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伦理审美谐和论(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来说,与其说出于审美的需要,还不如说出于伦理的需要。当然,后来的发展就不是这样了,以“他物”作比,便于更形象、更生动,也更深刻地表达“此物”;先言别事,引发兴趣,再谈此事,别具情趣,凡此种种,就更多的从审美着姐了。最后,我们再来看“凤骨”说。
这是刘拥在《文心雕龙》十支出来的,对,“风骨,’的解释亦有多种。笔者认为,“风骨”与“情志”有类例之处。“风”强调的是作品中的情感,“骨”则重在作品中的政治、伦理原则,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政治思想内容。宗白华先生就是这样看法。他悦/中国古典美学理论既重视思想——表现为‘骨/,又重视情感一一表现为‘风’。一·篇有风有骨的文章就是好文章。”①
“言志”、“比兴”、“风骨”这三说充分体现了中国传统的审美理论重视“理”的地位、作用。虽然,自魏晋以来,随着“文的自觉”:中国的文学最终从典籍、史传之类的政治著作、历史苫作中独立出来,情感的色彩加浓了,但对情感的发展一直是有所限制的,一旦情感过于泛滥,走上“崎靡”、“浮艳”的唯美主义道路,有识之十就会出来大声疾呼,重倡“言志”、“比兴”、“风骨”的理论。魏晋以后,六朝的诗文一度走上唯美主义道路,初唐的陈子昂就起来人加反对,提倡“汉魂风骨、强调“兴寄”。此后,韩愈等发起的古文运动是这一拨乱反正事业的继续。中国文艺史上曾经有过多次这样的较量,纯审美派从来没有占居上风,而伦理与审美相结合派一直占据主流地位。
现在我们来看中国的传统伦理学。中国的伦埋学从它诞生之日起,就带有浓重的情感色彩,比较地靠近美学。在理情关系、从来就是强调二者结合的。
中国的伦理学早亦共手的某础下建立起来的。血亲关系、血亲之爱是中国伦理学的胚屹。伦巡峋”坐”与血亲的“们”在母体之中就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互相惨而难以分割。孔子作为中国伦理学的开山祖师之一,他的伦理学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将处理人际关系准则的“仁”转化为人的心理欲求,也就是说,他尽力将外在的“理”植根于内在的“情”,使“情”成为“理”的动力,把具有强制性的“遵理”变成自觉自愿的“循情”。最典型的例子是孔子囫答宰我“伞年之丧”道理何在。
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己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日谷既没,新谷既升,钻谜改火,期叮己矣。”子日:“食矢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日:“安。””女安,则为之!矢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日:“于之不仁也!子生三年,后免龄父母之怀。夫三年文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放其父母乎!”o
孔子的道理很简单,但也的确很深刻:任何人生下来至少有三年需在父母的怀抱里成长,就是说,父母至少付结你三年的爱。那么,父母死了,你为父母守丧三年,尽哀三年,那不是合情合理的吗?
