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史怀泽“敬畏生命”的伦理思想——试论佛教“众生平等”生命观比较(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二)悖论二:人类中心主义的陷阱
  “敬畏生命”的伦理观向世人展示,人的目标应当是追求价值的完美,使人类具备对世界的无限责任和义务。道德的力量作为一种精神的力量与自然律的必然性相对立,体现人的生命意志的特殊性——人能意识到敬畏生命,并产生合目的的道德理想,进而试图重建当代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伦理道德要求人类担负起对于整个宇宙的责任,而作为意志主体.人类始终从“人”的视角发挥着其作为人所应起到的一切作用,在行为过程中的人的主体性导致人类在实践中不可避免地从人的角度出发进行思考和行为,在任何境遇中“敬畏一切生命”也因此蜕变成为在境遇中敬畏一切人类认为最值得重视的生命。正如前文提到的那样.任何一个生命的发展都建立在销毁其他生命的基础上,生命意志处于不断的自我分裂之中.在多种生命同时面对挑战时,保全某生命意味着销毁其他生命,这时人类作为决策的主体则隐藏地反映出其作为意志主体的特征,人类中心主义也必定蕴涵其中。史怀泽的“敬畏生命”伦理思想力图超越人类中心主义,强调一切生命都具有平等的生命意志,生命之间不存在高低等级之分,然而其思想中对人类之为道德主体的强调以及人类作为宇宙中最伟大的意志主体的凸显导致我们必然落人人类中心主义的陷阱之中而无法逃脱。

  三、“众生平等”的佛教生命观

  (一)众生平等与“不杀生”
  佛教生命观的基调是众生平等,生命轮回。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层次的平等:
  (1)人与人之间的平等。该思想源自古代印度不平等的种姓制度,释迦牟尼佛极力主张建立平等的种姓关系,即无论是哪~个种姓的人,只要他信奉佛教并修行,就可以得到解脱,强调人在修行和解脱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地位。
  (2)有情众生之间的平等。有情众生指一切有感情、有意识的生物。包含了天、人、阿修罗、饿鬼、畜生、地狱六道众生。佛经中有许多地方描述天神护念行善之人而得善果,以及滥施威力、陷害无辜的恶鬼受到惩罚的故事,体现了六道众生的平等。
  (3)有情众生与无情众生之间的平等。无情众生主要指没有情识的山河大地、草木瓦砾等。佛教主张这些无情众生与有情众生之间也是平等的,有情众生应给予尊重和爱护,大乘佛教天台宗等更主张“无情有性”.即无情众生同有情万物一样具有佛性,皆可成佛,因此一切众生平等。

  众生平等的佛教思想在具体实践上则体现为“不杀生”,不仅要求不得杀伤人,还要求不得杀害动物。不杀生的理由有二:一是慈悲心:二是避免杀生恶业。不杀生就是从护生中生起的崇高伦理规范。

  (二)轮回说:以利人类为出发点的和谐观
  “六道轮回”是佛教众生平等思想最主要的理论根基。《大智度论》卷十三说:“诸罪当中,杀罪最重;诸功德中,不杀第一”如果触犯杀戒.灭绝人畜的生命,不论亲自杀,还是让他人杀,都属于同罪,死后将堕入畜生、地狱、饿鬼三恶道,即使生于人间。也要遭受多病、短命两大恶报。这种恶报将彻底打破佛教徒追求的理想人生归宿——西方佛国净土的可能性;同时。佛教徒还认为此生以动物形式存在的生命本质,其前生或来世可能为人,如此循环往复的轮回思想迫使佛教徒惧怕杀生、不敬生等行为会带来的恶果,此类宗教心理更加促使人类严守“众生平等”和“不杀生”的戒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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