质的善,是没有空间的实存,是没有时间的永恒。上帝作为唯一的无限绝对超越于一切有限的、相对的、有条件的事物之上。在这种意义上,基督教神秘主义哲学的上帝实际上是超越性和内在性的结合。
哲学最高原则的这种特征也同样表现在中国老庄哲学中。不同的是,老庄哲学并没有把自己的最高原则神化。老庄哲学的最高原则是“道”。道最初的含义是道路、规律、法则。但老庄哲学在保存了上述含义的同时,又进一步把道实体化,使道成为万物的本原。在老子哲学中,道“渊兮似万物之宗”(《老子》第四章,以下仅注篇名),是“天地之始”,“万物之母”(第一章)。所以,道既是万物赖以存在的根据,又是派生万物的本原,天地万物都是由道演化而来。即使神也是道的产物,因为道“象帝之先”。这种思想可以称之为“万物在道论”,即强调了道的超越性。但老子似乎没有明确强调道的内在性。庄子继承和进一步发挥了老子道是万物本原的思想,认为道“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庄子·大宗师》,以下仅注篇名)。道自古至今永恒地存在着,是天地万物的本根和存在的根据。世界上的一切,不仅天地万物,而且包括鬼神,都是由道产生出来的。但相比而言,老子的道
基督教冲秘主义哲学和中国老庄哲学,分别以上帝或道为哲学的最高原则。
上帝和道都是最高的存在、宇宙万物的本原、万物赖以存在的最终根据。上帝或
道都是无差别、无规定性的一。区别在於,基督教神秘主义哲学的上帝,是一个
神化了的哲学原则或实体,而中国老庄哲学的道,却是自然之道。与此相应,基
督教神秘主义哲学和中国老庄哲学,都宣称上帝或道,是惑官感觉以及建主在它
上面的知识体系所不能把握的,是人的有限的语言和概念所不能表述的。基督教
冲秘主义主张否定神学,而中国老庄哲学的主张,则可以称作是否定形而上学。
基督教神秘主义哲学主张从外在的现象世界返回自我,借助於上帝的启示和恩
赐,在心灵的迷狂状态中静观上帝,与上帝结合为一,即神人合一。中国老庄哲
学则主张怠物、怠我,在无恩无虑的精神状态中悟道。神人合一的主体是人性中
的神性,其结果是人的神化,是对人的否定。天人合一的主体则始终是人,其结
果是人的自然化,是人与自然万物融为一体,和睦相处。基督教神秘主义哲学在
西方中世纪被视为异端,而中国老庄哲学则是显学,并与儒家哲学相互融化,共
同成为中国文化的主流。
在西方,“神秘主义”( mysticism )一词出自希腊语动词 myein,即“闭上”,尤其是“闭上眼睛”。之所以要闭上眼睛,乃是出自对通过感官从现象世界获得真理、智慧感到失望。不过,神秘主义并不像怀疑主义那样放弃对真理的追求,它仅仅主张闭上肉体的眼睛,同时却主张睁开心灵的眼睛,使心灵的眼睛不受现象世界的熙熙攘攘所干扰,从而返回自我,在心灵的静观中达到真理、智慧。因此,辞书中对神秘主义的解释一般是“通过从外部世界返回到内心,在静观、沉思或者迷狂的心理状态中与神或者某种最高原则结合,或者消融在它之中”。作为一种宗教观念和哲学观念,神秘主义普遍地存在于世界各大宗教和哲学传统中。就西方而言,神秘主义思想可谓源远流长。流行于公元前8世纪至公元前6世纪的俄耳甫斯教就曾对古希腊哲学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但作为一种独立的哲学体系,神秘主义最初出现在公元前1世纪犹太哲学家斐洛的哲学中。公元3世纪,普罗提诺所创立的新柏拉图主义哲学把神秘主义进一步系统化为一个相对完整的体系。由于普罗提诺所代表的新柏拉图主义哲学旋即成为基督教哲学的理论基础,所以神秘主义也就成为基督教内部的一个与经院哲学既分庭抗礼、又相互补充的重要哲学思潮。中世纪基督教神秘主义哲学的主要代表有5世纪的伪狄奥尼修斯、12世纪的克莱沃的贝尔纳德和圣维克多的雨果、 13世纪的波纳文图拉、13世纪末至14世纪初的艾克哈特及其学生苏索、陶勒。此外,5世纪的奥古斯丁和9世纪的爱留根纳的哲学中也包含着大量的神秘主义因素。而在中国,最具神秘主义特色的哲学当属老庄的学说了。后世的魏晋玄学在一定程度上也继承了老庄哲学的神秘主义思想。当然,由于东西方历史背景和文化传统的巨大差异,基督教神秘主义哲学与中国的老庄哲学之间既有共同之处,也有各种各样的区别。本文的目的不是对这两种理论形态进行全面的比较,而是从几个重要的概念和观点出发,分析一下二者的异同。
一、上帝与道
基督教神秘主义哲学的最高哲学原则是上帝。体认上帝是它的最高目的。
