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成人高等教育网络化的前提:基于教育伦理的思考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论文关键词】成人高等教育 网络化 教育伦理 数字鸿沟

    【论文摘要】网络教育已经成为成人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成人高等教育的网络化则可能带来教育伦理的问题如数字鸿沟、教育不公等,出现更大的社会不公。基于教育伦理的考虑,我们必须解决弱势群体接触网络以及使用网络的障碍。

    信息网络技术以其新颖的技术特性,不仅作为一种技术文化因素作用于教育过程,同时它也作为一种社会文化因素影响着教育思想。网络的特性为成人高等教育的创新带来了难得的机遇。

  一、成人高等教育的网络化已成必然趋势

    1.高等教育网络化的优势

    高等教育拆除了围墙,更多地拥抱了社会。即使高等教育已经在医院服务、经济发展、政治决策等各个方面作了相当多的事情,但人们还是在抱怨高等教育没有能够更好地回应社会的需要,包括更多地承担起成人教育的职能。而成人高等教育的网络化发展则可以缓解这种矛盾,促进高等教育的发展。网络化使得教学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信息网络技术为人们提供了灵活的学习方式,人们可以通过网络超越时空和地域的限制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程,学校与社会的界限日渐模糊,“象牙塔”式的学校教学被彻底摒弃,依托于信息网络的“虚拟教学”将大量涌现。教学的生动性和形象化及个性化也使得成人更易于接受高等教育。更为重要的是,市场化、民营化已经成为当前教育发展的一个大趋势,高等教育也不例外,它必须采用市场化的运作模式和经营理念与策略,这样才能获取自身发展,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网络教育的开放性、实用性决定了它比其它的教育形式更加依赖和关注社会市场的需求和发展,它是教育产业的先锋。

    2.成人高等教育网络化的现状

    目前,人们已对网络化学习大呼其好,美国名校如杜克大学、麻省理工学院、斯坦福大学、康奈尔大学及哈佛商学院都开始拥抱网络教学。在国内,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特别是68所高等学校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以来,共开发课件1800余门,累计注册在校生规模达到400多万人,并且已连续三年招生人数近100万,普通高等学校设立校外学习中心3000多个,中央电大开放教育试点设立教学站2800多个,中央电大公共服务体系900多个。与中央电大奥鹏公共服务体系合作的院校已达到29所,合作专业基本涵盖财经、文史、理工、师范、艺术以及医药护理等144个热门专业。网上资源总量已达到900G。我国已经初步具备了建立资源共享、学分转移与学分互认的资源管理机制的前提条件,以及平台兼容和技术支持,为学习者提供随时随地可获得学习资源、学习支助服务的技术环境。

    当然,从成本效益的角度看,大学为了建立并经营网络学习平台,除非本身投人相当庞大的人力与资金,较省事的方式是与网络公司合作;而一般网络大学因为没有教授群,特别是建立学术声誉与知名度非朝夕可成,也必须仰赖既有大学的合作,分享其现成的师资与教学设施资源。因此,大学开办远程教育在利益的驱动下,极有可能与网络公司合作。U - net网络公司曾经以2000万美元的代价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签约,取得该校课程制成上网教学节目的权利。虽然,此一合作计划曾引起见仁见智的讨论,但是稍后芝加哥大学、卡基·梅隆大学以及伦敦经济学院也步上哥伦比亚大学后尘,与U - net签约。在国内,相似的情况也发生且急剧扩张。早在1997年,湖南大学就与湖南电信合作,共同开发建设湖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此后1999年5月,中国人民大学以无形资产参股方式与万通集团公司合作成立了东方兴业网络教育公司;2001年3月,华南理工大学与资深企业合作成立了广州华南科技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双威通讯网络有限公司先后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10多所著名大学签署合作协议书,共同开展现代远程教育。闭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还会涌现出更多的虚拟大学。目前已初露端倪,出现了许多新形式大学,如美国的菲尼克斯大学(University of Phoenix )、美国开放大学(UnitedStates Open Univers诉)、西部州长大学(Western GovernorsUniversity)、密西根虚拟大学等虚拟大学,甚至“虚拟联合大学”。这些大学甚至可以被称为“由商业公司统治的‘高等教育’企业”,这些大学的专职教师很少,校区极为狭小甚至没有校园,但他们需要相当庞大的兼职教师来提供在线教材,或者,他们从一些公司手中直接购买在线教材。这些高等教育机构已经成为彻底的网络大学。

  二、成人高等教育网络化的潜在问题

    成人高等教育的网络化为我们呈现了高等教育发展的美好前景,也为成人学习提供了美好的憧憬。但是成人高等教育的网络化却存在巨大社会不公的危险。

    在这个数字化的信息社会(information society)中,全球网络密集相连,世界仿佛成了地球村。从理论上讲,新科技可以造福社会上所有人,让人类的前景一片美好。1972年美国学者帕克(E. B. Parker)及邓恩(D. A.Dune)在科学杂志上发表《信息科技的社会潜力》,指出信息科技的最大潜力,可能降低教育单位成本到我们的社会能提供“开放及平等的接受教育机会”,使社会上的人可以终生学习。不过他们也担心,若是接受信息服务无法普及到整个社会,只有那些“信息富者”可以坐享其成,“信息贫者”能得到的会十分有限,信息鸿沟将会更加扩大,而导致升高社会的紧张情势。数字鸿沟概念源于美国国家远程通信和信息管理局(NTIA) 199!〕年6月提出的报告《在网络中落伍:定义数字鸿沟》,其基本含义是,在信息化进程中,经济个体(国家、地区或个人)之间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导致在信息技术的开发、应用,信息基础设施的普及和信息的获取、处理能力上产生差距,这一差距使发达的个体利用“信息优势”和“知识优势”形成竞争优势,使落后的个体面临“知识贫困”和“信息贫困”的威胁,处于竞争劣势。台湾地区有调查显示,个人的社会经济地位、族群身份、身心障碍身份、以及居住地区(如:偏远地区与原住民乡镇)等,皆会影响到信息使用机会。调查发现台湾地区民众对于信息接近使用的状况,确实会随着不同的收人、族群、年龄、城乡发展及教育程度而有所差异。正如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所观察到的:网络社会创造着平行的通信系统,一方面,为那些高收人、高教育(字面上的)、高连接性的人提供低成本、高速度的丰富信息;另一方面,那些缺乏连接,被时间、成本、不确定性等门槛因素孤立起来的人只能得到过时的信息。这两个体系中的人们并行生活、相互竞争,显然连接性的优势是无比巨大的。那些早已处于贫困中人们的问题(低收人、低教育、公共制度的低参与性)更加被人忽视和排斥。

    我国目前存在严重的数字鸿沟问题。2006年1月17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第十七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调查表明,我国上网情况在城乡、区域分布存在明显差异:乡村网民数量只是城市网民数量的1/5,普及率仅是城市网民普及率的1/60东中西部发展差异很大,东部网民数占到了全国网民数的57. 8%,东部IP地址数占全国总量的62. 4%,东部拥有域名数和网站总数则分别占到了全国总量的78. 5%和79.9%,可以看出,东部地区拥有绝大部分的网络资源。网民的性别分布:男性占58. 7%,女性占4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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