强调道浴的心理基础,以悄援理,悄理结合,这是中国伦理学的一大传统。
通常的伦理学,将人的感觉、情感等方面的欲求包括食,色,视、听之娱等,统称感性,或称之为“人欲”以与“理性”、“天理”相对称。中国伦理学史上围绕“理性”与“人欲”的关系展开过一场又一场的斗争。首先,应该指出,中国的历史上是颇有些卫道者竭力蛊吹“存天理,灭人欲”的,他们认为天理是一切善的根源,人欲是一切恶之渊蛮。但是,这只是一方面、一种势力、一种观点。另一势力、另一种观点就是将天理与人欲联系起来,既重理又重情。
《左传》有这样一条记载:
子大叔见赵筒于,倚子问揖让周旋之礼焉。对日:“是仪也,非札也。”简子日:“敢问何谓礼尸对日“……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民失其性,是故为礼以奉之。为六畜、五牲、三牺,以奉五味;为九文、六千、五章,以奉五色;为九歌、八风、七音、六律以奉五声;为君臣、上下,以则地义;为夫妇、外内,以经二物1为父干、兄弟、姑姊、甥舅、昏靖、姻亚,以象天明;为政事、庸力、行务,以从四时……。哀有哭泣,乐有歌舞,喜有施舍,怒有战斗。喜生干好,怒生于恶。是故审行信今,祸福赏罚,以制死生。。
在这里,“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的“礼”亦即伦理道德规范并没有脱离人的感性欲求,而是以这种感性欲求为基础的。于是,须呈上“六畜”、“五牲”、“三牺”之类祭品,“以奉五味”;装点“九文”、“六采”、“五章”之类的纹饰,“以奉五色”,献上“九歌”、卜L风”、“七音”、“六律”等音乐,“以奉五声”。“味”、“声”、“色”都是人的感性欲求,这些感性欲求的满足并不与“君巨上下”的沦常秩序相矛盾,倒恰好是维护这种伦常秩序的手段。子大叔特别强调了人的“哀”、“乐”、“喜”、“怒”的情感的重要价值。“喜有施舍”,看来,这种情感是与“善”相联系的,“喜生于好”,即喜生于善;“怒有战斗”,显然,这种情感有激发人与邪恶势力做斗争的作用。怒生于恶、因恶而怒,由怒而争。“喜”“怒”都是人必须有的情感,不能加以压抑、排斥,重要的是需要有一定的伦理观念加以规范、指导。
孔子,这位念念不忘“克己夏礼”,终日口不离“仁”的儒学开山祖师,他也不排斥感性人欲。他在与弟子言志时,最欣赏的是曾点吃人生观:“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俗于沂,风乎舞害,咏而归。”这种人生观既是审美的,又是伦理的。朱吝对此有个解释:“曾点之学:盖有以见夫人欲尽处,天理流行,随处充满,大柄欠缺,故其动静之际,从容如此。而其言志,则又不过即其所居之位,乐其日用之常,初无舍己为人之意。而其胸次悠然,直与大地万物,上下同流,各得其所之妙,隐然自见于言外。视三子之规于乎力之未者,其气象不作矣。故大子叹息而深许之。”①
朱熹诚然是从他的理学立场未解释的,他不愿直说“人次平也尽孔子所了、而说:‘曾点之学”是“胸次悠悠,直与大地万物,上下同减,各得其所之妙”。但这与“天地万物上下同流”又是在耳目之娱之、艾现的,岂能与入的感性欲求无关呢了?
人是不能离开感性欲求的,孔子倒是相当它买地承认这一点,吨幻八良就颇多讲究,所谓“食不厌粗,肚不厌细”。当然,他的最而的庐性政求是在审美的愉悦中进入一种超功利的境界,这种审美的愉悦是百通伦理的。“乐”、“义”相通,“情”、“理”相流,人与大地刀构同体。这种境界与庄子的境界虽不能说完全一致,但至少是有共同之处的。
