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志:叔本华哲学与中国美学(4)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上的享受,是艺术性的享受。同上书,52-53页。而在这艺术性享受之中,庖丁也获得了一种忘我境界,“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依乎天理”,进乎大道。在与道合一中达到至高境界。《达生》篇的“工翺旋而盖规矩”,讲得更明白,工翺是尧时代的人,以巧艺著名,其技术高超盖过用规矩画来的。他所以能达到这种境界,是物我合一,忘却是非而达到的出神入化之境,“工翺旋而盖规矩,指与物化而不以心稽,故其灵台一而不桎。忘足,履之适也;忘要,带之适也;忘是非,心之适也;不内变,不外从,事会之适也。始乎适而未尝不适者,忘适之适也。”“适”者,美也。梓庆为餎,也是由“忘”而进入“美”的境界的,所谓“不敢怀非誉之巧”,“忘吾有四肢形体”,都体现了庄子对现实的超脱,通过上述的审美性的“忘”、“外”而达到超越,故能保持心灵的怡静,体悟大道,进入精神的自由与永恒。正如庄子所说:“无不忘也,无不有也,淡然无极而众美从之。”(《刻意》)在审美观照中,忘却了人间欲望和痛苦,同时也获得了美的愉悦。叔本华曾这样描述道:“他现在安然自在地微笑着回顾人世的虚妄,它们也曾经能够打动他,使他感到精神的痛苦,但现在他面对着它们却象弈棋的高手面对下完的一局棋一样,完全无动於衷了。”“人生和它的种种形象在他面前不过像一阵过眼云烟,像在半醒的人眼前的一场淡淡的梦境,真实世界已透过这梦境闪现出来,所以它不能再骗人了;并且像这梦境一样,人生和它那些形象也终於会在不知不觉间完全消逝。”这种对人生的参悟与看透,乃至走向一种“弃绝人生的一切享受,或者自在而欣然地放弃生命本身。”叔本华甚至说:“要是有人敲坟墓的门,问死者愿不愿意再生,他们一定都会摇头谢绝。”以上引文皆出自朱光潜《悲剧心理学》136页、138页、142页。?
        
     庄子也常常在物我两忘之中将人生当做一个梦境,甚至有时混淆了现实与梦境,著名的“庄周梦蝶”即是一例:“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遽遽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蝴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齐物论》)这种梦,与人生之痛苦及其解脱有无关系呢?在《至乐》篇中,庄子梦见与髑髅交谈,显然表达了一种“弃绝人生”之意向,简直可以当做叔本华“死者不愿复生”之论的绝妙例证。《至乐》篇描述道:“庄子之楚,见空髑髅,骨尧然有形,扌敫以马捶,因而问之,曰:‘夫子贪生失理,而为此乎?将子有亡国之事,斧钺之诛,而为此乎?将子有不善之行,愧遗父母妻子之?,而为此乎?将子有冻馁之患,而为此乎?将子之春秋故及此乎?’於是语卒,援髑髅,枕而卧。夜半,髑髅见梦曰:‘子之谈者似辩士。视子所言,皆人生之累也,死则无此矣。子欲闻死之说乎?’庄子曰:‘然’。髑髅曰:‘死,无君於上,无臣於下,亦无四时之事,从然以天地为春秋,虽南面王乐,不能过也。’庄子不信,曰:‘吾使司命,复生子形,为子骨肉肌肤,反子父母妻子之闾里知识,子欲之乎?’髑髅深?蹙安页曰:‘吾安能弃南面王乐而复为人间之劳乎!”这段令人毛骨悚然的人鬼交谈,於荒谬中阐发了庄子独特的生命观,正如庄子借列子之口所阐述:“列子行食於道从,见百岁髑髅,扌蹇蓬而指之曰:‘唯予与汝知而未尝死,未尝生也,若果养乎?予果欢乎?”(《至乐》)这种泯灭死生,无忧无欢,体现了庄子对宇宙人生的独特见解。?
        
