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审美的根底在人的自我实现即审美实践,正是审美实践赋予了客观对象以审美价值,从而构成了审美欣赏的具体实际内容。那种否定审美实践的观点是根本错误的。
[关键词] 自我实现 审美实践 审美价值 审美欣赏
应承认,以李泽厚、刘纲纪、蒋孔阳、周来祥等为代表的“实践美学”把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实践论引进美学是正确的,不从实践角度考察和审视审美活动,审美活动对人类而言就可能成为“永远的困惑”。问题在,由于片面和肤浅地认识实践,把实践仅仅狭隘地理解和规定为一种以追求功利价值或实用意义为根本诉求的物质实践,其结果,当它从这种物质实践出发来破解审美活动的奥秘时,这种美学理论就不能不深深地陷入一种非驴非马和不伦不类的境地了。
以杨春时等为代表的“后实践美学”则干脆否定实践对审美活动的作用和意义,认为审美活动是“超现实”的,从而作为现实的实践与审美活动无关。这种观点当然更是根本错误的,经不起推敲。客观对象作为审美对象不是脱离人而孤立地存在的,而是与人之间具有着一种现实的联系和关系。并且正是这种现实的联系和关系,才构成了客观对象作为审美对象的特殊本质。如果客观对象是孤立地存在的,与人之间不发生什么现实的联系和关系,那么它对人而言就是“无”,即没有意义,它还怎么可能作为审美对象给人作为审美主体带来一种美感愉悦和精神的满足呢?而客观对象作为审美对象的这一特殊本质,就客观地决定了,所谓的审美欣赏活动是绝对不可能脱离现实的实践而存在的,因为很显然,“思想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要实现什么东西,要建构客观对象与人之间的现实联系和关系,只有依赖实践,只有实践才“不但有普遍性的品格,而且还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列宁语)。
审美活动是如何与实践具体地贯通起来的呢?
审美的根底在人的自我实现,我把它叫审美实践,也就是说,通过人的自我实现,即审美实践,审美活动与人类的社会实践才具体地和实际地联系起来,贯通起来。
人要维持生存,求得温饱,于是有人的物质实践。但是,人活着,不在维持生存,求得温饱,而在于在维持生存、求得温饱的基础上活出自已,实现自我,这样,人的审美实践便产生了。而有了这种审美实践,人作为审美主体的审美欣赏才能得以形成和展开。试想,如果不是这样,如果人在现实世界不能实现自我,确证自我,即进行审美实践,从而人也不能从这个世界感受和体认自我生命存在的伟大价值和崇高意义,那么人就会感到自已活着的无聊,生命的空虚,精神的无所寄托等等,所有这些,将从根本上动摇人的生存基础,人还怎么可能作为审美主体从这个世界上获得一种美感愉悦,一种人生的幸福体验呢?由此,审美欣赏的根底在人的自我实现,即审美实践,这是我们所必须加以确认的,在人类的物质实践之外,再把人的这种自我实现确定为人的审美实践,这不仅符合美学作为一门科学发展的内在必然要求,是一种新的理论概括,理论创造,而且也最终把我们的美学研究引向了一个正确的方向。
实际上,认为审美欣赏的根底在人的自我实现,自我确证,这并非我个人的看法,而是马克思早有的卓越思想或理论建树。马克思在《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中就曾讲:“我在我的生产中物化了我的个性和我的个性的特点,因此,我既在活动中享受了个人的生命表现,又在对产品的直观中由于认识到我的个性是物质的,可以直观地感知的因而是毫无疑问的权力而感受到个人的乐趣。”①这就比较明确地提出了,所谓能给人作为审美主体带来一种美感愉悦(乐趣)的审美感知,审美欣赏,就基于“我在我的生产中物化了我的个性和我的个性的特点”,即人的自我实现,自我确证,也就是审美实践,审美感知或审美欣赏就是人作为审美主体通过这种由人的自我实现、自我确证即审美实践而来的客观事物(“产品”)来感受、体验、判断和评价自我,感受、体验、判断和评价自我生命的伟大价值和崇高意义。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讲:“通过这种生产(审美实践——引者注),自然界才表现为他的作品和他的现实。因此,劳动的对象是人的类生活的对象化:人不仅象在意识中那样理智地复现自己,而且能动地、现实地复现自己,从而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②这就更加明确地指出了,人作为审美主体的审美感知、审美欣赏,就是以人的自我实现、自我确证为客观根据或现实基础。正是由于人的这种自我实现、自我确证,人才能作为审美主体面对一个充分地反映和体现了人的生命价值和意义的对象世界,并从这个对象世界里由于感受和体认到自我生命的伟大价值和崇高意义(“直观自身”)从而获得美感愉悦。对实践的审美作用和意义以及马克思这些博大精深的美学思想,确实需要我们去花大力气进行全面而深入的考察和研究。
人的自我实现,自我确证,建构了自然对象与人之间的统一关系,我把它叫审美价值。马克思是这样阐释的:“随着对象性的现实在社会中对人说来到处成为人的本质力量的现实,成为人的现实,因而成为人自己的本质力量的现实,一切对象对他说来也就成为他自身的对象化,成为确证和实现他的个性的对象,成为他的对象,而这就是说,对象成了他自身。”③而正是这种统一关系即审美价值,才必然地构成了客观对象作为审美对象的特殊本质,也客观地决定了,人作为审美主体在审美感知、审美欣赏过程中就可以很自然地也很合理地把全身心直接地融入审美对象之中去感受、去体验,从而获得美感,而不是也不可能冷冰冰地面对审美对象,事不关己地把自己置身于审美对象之外。否则,没有这种统一关系即审美价值,人作为审美主体还怎么可能自然地也很合理地把全身心直接地融入审美对象,从而达到一种“物我一体”、“天人合一”的浑化境界或大化境界呢?
人活着,不在吃饭穿衣,追求温饱等,而在实现自我,确证自我,求得一种美感愉悦、心灵满足和精神慰藉。鉴于此,在西方现代社会,人们开始前所未有地把人的自我实现、自我确证作为自己人生追求的重要目标,也就显得非常自然和毫不足奇了。《参考消息》2001年4月30日第4版《从“物本”到“人本”到“能本”》的文章讲:“在现代西方,人们对物质方面的兴趣开始淡漠,而对人的创造能力的关注日益增长。作为人的最高需要的自我实现(按照人的兴趣、能力从工作中取得成就)正成为西方人追求的重要目标。”这反映了人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也是人类发展、社会进步的一个突出表现和显著标志!
有人认为,在对一些自然美的解释上,实践的观点往往难以自圆其说,显得力不从心。这种看法站不住脚。自然对象作为审美对象难道会与人无关吗?回答显然是否定的。因为自然对象作为审美对象如果在本质上是与人无关的,与人之间不具有、不存在现实的联系和关系,那么它对人而言同样是“无”,即没有意义,它还怎么可能作为审美对象给人作为审美主体带来一种美感愉悦和精神满足,人还怎么可能作为审美主体喜欢它和欣赏它,并给它以美这样由衷的审美判断、审美评价呢?而要承认自然对象作为审美对象是与人之间有关的,具有一种现实的联系和关系,那么在对自然美的揭示上我们也就仍然只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因为如前所述,只有实践才能赋予客观对象与人之间的现实联系和关系。只是确有必要加以强调的是,对这种审美实践,实在需要我们拿出相当的智慧去进行全面思考和深入研究。
有人责问:人为什么要实现自我?人为什么实现了自我确证了自我就可以获得美感、一种精神快乐?这些质疑同样是没有道理的。众所周知,人是一种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