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必须关注的是,在20世纪,王国维、鲁迅为什么没有走得更远?他们提供的为什么会是“未熟的果实”?
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对于人的世界之外的更高存在的维度的无视。王国维、鲁迅无疑应该是汉语语境中最为完整、最为深刻地揭示出人性境遇的绝境之真相的人。他们让我们清晰地看到自己的极限、绝境、深渊以及最后的绝望,看到中国美学已入大限,已经绝对无法以自身的资源来实现所谓的凤凰涅磐。然而,他们却未能率先走上新的美学道路。我们还有没有别的方式来面对痛苦与绝望?例如,不是对等地反抗痛苦、绝望,而是把自己置于痛苦、绝望之上?诸如此类的问题,他们令人遗憾地从未提及。事实上,发现世界唯余痛苦与绝望,也仍旧存在一个截然不同的选择:或者像王国维、鲁迅那样与之共终共始,以致被其所伤害,直到成为一块冷漠的石头,或者坚决维护自己人性的温煦,坚决不让这个世界对我们的伤害得逞,坚决维护那个与痛苦、绝望的世界根本不同的东西,从而,不仅要与痛苦、绝望共终共始,而且要照耀痛苦、绝望,并且,不论痛苦、绝望如何伤害自己,都总是以温煦面目面对这个世界,而绝对不还之以“强颜”、“支离”、自杀或者刻毒、晦涩、阴冷。而这就无疑意味着一个人的世界之外的更高存在的维度的存在。这个更高存在的维度不是痛苦与绝望的反义词,而要比痛苦与绝望更高一个层次。它要求我们要无条件地去信守。从而,在黑暗中创造光明,在冷漠中创造温煦,在虚无中创造真实,在荒谬中创造意义。
王国维、鲁迅的对于人的世界之外的更高存在的维度的无视,还可以从一个更为广阔的背景来剖析。百年回首,不难发现,自上个世纪初始,国人在借鉴西方文化与美学时,就仅仅承认提供了民主与科学维度的希腊罗马文化这一源头,而坚决拒斥真正提供了西方文明价值意义维度的希伯来文化这一源头,不论是文化激进主义或者文化保守主义,在拒绝与真正提供了西方文明价值意义维度的希伯来文化对话上,都是不约而同的。前者将“形而下”的希腊罗马文化提升为终极关怀,德先生与赛先生变成了“德菩萨”与“赛菩萨”,成为具有终极价值意义的新偶像,后者则“返求诸己”,试图重新在中国文化、美学的源头上重建现代终极关怀。此后,先是救亡压倒启蒙,继而革命压倒民主,最后是稳定压倒一切,于是,一个至关重大的课题,就这样与我们擦肩而过。借用卡夫卡的话来说:一切不是因为吃了智慧果,而是没有吃到生命之树,就是根本的缺憾所在。
王国维在接受叔本华时就抛开了他的本体论基础,即由基督教而来的“天惠之功”与“原罪”。叔本华美学的矛盾是来自意志主义的本体论与直观主义的认识论。王国维避开了这个矛盾,因而同时也就避开了叔本华的真正深度。例如,王国维认为叔本华美学的根本在于快乐论与利己主义,这无疑是一种误判,因为叔本华的美学恰恰是立论于意志寂灭。“拒绝生活之欲者,又何自来欤?”显然应该是来自“天惠之功”。可是王国维却只能以宝玉那样的听《寄生曲》之类的做法来解脱。因此,王国维的失败并不在于哲学创造力不够或者学术环境的转移等等,而在于信仰世界的阙如。鲁迅也如此,他自以为是站在圣殿中向世界宣战,但是实际上却是站在了悬崖边上并且摇摇欲坠。在杀死上帝之后,我们将如何安慰自己?这是一个连他的老师尼采自己也不得不去追问的问题,鲁迅却毅然放弃了这一追问,于是,不愿面向一个更高的绝对价值维度并进行自我灵魂的拷问与对话的鲁迅面对着两种选择:自杀(如王国维);选择唯我独尊的姿态与世俗作战。鲁迅选择了后者。