在西方,由于哲学和神话的亲密的渊源关系,一开始就有把哲学的最高原则称之为神的传统。例如,巴门尼德的真实存在、苏格拉底的最高的善、柏拉图的最高的理念、亚里士多德的第一推动者等等,都被称之为神。到了晚期古希腊哲学,这种情况就更普遍了。由于这种特征,崇拜唯一神的基督教就很容易接受古希腊哲学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基督教哲学也正是这种结合的产物。作为基督教的一种理论形态,基督教神秘主义哲学自然也坚持上帝是唯一的、永恒的,上帝是世界的创造者等神学信条。不过,既然它不是一种单纯的宗教学说,而是一种具有宗教色彩的哲学,它所理解的上帝也就必然不同于宗教的上帝,即不是一个人格化了的、有意志、有情感的神,而是一种神化了的哲学原则。他们继承了斐洛等人的作法,对圣经采取了一种喻意式的解释,从新柏拉图主义哲学的流溢说出发,把上帝解释为最高的实在、无限完满的实体、万物的本原、宇宙的初始因等等。上帝是一, 在上帝之中不包含任何差别,上帝没有任何规定性。上帝创造万物,也不是一种“制作”意义上的创造,而是上帝以其无限的完满性在自身之内包含着一切事物。万物都是从上帝派生出来,并由此获得自己的存在和本质。奥古斯丁在这方面的观点很有代表性。他认为:“万物皆在上帝之中, 但上帝并不是万物的处所”。 上帝是这样一种本质,“我们来自它,借助它而存在,存在于它之中”。 哲学史上把这种观点称之为“万物在神论”。但在这里,上帝并不是事物的整体,因为上帝不仅包含着所有现实存在着的事物,而且也同样包含着所有存在过的、将会存在的事物。因此,上帝包含万物、产生万物,实际上强调了上帝对万物的超越性。但另一方面,万物从上帝派生出来,又是上帝把自己的神性赋予万物,因而万物又都在不同程度上分有了上帝的本性,或者是以不同的方式对上帝的本性的限定。在这种意义上,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具有神性,上帝也就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即“神在万物”。“神在万物”强调的是上帝的内在性。一般来说,这种观点包含着一种泛神论的倾向。例如,爱留根纳把上帝称作非被创造而又能创造的自然,把万物的总和称作被创造而又不能创造的自然,并把上帝等同于他的创造活动,认为在创造万物之前,上帝并不存在。中世纪晚期的德国神秘主义走的更远。艾克哈特甚至认为,上帝即是万物,万物即是上帝。但总的来说,神秘主义主张神在万物,并不妨碍它同时坚持上帝的超越性。因为上帝是无限的,而万物作为对上帝的神性的限定,都是有限的。上帝作为无限完满的实体不可能被任何有限的事物所局限。不仅任何有限的事物都不能与上帝比拟,而且所有有限事物的总和也同样不能和上帝比拟,因为有限的相加决不能达到无限。上帝不仅是一切实在的事物,而且还是一切可能存在的事物,即上帝是他所能是的一切。因此,上帝是一切事物,又不是其中的任何一个;上帝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又不在任何有限的时间和空间之中。所以奥古斯丁认为,上帝是没有量的大,是没有性质的善,是没有空间的实存,是没有时间的永恒。上帝作为唯一的无限绝对超越于一切有限的、相对的、有条件的事物之上。在这种意义上,基督教神秘主义哲学的上帝实际上是超越性和内在性的结合。
哲学最高原则的这种特征也同样表现在中国老庄哲学中。不同的是,老庄哲学并没有把自己的最高原则神化。老庄哲学的最高原则是“道”。道最初的含义是道路、规律、法则。但老庄哲学在保存了上述含义的同时,又进一步把道实体化,使道成为万物的本原。在老子哲学中,道“渊兮似万物之宗”(《老子》第四章,以下仅注篇名),是“天地之始”,“万物之母”(第一章)。所以,道既是万物赖以存在的根据,又是派生万物的本原,天地万物都是由道演化而来。即使神也是道的产物,因为道“象帝之先”。这种思想可以称之为“万物在道论”,即强调了道的超越性。但老子似乎没有明确强调道的内在性。庄子继承和进一步发挥了老子道是万物本原的思想,认为道“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庄子·大宗师》,以下仅注篇名)。道自古至今永恒地存在着,是天地万物的本根和存在的根据。世界上的一切,不仅天地万物,而且包括鬼神,都是由道产生出来的。但相比而言,老子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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