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后期维特根斯坦哲学语言观的启示
论文摘要:维特根斯坦的思想发展明显地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其前后期思想可以说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在前期,维特根斯坦哲学中的语言观表现为意义指称论和语言界限;在后期,其哲学中的语言观表现为家族相似性、规则悖论和私人语言,在这期间他提出了著名的语言游戏说,认为语言重在参与,只有在语言中才能分析出具体语言的意义,给当代语言和哲学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启示,研究视角也发生了重大转变。
论文关键词:后期;哲学;语言观;启示
一、维特根斯坦哲学思想综述
上世纪的头20年是维特根斯坦哲学的前期阶段,其思想主要来源于弗雷格和罗素,强调以逻辑构造世界,用逻辑分析的方法澄清命题的意义。对逻辑实证主义产生了深厚的影响,前期的代表作为《逻辑哲学论》(1921)。30年代之后他的思想发生重大转变,他部分地受到摩尔、莱姆塞以及19世纪的德国语言学家毛特纳等人的影响,注重正确使用日常语言,强调语言的不同用法和语言的约定性质,代表作为《哲学研究》(1953)。后期研究的实质是对语言和事实的区分,尤其是对日常语言的表达方式和用法的研究,注重语词的意义和应用。
维特根斯坦的哲学语言观前后期也发生了很大转变,前期研理想语言,认为语言是现实的逻辑图画,这些观点都严重脱离了生活形式;他在后期转向了研究日常语言,认为语言的意义重在使用之中,尤其是在日常生活的背景之下研究语言的使用,提出了重要的理论——家族相似性。后期维特根斯坦的语言观表现在三个方面,分别为家族相似性、规则“悖论”和私人语言,他的这些语言观给现代哲学研究和语言研究带来了很大启发。
二、家族相似性的启示
维特根斯坦用家族相似性来界定语言游戏间的关系,把语言游戏的关系比作家庭成员的关系,描述了语言之间的相似性,但否认语言本质说。关于维特根斯坦批判语言具有本质这一点,国内外很多研究维特根斯坦的学者观点不一,但是家族相似性促成了认知语言学范畴化理论的产生,给语言学带来了新的研究视角,这一点儿无人能否定。
维特根斯坦说:“《逻辑哲学论》并不全错,它不像冒充钟的一袋破烂货,而是像一只不告诉你正确时间的钟”。这句话足以说明尽管他否定自己前期所提出的观点,但是也并没有完全抛弃。维特根斯坦的前后期哲学思想虽然迥然不同,但是并不意味着前后两种哲学的完全对立,不管是在主题还是表达思想的方式上,都存在很多相似性,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1)前后期哲学思想关心的主题如何用思想表达语言,尽管两者对语言的认识不同,但是这两种哲学都是对语言的批判。前期批判的是很多哲学家认为语言存在本质,并且澄清了命题意义的提出主要由于人们误解了语言本质;后期是对其前期语言观的批判,提出哲学的目的在于治疗人们由于误用语言而产生的理智疾病;(2)前后期的哲学思想都认为哲学是一种活动,彻底否定了传统哲学所认为的哲学是一种理论体系的看法。在前期,他把澄清命题意义看作一种活动,后期则把语言看作一种游戏;(3)前后期在处理哲学问题的方式上也有相似之处,维特根斯坦不认为哲学存在真正的问题,所有哲学当中存在的问题都是由于人们误用语言导致的,最终通过分析的方法消解了这些问题;(4)维特根斯坦前后两种哲学的相似之处在于看待形而上学的态度上,对于“可说的”和“不可说的”的看法上,还有在关于哲学和科学关系的问题上。维特根斯坦关于可说的东西可以显示的思想在他后期思想中得到了继续,后期思想显示了不可说的东西,在这一点上,其前后期思想存在内在的逻辑联系。
前后期维特根斯坦的哲学思想存在着一定的连贯性,后期并不是抛弃了前期的思想,只是转换了一种视角来观察和分析问题,两者之间存在深刻的家族相似性。
维特根斯坦在前后期形成了不同的甚至是截然相反的哲学,但是前后期思想之间的连接点究竟是什么?或者说前后期思想的“家族相似性”是什么?
