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现代网络带给社会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的现实问题,它不仅是一个技术问题,也是一个以人为道德主体的行为价值问题,即人性问题。在网络虚拟空间中人性自利成份过分膨胀,而制约它的理性工具过分软化,就容易引发人格扭曲、道德冲突等一系列非理性倾向的网络道德问题。从人性善恶角度,对网络虚拟所带来的道德失范问题进行深层次思考,以求网络道德的理性回归。
论文关键词:网络技术;网络道德;网络虚拟;人性善恶
计算机与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正在改变人类的社会活动方式,人类社会正在逐渐演变出一种新的存在形态——网络虚拟社会。它的产生,对现实社会的道德观念和伦理规范提出挑战。网络虚拟社会对现实社会中传统道德的冲击有两个方面。在积极的方面,网络化的交往超越了时空的限制,拓展了伦理关系范围。网络的道德关系中包含大量陌生、不同语言、不同阶级的人,这是以往任何学科都无法囊括的。但是与此同时,网络化也带来了情感冷漠、人性异化、道德失范等伦理问题。本文主要是研究和讨论“虚拟社会”对现实社会伦理影响的消极方面,当我们面对网络技术所带来的实际或潜在的负面影响时,必须从关怀人性的高度,对网络虚拟社会中的伦理问题进行冷静的理性思考。这既是人类的权利,也是人类的责任。
一、网络技术虚拟性易于诱发伦理问题
首先,网络技术的交互、便捷和虚拟的特点,易于导致社会道德问题,致使网络成为实施犯罪的直接工具。快速传递的大量信息中,混杂着许多不道德、甚至是反道德的内容,阻碍和抑制了健全道德人格的形成,导致个体和群体道德水平的下降。其次,网络技术可能造成文化退步、知识匮乏及人的道德素质的下降。网络现在成为人们生活中越来越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过多地依赖电脑网络,弱化书本阅读和亲身实践,使得获取知识的方式成为一种“快餐”模式,必然使人的知识水平下降。网络文化的一律化、程序化、标准化只能使人的思维简单化、直观化、线性化,使人的知识贫乏、审美能力下降,优秀的文化道德传统遭受遗弃。网络信息爆炸并不等于知识的爆炸,计算机和网络给我们的知识是有限的知识,只能提供给人有关的“何地”、“何时”、“何事”信息,却无法替代人的思考。它只能告诉结果,无法带给人对鱼事物过程的思索与解决问题的方法。网络技术的高度发达可能会以人的文化素质下降为代价。网络的高度综合性和高度图像化的特点,会导致人的思维能力、抽象能力、表述能力的退步。
网络技术在虚拟社会中放大了现实社会的伦理问题。传统社会交往面受地域的影响,在一定意义上是一个“熟人社会”,交往的对象往往都是熟识的人。依靠他人的监督,慑于道德他律手段,诸如:社会舆论、利益机制、法律制裁的强大力量,使得传统道德得到相对较好的维护。在传统社会中,这一“熟人社会”里,人的道德意识较为强烈,道德行为也相对严谨。然而,由于人们的合道德行为常常是做给他人,特别是可能对自己有影响的人“看”的,所以如果一旦进入“总之没有人认识我”的境界,由熟人的目光、人际情感和社会舆论构筑的防线很容易崩溃。因此,在虚拟社会中,网络的行为也具有“数字化”或“虚拟化”特点,人所看到和听到的形象、图像、文字和声音,变成了以数字的形式显现,甚至人也是以一个“符号”为身份在网络虚拟社会中活动,彼此不再熟悉,因而很难对网络公民的行为加以确认和监管。
通过上面分析,凡现实生活中的人所遇到的各种伦理问题,在网络社会中都会存在,并且,由于网络社会具有“虚拟”的特点,使得这些问题极有可能通过电子信息的手段得以放大,从而成为现实社会中伦理和道德规范难以调节和整合的社会顽症。
二、中西传统人性论对网络虚拟问题解析
网络技术带给人们以技术的负载方式和对社会产生深远的道德层面上的影响,不仅是技术方面,更可以说是在网络技术所掩盖下深层的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问题,即人性问题。
中国传统人性论认为:人性,即人之本性,人的规定性。中国历代思想家将人性问题看成是道德哲学或伦理学的一个核心问题。先秦以来,中国人性论经历了若干阶段,诸如:人性的有善有恶论、人性无善无恶论、性善论、性恶论等;其中孟子性善论在中国两千年传统文化中影响广泛;后有两汉经学、宋代理学、明代心学等学说,但对这些阶段性变化也是对“人性向善”总的界定。朱熹所谓:“天命之性是理,理则无有不善,而气质之性则,一本而万殊”,弥补了孟子性善论的不足,但基本上没有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