就没有超越的神圣价值维度的中国美学而言,《野草》中的鲁迅和鲁迅的〈野草〉应该说已经走到了人生和创作的双重尽头。无法靠自身的努力拯救自己的灵魂、而又没有超越自身的更高更神圣的绝对价值。象更高更神圣的绝对价值所昭示的那样,在虚无中坚信意义,在怀疑中坚持寻找,在被遗弃的孤独、绝望中不放弃希望,在鲁迅就根本未能出现。就以《狂人日记》而言,“狂人”本身就是缺乏信仰世界的中国文化、中国美学的唯一选择,既然无法以更高更神圣的绝对价值角度来关照世界,就只能以狂人的眼光来关照自己所置身的世界。“世界竟然如此”,就是狂人的眼光。他站在人性的根基上,意识到人性已然沉沦,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因此幻想以真正的人改造吃人的人,而且,吃人的都是坏人,只要坏人被改造,世界就可以改变。由此,出现了鲁迅式的“火与剑”,出现了鲁迅式的"爱的大纛"和"憎的丰碑" 。然而,“火与剑”倒是很快就成功了,"爱的大纛"和"憎的丰碑" 倒是也一直被奉若神明,但是,那能叫“成功”、能被称之为“神明”吗?其实,“世界始终如此”,才是应有的眼光。站在人类之上,我们就会发现:是人在吃人,只有人本身被改造,世界才可以改变。由此我们看到:如果没有超越自身的更高更神圣的绝对价值,那么,犹如狂人的救世是根本不可能的,鲁迅的救世也是根本不可能的!
这样,鲁迅如果找到了更高更神圣的绝对价值,那么在写完《野草》之后,他肯定会意识到自己在中国文化、美学中已然是唯一的孤魂野鬼和匆匆过客,肯定也就不会再回到爱恨对等的平台上与“敌人”纠缠,而要把世界上全部的爱与美都集中在自己的身上,然后去担当世界的苦难,总之,在发现“吃人”之后就必须去理所当然地提倡“爱人”,可惜,“吾行太远,孑然失其侣”的鲁迅并没有走上这条爱的道路,而是走上了恨的道路。在鲁迅那里,爱并非超乎恨的绝对存在,而是恨先于爱而存在,成为了生存的前提,爱被作为原因,作为对于恨的被动反应。就是这样一种爱与恨对等的错误,导致了一种鲁迅的“无援的美学”。人在其中实现了对于神圣者的反叛,窃取了终极者的宝座,所谓 “途之人可以为禹”(荀子)。于是,人只为良心的自由而斗争。可是由于没有了神圣者,人却又会死在自己的内心,成为一个瘫痪的哈姆雷特。结果,爱与恨的对等败坏了鲁迅的判断力,也败坏了鲁迅的审美趣味,使得他未能真正找到国民性的真正病症,也未能开出疗治的药方。把中国的民众忽而看作“中国的脊梁”忽而又看作麻木不仁的“黄脸看客”,是如此;因为让自己和阿Q站在同一高度,因此没有把这个形象当做“丧钟为自己而鸣”来塑造,没有注意到自己与阿Q之间的共同命运,以致不惜从后者身上挑剔出了太多的过错、太多的可憎、太多的可恨,以致在我们心灵深处唤起的不是“哀”和“怜”,而是“怨”和“恨”,也是如此。
还必须提及的是鲁迅的“以毒攻毒”式的反抗。甚至连尼采都要向“向复仇感和怨恨感宣战”,可是鲁迅却认为“憎人却不过是爱人者的败亡的逃路”、“爱之深切,故亦恨之深切”,结果他偏偏忽视了:这“以毒攻毒”的“毒”并非他独创的的法宝,而正是他的反抗对象——中国传统文化所先行赋予他的,须知,这本来正属于他毕生反抗的目标之一。因此,以毒攻毒本身反倒证明了他对予中国传统文化的不自觉认同,证明了他不但根本没有摆脱中国传统文化的控制,并且反而为他所最憎恨的中国传统文化所伤。在同中国传统文化的拼死搏斗中,中国传统文化的“毒素”也再塑着他自己。于是,他“睚眦必报”,宁可“错杀”、也不“错过”。希望变质为绝望,热爱蜕变为憎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