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逻辑的意义还是历史的意义,最终都是由具体的艺术家来体现并完成的,因而我们的研究最终还要回到作为审美创造主体的个人身上。就个人而言,中国古代的艺术家大多同时受到儒家和道家的双重影响,因而其美学趣味也往往是复杂的、多样的,不可作单一的、简单化的理解。但是,相对而言,以儒家世界观为主的艺术家,不仅其创作的内容有着较大的伦理属性和社会意义,而且其创作的形式也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循传统的法则并加以完善。与之相反,以道家或道教世界观为主的艺术家,不仅在创作内容上喜欢突破伦理的规范和政治的约束,而且在艺术形式上也常常无视即有的法则和传统的习惯。在这一点上,中国历史上最为著名的两位大诗人李白和杜甫便是最好的例证。作为盛唐诗坛上的“双子星座”,李、杜之间非但没有文人相轻的固疾,反而有着相亲、相敬的友谊,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在杜甫寄李白、赠李白、怀李白、梦李白的一系列诗篇中看得十分清楚。但是,友谊归友谊,创作归创作,由于二人所受儒、道影响的不同,致使他们的艺术追求有着泾渭分明的巨大差异。如果说李白是要用诗歌来抒发情感、张扬个性,以展现“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人格理想;那么杜甫则要用诗歌来干预社会、拯救黎民,已达到“至君尧舜上,再使风俗纯”的政治目的。如果说李白的创作仰仗的是天才,是“敏捷诗千首,漂零酒一杯”;那么杜甫的创作则凭借的是勤奋,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如果说李白的诗歌以激情胜,如黄河决口、洪水奔流,一发而不可收拾,所谓“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那么杜甫的诗歌则以境界胜,似深山老林、古潭幽涧,数探而不见其底,所谓“为人性癖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如果说李白是以无限的激情冲破了有限的形式,因而他大量采用古体,不断超越格律;那么杜甫则是在有限的形式中不断开拓着意境,因而他有半数以上的律诗,并在声律上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过去,我们常常将李、杜二人的上述差异归因于“安史之乱”前后的社会政治环境,或从李、杜个人的性格差异上来寻找根据,偶尔也涉及到他们的文化背景,又往往局限于这种背景与其创作内容之间的联系。今天,当我们从“建构”与“解构”的角度来考察儒、道之间的美学功能的时候,我们便会发现,作为具有儒家精神的艺术家,杜甫的意义不仅是在社会的层面上展现了一种积极进取的入世情怀,而且也在美学的层面上完成着一种形式美的建构和调整;而受道家乃至道教的影响,李白的意义则不仅是在社会的层面上进行了一种面向传统的挑战,而且也在美学的层面上完成了一种形式的解构和格律的超越……。倘若上述联系具有普遍意义的话,我们对于古典艺术家的研究可能便会多了一种角度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