     通过以上叔本华与庄子悲剧意识的比较,我们不难体会到庄子思想深层的悲剧思想;人生充满痛苦,世人在水深火热之中,“絍然疲役而不知其所归,可不哀邪!”“不亦悲乎”,庄子看似乐观放达,逍遥自乐,其实骨子里是整个的悲,悲愤得不再愿回到“文明”的现实生活,甚至悲哀得不愿再回到人世间。旷达只是悲的表象,逍遥的背後是对整个现实社会,乃至对人生信念的幻灭。从这个意义上说,《庄子》堪称一曲振撼心灵的悲歌,难怪《老残游记》的作者刘鹗说:《庄子》乃“蒙叟之哭泣!”刘鹗:《老残游记自序》。明人陈子龙说《庄子》之文是“辨激悲抑”。陈子龙:《庄周论》。清人胡文英指出:“人知三闾(屈原)之哀怨,而不知漆园(庄子)之哀怨有甚於三闾也。盖三闾之哀怨在一国,而漆园之哀怨在天下;三闾之哀怨在一时,而漆园之哀怨在万世。”胡文英:《庄子独见·庄子总论》。 
        


    认识到庄子的悲剧意识,再回过头来讨论中国有没有悲剧这一长期困惑学界的问题,可能情况就不一样了。据我所知,学界有不少人是不同意中国没有悲剧这一说法的,但却没有从根本上探求中国悲剧意识的根源。大多是举了一些具体的作品例证来反驳,如“中国十大古典悲剧”,尤其是《窦娥冤》、《赵氏孤儿》、《桃花扇》等等。具体的例子固然能说明一些问题,但没有从根本上,即从所谓“终极问题”,以及“对人生悲剧性感受”等问题上来深入论述,因此不仅反驳无力,对深探中国悲剧精神之根源也无甚助益,有时反而给人以理屈辞穷乃至强辞夺理之感。如果我们能从生命悲剧意识这一角度来深探中国悲剧之根源,从庄子悲剧意识中重新审视中国悲剧及悲剧意识,问题便可迎刃而解了。?
        
     中国古代悲剧大约可以分为三类:其一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模式,如《窦娥冤》,其二是精忠义士式的悲剧,如《精忠谱》、《赵氏孤儿》等;其三是看破红尘、解脱人生式的悲剧,《桃花扇》、《红楼梦》是其代表作。这最後一种,是与庄子悲剧意识相一致的。王国维以叔本华的悲剧观为皀臬,判定《红楼梦》是真正的悲剧。他说:“《红楼梦》一书,与一切喜剧相反,彻头彻尾之悲剧也。”③王国维:《红楼梦评论》。然而遗憾的是,王国维却认为《红楼梦》的悲剧精神与整个中国人的精神是背道而驰的。他指出:“吾国人之精神,世间的也,乐天的也,故代表其精神之戏曲小说,无往而不著此乐天之色彩:始於悲者终於欢,始於离者终於合,始於困者终於享;非是而欲厌阅者之心,难矣。……故吾国文学中,其具厌世解脱之精神者,仅仅有《桃花扇》与《红楼梦》尔。而《桃花扇》之解脱,非真解脱也。……故《桃花扇》,政治的也,国民的也,历史的也;《红楼梦》,哲学的也,宇宙的也,文学的也。此《红楼梦》之所以大背於吾国人之精神,而其价值亦即存乎此。”?③在这里,王国维犯了一个绝大的逻辑错误:生长在中国文化精神土壤中的《红楼梦》,怎么可能“大背於吾国人之精神?”难道《红楼梦》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或者是天外的“飞来峰?”历史是不可能割断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红楼梦》的悲剧精神也绝不是偶然的。其“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正是“以谬悠之谈,荒唐之言”(《庄子·天下》)而喷发出的“蒙叟之哭泣”的精神延续,是以庄子为代表的中国古代悲剧精神在文学上的升华。或许王国维在无意识中已经感受到了这一点,所以他在《红楼梦评论》一开始,即引老、庄的话以证之:“《老子》曰:‘人之大患,在我有身’。《庄子》曰:‘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忧患与劳苦之与生相对待也久矣。”王国维:《红楼梦评论》、《老子》原文为:“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见《老子》王弼注本。可惜王国维执迷於西方之论,惟以叔本华之论为皀臬,导致他最终没有清醒认识到庄子悲剧精神与《红楼梦》悲剧精神的内在联系。而得出了不合乎逻辑的错误结论。其实,在中国文学艺术的长河之中,具有庄子悲剧精神的作家作品,并非仅有曹雪芹与《红楼梦》。从阮籍、稽康到陶渊明,从李白、司空图到苏东坡,从李贽、汤显祖到曹雪芹,庄子的悲剧精神,在这些杰出的文学家身上折射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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