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数字信息时代图书馆数字化建设为资源共享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技术条件,但同时又面临着知识产权的严峻挑战。本文论述了数字图书馆建设中涉及的知识产权法律问题、信息资源共享与知识产权的关系,以及信息资源的合法使用与知识产权保护的统一。
论文关键词:数字图书馆;知识产权;资源共享
0引言
随着以数字化和网络化为特征的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人类社会进入了一个快速多变的数字信息新时代。在数字信息时代的历史条件下,社会要实现高度的信息化,就必须要走信息资源共享之路。信息资源共享,既是全人类的共同愿望,也是信息时代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同时更是图书馆界多年来孜孜以求并为之长期奋斗的社会目标。以计算机技术为核心的网络通讯技术和信息数字化技术的迅猛发展。极大地丰宫和拓展了信息资源的收集、处理、存储及传送的方式,为图书馆实现资源共享提供了切实的技术支持和保障。然而,正当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图书馆的资源共享创造美好前景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棘手的问题,其中摆在首位的既不是技术问题,也不是财力问题,而是文献信息资源共享所带来的知识产权法律问题。如何协调知识产权保护与信息资源共享之间的关系,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做到既充分实现资源共享,又切实保护知识产权,是知识经济时代,特别是在我国已经加入WTO的今天,所必须要认真解决的课题。
1数字图书馆建设带来的侵权问题
数字信息时代图书馆资源共享主要是以数字图书馆为平台来实现的。数字图书馆(DigitalLibray)是指以数字形式存储和处理信息的图书馆,它利用数字技术处理图文并茂的各种文献载体,是一种拥有多媒体数字化信息资源,能为读者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机制。数字图书馆具有信息资源数字化、信息传递网络化、信息利用共享化、信息实体虚拟化等特点。
1.1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技术方面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 数字图书馆的开发离不开技术支持,需要使用大量的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是计算机程序及其文档的总称。计算机软件之所以成为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因为软件是创作者的智力劳动成果。计算机软件是智力密集型产品,其开发投入大,技术程度高。但由于复制成本低、操作简单,用户在使用网络共享软件时,要特别注意对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对已进入公有领域的软件可任意复制、修改,甚至可进行商业发行和利用,但对于还享有著作权保护的共享软件,则不允许进行以赢利为目的的发行和利用。
1.2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库建设中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 在这方面主要是指数据库建设中的法定许可问题。面对数字信息时代的海量信息资源,数字图书馆的开发过程首先面临的是信息采集,即数据库的建设。由于文献信息资源数字化在法律上被视为复制行为,因此,在数字图书馆的信息资源开发建设中,往往需要使用很多他人受版权保护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