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态哲学产生的背景
20世纪是工业文明发展达到登峰造极的一个世纪,社会劳动生产力不断提高,科学技术水平飞速发展,全球人口持续膨胀,社会经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长。然而,这些所谓的繁荣景象相对来说都是局部的,是有代价的,那便是大气水体污染、地球增温、土壤侵蚀、粮食能源和其他资源短缺,人类已经被迫沦落到四面楚歌、危机重重的地步了,生存环境不断地变得恶化。大自然不再像往日那样温顺地按照人类想要的方式发展,于是它便开始疯狂地向人类报复,生态严重破坏、环境不断污染、资源日益变得枯竭,从而导致大自然朝着不可持续的方向发展。而这时人类方才如梦初醒,意识到自己不能随心所欲地去改造和征服自然,应该尊重和保护大自然,和大自然平等和谐地相处。与此同时,人类为此而采取了大量而广泛的行动,爆发了一场又一场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宗旨的生态运动。紧接着生存的本能使得一些有识之士透过由于人类行为而导致环境问题的表面现象,从哲学的高度以批判的精神和反思的态度去审视人们自身对待大自然的态度,进而去研究和探寻引起生态危机的本质原因,从而可以探索出关于人与自然的在未来的关系。所有的这些行为其实都是人类想要向前进步和发展的必要前提。有关这方面形成的一些理论成果也深深地影响着人类自身的文化命运,不仅为人类的当代同时也为下一代的文化创造注入了新的动力。当今,通过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以及人自身的反思,我们应该从哲学的视角来重新认识自然、社会、人类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这对于人类应该怎样更好地生活在大自然中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深刻启发。改进粗放的经济发展方式,缓解人与自然的尖锐矛盾,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生态系统和谐平衡有序,这便是生态哲学的终极目标。
二、生态哲学的内涵
生态哲学实际上是一个理论体系,分别由生态哲学本体论、生态哲学认识论、生态哲学价值论和生态哲学方法论这四个部分有机构成。生态哲学本体论是生态哲学最根本的问题,从人与自然的关系来看,世界既不仅仅指客观的自然界,也不是单纯指人类世界,而指的是作为整体的“自然—社会—人”的复合生态系统。人与自然是相互作用的,既表现为自然的人化,也表现为人的自然化,是一个统一的整体。生态哲学认识论突破了传统的人类中心论,不再把自己看成是主宰自然的世界中心,而是作为生态系统中的其中的组成部分,与自然是相互联系、影响与依附的关系,共同构成世界乃至宇宙的有机整体。生态哲学价值论则认为自然不仅具有能够满足人们日常生产生活所需的外在价值,或者叫做工具价值,还具有其自身所包含的内在价值。人类的实践与认识活动只有在正视自然的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相统一后,才可能促使人类社会与大自然的协调发展。生态哲学方法论主张用生态思维,即生态观点来认识和解决问题。提倡人们用辨证的思维方式来思考人类以及其他生物与生态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建立一种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的核心价值。
三、东方的生态思想
“天人合一”作为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中有关生态方面的核心思想,是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的基础上逐渐形成的一种独特的文化传统。其中,特别是以对天、地、人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反思为主。再加上我国是传统的农耕社会,对气候、天气的依靠性很大,因此“天人合一”作为我国哲学的基本内核,贯穿始终,超越时空,并且影响着中华传统文化,最终形成深层内涵:一直在追求和执着于宇宙自然与社会人生的亲和、统一的境界。同时,作为一种精神观念已经融入进了我们的经济、政治以及文学艺术中,融入进了中国人的日常思维方式中,从而形成了代表我国文化的民族形式,如“天人相参”的思想。儒家文化强调人与自然之间要和谐相处,认为人类社会与宇宙自然是协调统一的。在儒家学者看来,人作为自然界中的某一组成部分,应该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自然和谐相处,而不是与自然对立,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道家将尊重自然规律作为自己的最高准则,与儒家强调的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不同,认为人必须遵从顺应自然。老子的相关思想理念是最接近生态伦理的,他最先表达了有关于“天人合一”的思想,即“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他主张天、地、人三才都统一于“道”也即自然,从而提出了“齐同万物”的观点和“重人贵生”的理念,同时从宇宙的整体性的角度出发提出了生态伦理思想。佛教虽起源于印度,但是却在中国得到发扬光大,其中汉传佛教便是中国与印度文化相融合的最好例证。佛教中的“缘起论”阐释出的“整体共生”的生态观便是以系统性、相关性的观点来看待这个世界,认为自然万物与人之间都不是孤立地存在着,它们之间应该是一种彼此依存、互及互入的关系。
四、西方的生态理论
“人类中心主义”会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表现出不同的内涵,但归根到底全都主张人是自然界的立法者,人处在自然界的中心地位,将人类的自身利益作为一切行为的根本出发点。古希腊的智者普罗泰戈拉著名的哲学命题“人是万事的尺度”,柏拉图的“理念论”以及苏格拉底的“神学人类中心主义”都属于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思想。“动物解放论”突破了“人类中心主义”的界限,是生态哲学的一大进步。澳大利亚的辛格作为“动物解放论”的代表,提出了“解放动物”的口号,他将“功利主义”作为自己伦理学理论的哲学基础,动物同人一样也能感受到苦乐,从而将道德的主体范围从之前的仅限于人类扩大到了包括动物在内。动物权利运动的序幕就此拉开了,人类应该像重视自己的利益一样去考虑动物的权利。因此,“动物解放论”又叫做“动物权利论”。“生物中心主义”,又称为“生物平等主义”,摒弃了“动物中心主义”的的局限性,将道德权利的范围扩大到包含所有生命的整个生物圈。这一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有法国的史怀泽和美国的泰勒。相比较“动物中心主义”而言,将人类的道德关怀的范围从动物扩展到了整个生物圈,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依然是沿着解放、权利的道路在走,将人类降低到与其他物种同样的地位,因此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不同于“生物中心主义”与“动物中心主义”只强调生物圈内物种个体的权利与价值,“生态中心主义”更加注重生态共同体的整体利益。它将研究对象扩展到了整个自然界,在承认自然界以及其所属部分拥有内在价值的基础上,强调益主体多元化,进而推证出自然界的道德权利与地位,从而推动了人类思想的进步。
五、生态哲学的现实指导意义
生态哲学不是纯粹的理论探讨,而是有非常确切的价值取向。从对现实环境问题的反思,到为生态环境的保护提供相关理论支持,都是以人类社会和生态自然的高度统一作为出发点的,明确人类在自然界中的位置以及对大自然责任与义务。将生态哲学中的有关观点与方法运用到我们的日常实践之中,从而确立生态的生活信念和绿色的生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