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神秘主义哲学与中国老庄哲学(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包摄万物,是“无状之状,无象之象”(第十四章),具有一种超越具体形象的形象,而庄子的道却是无形的。因此,庄子更强调道的内在性,即“道在万物”。道无所不在,无论是太极之先还是六极之下,抑或是蝼蚁、屎溺,都是道存在的处所,换言之,没有一物之中无道。道普遍地存在于万物之中,故“以道观之,物无贵贱”(《秋水》)。在最高的存在中一切事物都没有差别。
在基督教神秘主义哲学和中国老庄哲学中,上帝和道分别扮演着哲学最高原则的角色。它们都是一,是无限的、永恒的,是万物的本质、本原、赖以存在的根据。上帝和道产生万物,都不是产生出一个他物来与自己对立,而是藉万物展现、启示自己。换言之,万物都是上帝或道的显相。这是它们的共同之处。不过,除了老庄哲学没有把哲学的最高原则神化之外,基督教神秘主义哲学和老庄哲学之间还有一个重大的差异,即人在这个本体论体系中的地位问题。老庄哲学虽然重人事,其道亦是治理之道、人伦之道,但谈的更多是人际之人,而很少是作为独立个体的人,在本体论的意义上,万物齐一,人与万物并没有差别。基督教神秘主义哲学虽然也讲在上帝中万物齐一,但却突出了人及其灵魂对世界万物的特殊地位。在存在的序列中,灵魂比肉体、人比万物要更为接近上帝。这种差异直接导致了基督教神秘主义哲学的“神人合一”和中国老庄哲学的“天人合一”之间的差异。对此,我们将在后面再加以论述。


二、否定神学与道不可道

基督教神秘主义哲学和中国老庄哲学对上帝或道的理解必然导致上帝或道不可知、不可说的结论。
对于基督教神秘主义哲学来说,论述这一思想的学说是否定神学。否定神学的概念是伪狄奥尼修斯于5世纪提出的。他在《神秘神学》一书中明确地区分了肯定神学和否定神学。所谓肯定神学,也就是用一些肯定性的谓词,例如全知、全能、造物主、实体、一等等,来称谓上帝。这些谓词都是我们从经验世界得出的规定和概念,直接地或通过比拟附会在上帝身上的,它们都不足以表述上帝的实质,反而只会限制无限的上帝,因此,肯定神学只具有很小的价值。我们必须在肯定神学之外还有一种否定神学来作它的补充和矫正。所谓否定神学,也就是认为任何肯定性的谓词都不适用于表述上帝,我们只能说上帝不是什么,而不能说上帝是什么。我们只能用纯否定性的谓词去表述上帝,以确保上帝的纯洁性、超越性和无限性。上帝不仅是不可认识的、不可言说的,而且是超越于不可认识、不可言说的。我们只能在“无知的黑暗”中去体验上帝,在“神秘的无知”中与上帝结合。
否定神学的思想深深地植根于古希腊哲学的原初精神之中。在古希腊,“哲学”的原意就是“爱智慧”,因而哲学一开始就贯穿着追求真理、智慧的传统,其突出特征就是把真理、智慧与一般知识、意见区分开来。巴门尼德明确地提出了以真实存在为对象的“真理之路”和以现象世界为对象的“意见之路”之间的区分,谆谆告诫人们要避开“意见之路”,“要使你自己的思想远离这条途径,不要屈从于来自众人的经验习惯,让自己在这条路上逡巡, 以你茫然的眼睛、轰鸣的耳朵和舌头为准绳;而要用理智把有关的争辩判明”。 苏格拉底也“害怕如果我用眼睛观察事物或借助于其它感官来把握事物,我的灵魂之眼会致瞎”。 最为极端的例子当属德谟克利特。据说,为了不让视觉蒙蔽自己的理性,他闭上眼睛犹恐不及,竟自动把双眼弄瞎。随着对最高存在、真理的神化,感官感觉以及建立在它上面的知识不能认识神,也就成为必然的结论了。斐洛、普洛提诺都认为,神是无限的,没有任何差别和规定性,因而也就是不可认识、不可表述的,甚至神自己也不能认识他自己。伪狄奥尼修斯把这些思想与基督教的上帝观相结合,发挥成为一种系统的否定神学学说。在此之后,否定神学不仅成为整个基督教神秘主义哲学的理论基础,而且也为其他经院哲学家在不同程度上所接受。


