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跨入21世纪的门槛,要在美学研究中拿到通向未来的通行证,就务必要为美学补上素所缺乏的信仰之维、爱之维,必须为美学找到那些我们值得去为之生、为之死、为之受难的东西。它们就是生命本身。置身其中,我们永远像没有受过伤害一样,敏捷地感受着生命中的阳光与温暖,欣喜、宁静地赞美着大地与生活,永远在消融苦难中用爱心去包裹苦难,在化解苦难中去体验做人的尊严与幸福。而审美活动则是对于这一切的赞美(人类正是在赞美地栖居)。它幸运地被拣选出来作为信仰与爱所发生的处所。因此审美活动不可能是什么“创造”、“反映”,而只能是“显现”,也只能被信仰之维、爱之维照亮。信仰之维、爱之维已经先行存在于审美活动之外,审美活动仅仅是受命而吟,仅仅是一位传言的使者赫尔墨斯,是信仰之维、爱之维莅临于审美活动而不是相反,否则,审美活动就无异于西壬女妖的诱惑人的歌声。也因此,就审美活动而言,对于人类灵魂中的任何一点点美的东西、善良的东西、光明的东西,都要加以“赞美”(区别于时下美学的“歌颂”);对于人类灵魂中的所有恶的东西、黑暗的东西,也都要给予悲悯(区别于时下美学的“批判”)。而且,从更深的层面来看,悲悯也仍旧就是赞美!试想,一旦我们这样去爱、去审美,去在 “罪恶”世界中把那些微弱的善、零碎的美积聚起来,去在承受痛苦、担当患难中唤醒人的尊严、喜悦,去在悲悯人类的荒谬存在中用爱心包裹世界,世界的灿烂、澄明又怎么不会降临?精神本身的得到拯救又怎么不会成为可能?
由此,思入信仰之维、爱之维, 为信仰而绝望,为爱而痛苦,就是最后的希望。“信仰”与“爱”,就是我们真正值得为之生、为之死、为之受难的所在,生命之树因此而生根、发芽、开花、结果。“我们怎样比王国维、鲁迅走得更远?”在新千年的美学追问中,生命美学也因此而终于有了自己的答案。
注 释:
1《鲁迅全集》第6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411页。
2 《鲁迅书信集》上册,人民文学出版社976年版,第61页。
3 《傅雷论音乐》,湖南文艺出版社2002年版,第246页。
4 《鲁迅全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卷,第100页。
5 《卡拉马佐夫兄弟》,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477-47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