(一)前期维特根斯坦哲学的理论基础是关于意义的问题,这一问题也成为他后期哲学的出发点。他在《逻辑哲学论》中关心的中心问题是命题和词的意义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他和罗素的观点一致,认为词或名称的意义就是它所指的对象;同时也赞同弗雷格的看法,认为名称只有在命题的语境中才有意义,命题的意义在于它所描述的事实之间的关系。前期维特根斯坦认为意义问题与真假有着密切关系,而在中期则发生了转变,但是他仍然坚持:“一个词只有在命题的语境中才有意义”。并且他还明确指出:“一个命题一旦被解释为必然为真或为假的,那么它就是完全独立于实在的,因而不再行使命题的职责了”。在这个时期,对于语言的意义与外在对象的对应关系,维特根斯坦已经变得不再像以前那样坚信了,这种对应关系开始变得相对自由了。他的这种观点得益于威廉·詹姆斯的实用主义哲学,并且詹姆斯对于意识活动和经验现象的微观分析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维特根斯坦对于语言意义的认识,他将命题的意义由命题与外在事实的对应关系转变为命题与经验的关系,这样的转变表现出较为明显的实用主义特征。
(二)关于意义的证实问题,在《逻辑哲学论》中维特根斯坦指出只有建立于逻辑规则基础之上的理想语言才符合世界的逻辑结构,然而这种观点在20年代末30年代初开始发生了变化,主要有表现为:1、维特根斯坦开始放弃早期的图象理论,从理想语言转向日常语言,注重语言的实际使用;2、扩大了命题的适用范围,把命题看作了与假设具有相同的含义,并且经常把这两个词交替使用。
以上是导致维特根斯坦思想发生转变的内在因素,也可以看作语言研究的一种视角的转换,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将视野转向了广阔的人类社会的语言世界。前期思想为后期理论的提出铺平了道路。
三、规则“悖论”的启示
维特根斯坦的规则悖论跟康德的“二律背反”一样,是乍看无奇却又无言以对,难以解答的。维特根斯坦认为遵守规则是语言游戏的不可或缺的条件。我们在玩儿一种游戏之前必须得先了解游戏的规则,不了解规则,就无法进行游戏。这个道理是显而易见的,然而在语言有中,并不需要先了解规则再进行游戏,规则只有在游戏当中才能得出。这样就产生了一个悖论:我们是在不知道规则的前提下进行语言游戏的,而又只能在遵守规则的条件下从事语言游戏。这说明了规则悖论的出现不是语言游戏和遵守规则之间的矛盾,恰恰是理性思考在语言游戏面前碰壁的结果。
以克里普克为代表的人把维特根斯坦的“规则悖论”看作类似于休谟式的怀疑论悖论,并进而将维特根斯坦看作一个怀疑论者。主要是因为克里普克认为维特根斯坦的规则悖论触及了包括逻辑和数学的人类理解的每一方面,休谟的怀疑论触及的仅仅是对于世界的经验和认识,他们在本质上没有区别。这种看法也遭到了以麦基(c.mcginn)为代表的很多哲学家的批评,他认为缺乏理由不是产生怀疑的必然前提,我们不能向怀疑论者证明我在思考,但是并不代表我不会思考问题。还有英国哲学家贝克和哈克在他们合著的《怀疑论,规则和语言》中对克里普克的错误观点做出了令人信服的分析,他们认为我可以知道什么行为符合什么规则,以及一种规则所应该采取的具体步骤。 维特根斯坦认为,行动的原因不能由规则加以确定,不是每种行动的原因都可以根据规则而得出。由此概括出,遵守规则是语言游戏的灵魂,也是一切人类行为的灵魂,继而成为人类社会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因而在语言游戏中要遵守规则,并根据规则的不同确定不同的语言游戏。正如任何游戏一样,语言不仅需要规则,而且是由规则决定的。遵守规则是语言游戏的核心内容,不遵守规则,语言游戏就无法进行。但是我们在使用语言也就是进行语言游戏时却意识不到规则的存在,遵守规则并不是语言游戏的组成部分。“我只是盲目地遵守规则”,但是这里出现了一个问题:这些语言游戏的规则是怎么获得的?换言之,是先有规则还是先有游戏。就像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一样,这里就出现了规则悖论。
我们可以说游戏决定规则,也可以说有什么样的规则就会有什么样的游戏,下棋游戏是由正在从事这种游戏的人决定的,而游戏规则是通过不断的从事这种游戏显示出来,人们通过反复的参与这种游戏,然后掌握规则。尽管语言游戏和语言规则孰先孰后我们无从知道,但我们要进行语言游戏必定要了解相应的语言规则,了解或掌握这些语言规则的前提条件是什么呢?维特根斯坦给出了两种不同的情形:在第一种情形下,游戏的规则和目的均已给某个人解释一遍,他掌握了这些规则,然后就可以进行相关的游戏活动;在第二种情形下,某人只是通过观察和操练就掌握了相关的规则,而从未直接学过这套规则。我们在语言的游戏中获得语言的规则,规则的获得离不开相应的语言实践,规则还随着语言游戏的变化而发生相应的改变。
所以,进行语言游戏必定要在游戏中遵守规则,也只有遵守规则才能从事语言游戏,二者密不可分,至于孰先孰后,就产生了规则悖论。
悖论是理性思考在语言游戏面前碰壁的结果,维特根斯坦认为解决悖论的关键在于参与到语言游戏中去,在语言游戏之外无法谈论遵守规则或违背规则。只有在语言游戏当中,语言的真正意义才能得到很好的理解,生活的价值才能真正体现,主要是因为语言游戏本身就是人们的一种生活形式。
维特根斯坦认为一切理论上的矛盾或悖论都只能在人类的习惯性活动中得到解决,基本类似于黑格尔对康德“二律背反”的解决。黑格尔利用理念的辩证运动解决了“二律背反”,而维特根斯坦将理念的运动变成了人们的实际语言活动,以动态的眼光看待悖论,把悖论放到运动或者活动中去解决。因此,维特根斯坦极其聪明地在毫无意识的情况下用辩证法化解了语言游戏中的规则悖论。
四、私人语言的启示
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中说:“私人语言中的个体词指的是只有说话者知道的东西,指的是个人当下的私人感觉,别人不能理解这种语言”。所以“私人语言”具有下面几个特点:首先,这种语言的内容只有说话人自己才理解;其次,是说话者自己当下的私人感觉;然后它的参照系不是公共的可观察的对象;最后,这种语言的本质具有私密性和不确定性,无法和外人交流,甚至说话者自己都难以把握。根据以上几个特征,这种语言无法实现交流和沟通的目的,确切来说根本不能算作真正的语言。所以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中表明私人语言存在的不可能性,并提出了著名的“反对私人语言的论证”(privatelanguageargument)。
可以想象,只有说话者本人所理解的语言是极其荒谬的,这种语言隔绝了内在意识与外部世界之间的关系,只是孤立地存在于内在意识范围之内,这与语言的公共性这一特征是相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