最高的哲学原则是不可认识、不可表述的,这一思想同样存在于中国的老庄哲学中。《老子》开篇伊始就提出:“道可道,非常道”(第一章)。以后又进一步指出:“道隐无名”(第四十一章)。道之所以不可道,乃是因为道超越形体,无法为人的耳目感官所认识,是超感觉的存在。“道之为物,惟恍惟惚”(第二十一章)。所以,道“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第三十五章)。“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博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第十四章)。但老子的道毕竟没有被神化,因此不妨称之为“否定形而上学”。然而,道虽不可道,却又是非道不可,所以老子说:“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第二十五章)。庄子也指出:“道不可闻,闻而非也;道不可见,见而非也;道不可言,言而非也”(《知北游》)。道“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大宗师》)。所以“道昭而不道,言辩而不及”,如果勉强谈论道,则“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亏也,道之所以亏,爱之所之成”(《齐物论》)。任何常人的认识,任何是非的分辩,任何爱恶的感情,都是对道的损坏。
基督教神秘主义哲学和中国老庄哲学都把自己的最高哲学原则理解为超越感觉的、不可认识的、人的有限的语言和概念无法表述的。这是从上帝或道的超越性必然得出的结论。然而,既然上帝或道还有内在性的一面,能不能从万物出发去体认上帝或道呢?无论是基督教神秘主义哲学,还是中国老庄哲学,对此的回答都是否定的,原因就在于这种方式的认识势必有损于无限的上帝或“常道”。这样,它们最终选择了一条否弃日常认识的道路。其实,把最高的存在或原则看作是超感觉的、日常的语言和概念不能表述的,这是许多哲学都持有的观点。但大多数哲学家并不否认借助认识具体事物可以不断地接近真理。正是在这一点上,神秘主义和其他哲学分道扬镳了。

三、神人合一与天人合一

一方面认为上帝或道存在于万物之中,另一方面又否认认识万物就是认识上帝或道;一方面宣称上帝或道是不可认识的,另一方面又把体认上帝或道看作人生的最高任务和最高目标。本体论和认识论之间、手段和目的之间的这种矛盾迫使基督教神秘主义哲学和中国老庄哲学共同把在一种神秘的体验中与上帝或道合一,即“神人合一”和“天人合一”作为自己追求的最高境界。然而,也正是在这里,中西方不同的历史传统和文化背景造成了基督教神秘主义哲学和中国老庄哲学的巨大差异。
基督教神秘主义哲学神人合一的途径是“迷狂”。“迷狂”( ekstasis ,又译出神,神游象外等)在希腊文中的原意为“站出去”、“置于自身之外”。实际上,迷狂与“闭上眼睛”有异曲同工之妙。甚至可以说,闭上眼睛是迷狂的必要前提,迷狂则是闭上眼睛的目的。闭上眼睛使灵魂失去对当前一切的意识,甚至失去对自我的意识,完全达到无物无我的迷狂境界,在理性的直观中专注于神,达到与神的直接合一,它同时也是至善、至美、 至福的境界,是人生的最高目的。“迷狂”的思想最早出现在柏拉图的著述中。在《会饮篇》中,柏拉图以爱美为例描述了这种迷狂的境界。灵魂最初以个别的美少年为对象,逐步升级,一直到彻悟美的本体,进入神秘的迷狂精神状态,不再留恋世上具体的美少年以及财富等感官享受,而沉醉在与神结合的境界中。斐洛和普洛提诺进一步把迷狂作为人与神结合的唯一方式,认为人只有在迷狂状态中,才能借助于心灵的眼睛的静观直觉到上帝。普洛提诺说:“我常常离开自己的肉体而猛然醒悟,回到自身,处于一切它物之外,进入内心的深处得到一种奇妙的直观和一种神圣的生活”。 但普洛提诺认为,与神的这种结合,不仅要凭人们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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