孔子之后的儒学大师如孟子、苟子、董仲舒、韩愈等均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人的情欲,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唐代古文家韩愈的观点。韩愈反对把“性”和“情,,截然分割什来,而主张“性,,与“情”统一,同时他又指出:情是以性为基础的。他说:“性也者,与生俱生也。情k昔,接于物而生也/①这就是说,性是与人的生命一道来的,先天的;情是由外物的感动而产生的,后大的。韩愈说的“性”其具体内容是“五德”即仁、义、礼、智、信。他说的情是喜、怒、哀、惧、爱、恶、欲等七情。在五德、六情的基础上,他建立了性三品说,把人性分成上、中、下三品,三品的性与三品的情一一相当,性是情的基础,情是性的表现,因情见性,因性生情。宋代的王安石发展了韩愈的学说。他认为性与情的关系是体用的关系,提出性者情之本、情者性之用的观点。他说:“性、情,一也。世有论者曰:性善情恶,是徒识性情之名,而下识性情之实也。喜怒哀乐好恶欲,未发于外而存于心,性也。喜怒哀乐好恶欲,发于外而见于行,情也。性者情之本,情
这是刘拥在《文心雕龙》十支出来的,对,“风骨,’的解释亦有多种。笔者认为,“风骨”与“情志”有类例之处。“风”强调的是作品中的情感,“骨”则重在作品中的政治、伦理原则,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政治思想内容。宗白华先生就是这样看法。他悦/中国古典美学理论既重视思想——表现为‘骨/,又重视情感一一表现为‘风’。一·篇有风有骨的文章就是好文章。”①
“言志”、“比兴”、“风骨”这三说充分体现了中国传统的审美理论重视“理”的地位、作用。虽然,自魏晋以来,随着“文的自觉”:中国的文学最终从典籍、史传之类的政治著作、历史苫作中独立出来,情感的色彩加浓了,但对情感的发展一直是有所限制的,一旦情感过于泛滥,走上“崎靡”、“浮艳”的唯美主义道路,有识之十就会出来大声疾呼,重倡“言志”、“比兴”、“风骨”的理论。魏晋以后,六朝的诗文一度走上唯美主义道路,初唐的陈子昂就起来人加反对,提倡“汉魂风骨、强调“兴寄”。此后,韩愈等发起的古文运动是这一拨乱反正事业的继续。中国文艺史上曾经有过多次这样的较量,纯审美派从来没有占居上风,而伦理与审美相结合派一直占据主流地位。
现在我们来看中国的传统伦理学。中国的伦埋学从它诞生之日起,就带有浓重的情感色彩,比较地靠近美学。在理情关系、从来就是强调二者结合的。
中国的伦理学早亦共手的某础下建立起来的。血亲关系、血亲之爱是中国伦理学的胚屹。伦巡峋”坐”与血亲的“们”在母体之中就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互相惨而难以分割。孔子作为中国伦理学的开山祖师之一,他的伦理学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将处理人际关系准则的“仁”转化为人的心理欲求,也就是说,他尽力将外在的“理”植根于内在的“情”,使“情”成为“理”的动力,把具有强制性的“遵理”变成自觉自愿的“循情”。最典型的例子是孔子囫答宰我“伞年之丧”道理何在。
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己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日谷既没,新谷既升,钻谜改火,期叮己矣。”子日:“食矢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日:“安。””女安,则为之!矢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日:“于之不仁也!子生三年,后免龄父母之怀。夫三年文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放其父母乎!”o
孔子的道理很简单,但也的确很深刻:任何人生下来至少有三年需在父母的怀抱里成长,就是说,父母至少付结你三年的爱。那么,父母死了,你为父母守丧三年,尽哀三年,那不是合情合理的吗?
强调道浴的心理基础,以悄援理,悄理结合,这是中国伦理学的一大传统。
通常的伦理学,将人的感觉、情感等方面的欲求包括食,色,视、听之娱等,统称感性,或称之为“人欲”以与“理性”、“天理”相对称。中国伦理学史上围绕“理性”与“人欲”的关系展开过一场又一场的斗争。首先,应该指出,中国的历史上是颇有些卫道者竭力蛊吹“存天理,灭人欲”的,他们认为天理是一切善的根源,人欲是一切恶之渊蛮。但是,这只是一方面、一种势力、一种观点。另一势力、另一种观点就是将天理与人欲联系起来,既重理又重情。
《左传》有这样一条记载:
子大叔见赵筒于,倚子问揖让周旋之礼焉。对日:“是仪也,非札也。”简子日:“敢问何谓礼尸对日“……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民失其性,是故为礼以奉之。为六畜、五牲、三牺,以奉五味;为九文、六千、五章,以奉五色;为九歌、八风、七音、六律以奉五声;为君臣、上下,以则地义;为夫妇、外内,以经二物1为父干、兄弟、姑姊、甥舅、昏靖、姻亚,以象天明;为政事、庸力、行务,以从四时……。哀有哭泣,乐有歌舞,喜有施舍,怒有战斗。喜生干好,怒生于恶。是故审行信今,祸福赏罚,以制死生。。
在这里,“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的“礼”亦即伦理道德规范并没有脱离人的感性欲求,而是以这种感性欲求为基础的。于是,须呈上“六畜”、“五牲”、“三牺”之类祭品,“以奉五味”;装点“九文”、“六采”、“五章”之类的纹饰,“以奉五色”,献上“九歌”、卜L风”、“七音”、“六律”等音乐,“以奉五声”。“味”、“声”、“色”都是人的感性欲求,这些感性欲求的满足并不与“君巨上下”的沦常秩序相矛盾,倒恰好是维护这种伦常秩序的手段。子大叔特别强调了人的“哀”、“乐”、“喜”、“怒”的情感的重要价值。“喜有施舍”,看来,这种情感是与“善”相联系的,“喜生于好”,即喜生于善;“怒有战斗”,显然,这种情感有激发人与邪恶势力做斗争的作用。怒生于恶、因恶而怒,由怒而争。“喜”“怒”都是人必须有的情感,不能加以压抑、排斥,重要的是需要有一定的伦理观念加以规范、指导。
孔子,这位念念不忘“克己夏礼”,终日口不离“仁”的儒学开山祖师,他也不排斥感性人欲。他在与弟子言志时,最欣赏的是曾点吃人生观:“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俗于沂,风乎舞害,咏而归。”这种人生观既是审美的,又是伦理的。朱吝对此有个解释:“曾点之学:盖有以见夫人欲尽处,天理流行,随处充满,大柄欠缺,故其动静之际,从容如此。而其言志,则又不过即其所居之位,乐其日用之常,初无舍己为人之意。而其胸次悠然,直与大地万物,上下同流,各得其所之妙,隐然自见于言外。视三子之规于乎力之未者,其气象不作矣。故大子叹息而深许之。”①
朱熹诚然是从他的理学立场未解释的,他不愿直说“人次平也尽孔子所了、而说:‘曾点之学”是“胸次悠悠,直与大地万物,上下同减,各得其所之妙”。但这与“天地万物上下同流”又是在耳目之娱之、艾现的,岂能与入的感性欲求无关呢了?
人是不能离开感性欲求的,孔子倒是相当它买地承认这一点,吨幻八良就颇多讲究,所谓“食不厌粗,肚不厌细”。当然,他的最而的庐性政求是在审美的愉悦中进入一种超功利的境界,这种审美的愉悦是百通伦理的。“乐”、“义”相通,“情”、“理”相流,人与大地刀构同体。这种境界与庄子的境界虽不能说完全一致,但至少是有共同之处的。
孔子之后的儒学大师如孟子、苟子、董仲舒、韩愈等均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人的情欲,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唐代古文家韩愈的观点。韩愈反对把“性”和“情,,截然分割什来,而主张“性,,与“情”统一,同时他又指出:情是以性为基础的。他说:“性也者,与生俱生也。情k昔,接于物而生也/①这就是说,性是与人的生命一道来的,先天的;情是由外物的感动而产生的,后大的。韩愈说的“性”其具体内容是“五德”即仁、义、礼、智、信。他说的情是喜、怒、哀、惧、爱、恶、欲等七情。在五德、六情的基础上,他建立了性三品说,把人性分成上、中、下三品,三品的性与三品的情一一相当,性是情的基础,情是性的表现,因情见性,因性生情。宋代的王安石发展了韩愈的学说。他认为性与情的关系是体用的关系,提出性者情之本、情者性之用的观点。他说:“性、情,一也。世有论者曰:性善情恶,是徒识性情之名,而下识性情之实也。喜怒哀乐好恶欲,未发于外而存于心,性也。喜怒哀乐好恶欲,发于外而见于行,情也。性者情之本,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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