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以其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将对人类金融模式产生根本影响。在此影响下,已出现一种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融资模式,即被称为“互联网金融”的模式。在此种模式下,金融参与者深谙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髓,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工具,使得传统金融业务具备透明度更强、参与度更高、协作性更好、中间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等一系列特征。同时,资金交易双方可获得与直接和间接融资相同的资源配置效率,并且能够大幅减少交易成本。互联网金融的民主化特征明显,最终可以让金融机构离开资金融通过程中曾经的主导型地位,因为互联网的分享,公开、透明等等的理念让资金在各个主体之间的游走,会非常的直接、自由,而且低违约率,打破了金融业由少数专业经营控制的传统,使当前金融业的分工和专业化趋势淡化,不再是金融资源调配的核心主导定位。且拥有更为大众化的参与者,其引致出的效益更加惠及普通百姓。而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出现,给政府乃至传统银行业带来了巨大挑战。有学者分析认为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将打破传统银行业领军地位,形成分庭抗礼局面。因此,分析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发展对于传统银行业的发展规划有一定意义。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传统银行业;影响
一、互联网金融的含义
目前,有关互联网金融内涵的表述有多种,界定尚不统一。在此,初步归纳为:互联网金融是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工具,介入传统金融业务过程的一种混合金融。从广义金融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包括但是不限于为第三方支付、在线理财产品的销售、信用评价审核、金融中介、金融电子商务等模式。从狭义的金融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是涉及货币的信用化流通支付的相关层面,也就是资金融通依托互联网来实现的方式方法都可以称之为互联网金融。
当前互联网金融格局由传统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组成。传统金融机构的互联网金融主要包括传统金融业务的网上银行创新以及电商化技术创新等。非金融机构的互联网金融主要由凭借商业性互联网技术进行资金运作的电商企业、人人贷(P2P)模式的网络借贷平台、众筹模式的网络投资平台、理财类的手机理财APP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组成,是以互联网体系与思维去打造类金融业务,运用互联网的特性去完成金融的渠道、借贷、信息、销售、客户管理等工作。
传统金融人有一种看法认为,传统银行早已采用了数据化、互联网技术电子银行管理体系,所以银行也就是互联网金融。但实际上,很多人把由银行操控的电子网络或利用的互联网称为金融互联网。
二、互联网金融的特征
(一)引致性。互联网金融的产生具有引致性特征。互联网科技企业开展金融活动的初衷并不是想依靠该项活动来盈利,其初衷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电子商务的发展,是电子商务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以第三方支付组织为例。电子商务产生初期,产生了两大金融问题:一是买家不愿意提前付款,卖家也不愿意提前发货,买卖双方对自己的交易对手都不太信任;二是因为银行卡发卡行的不同而导致交易往往不能按时实现,甚至导致交易失败,这种情况时有发生。电子商务在发展初期就遇到困境,促使电子商务提供商不断改进自己的服务质量与水平,于是第三方支付组织就应运而生。可以说,互联网科技企业开展金融活动几乎全部是为了满足客户的需要,即最终目的是服务电子商务。
(二)便捷性。与传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最大的特征就是便捷性。客户不需要到营业网点去,只需要有一部智能手机终端或电脑设备,就可以随时随地完成资金的划转和信贷,这极大方便了客户。
(三)大众性。传统金融服务有明显的金融排斥性特征,即金融服务大都只针对那些中高端收入群体或大型企业,众多低收入群体或者是小型企业大都享受不到该种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只需要一台电脑或者一部移动手机终端,就可以享受到便捷的金融服务,极大程度降低了金融服务的准入门槛,使得金融服务不再是有少数精英控制的,普通大众也可以利用网络科技来参与到金融服务的生产中来。
三、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模式
第一种模式是银行网银,当前商业银行借助互联网渠道为公众和社会提供服务,互联网在其中发挥渠道作用。
第二种模式运用电商的平台,依据大数据收集和分析进而得到信用支持,以交易参数为基点的综合交易模式。
第三种模式是P2P模式,这种模式提供了中介服务,把资金出借方与需求方结合在一起。平台的模式各有不同,主要有以下两类:一是担保机构担保交易模式,此类平台作为中介,不吸储、不放贷,只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由合作的小贷公司和担保机构提供双重担保。如人人贷,此类平台的交易模式多为“1对多”,即一笔借款需求由多个投资人投资。二是“P2P平台下的债权合同转让模式”的宜信模式。可以称之为“多对多”模式,该模式通过互联网撮合投资人和借款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实现个人对个人贷款。
第四模式通过交互式营销,充分借助互联网手段,把传统营销渠道和网络营销渠道紧密结合,使金融业实现由“产品中心主义”向“客户中心主义”的转变,共建开放共享的互联网金融平台。
第五种模式实际上是一种货币基金模式,以支付宝打造的一项余额增值服务——余额宝为代表,用户能随时把自己支付宝中的钱支付到余额宝中,不但免转账手续费,还可以获得收益。
四、互联网金融对我国商业银行的长期影响分析
在经典的一般均衡理论中,一个无摩擦的市场可以使经济资源达到最优的配置,此时交易是没有成本的,金融中介也是不存在的。交易成本和交易时的信息不对称是金融中介存在的前提,即金融中介的价值在于降低资金融通的交易成本和缓解资金融通时的信息不对称。而互联网金融在很大程度上也可以起到金融中介的作用,是银行等金融中介的有效替代。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替代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降低了交易成本。商业银行在降低交易成本优化资源配置的同时,也产生了巨额的交易成本。据银监会披露,2012年我国商业银行实现利润1.24万亿元,12家上市银行实现利润8489亿元,占A股所有公司利润总额48.6%。12家上市银行的人均职工薪酬达到惊人的45万元,在所有行业中位居第一。与传统商业银行不同,互联网金融采取虚拟运作的方式,即互联网金融运作时不依赖一个又一个的实体网点,只需网络终端设备与网络,加之于少量的人员,就可以实现资金的划转、借贷等,其固定成本与人工成本要远远低于传统的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极大程度降低了资金融通时的交易成本。
(二)降低了信息不对称。资金融通时的信息不对称是商业银行存在的另一重要原因。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可以降低资金融通时的信息不对称。首先,交易双方可以在同一平台上直接交换个人资金、信用等信息,无需通过其他中介,有效降低了信息在传递过程中的消耗和磨损;其次,通过搜索引擎可以对信息进行组织、排序和检索,在海量信息中可以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可以增进交易双方的了解;最后,在互联网上进行交易会留下大量的交易信息与交易痕迹,这些信息和痕迹类似于传统商业银行金融服务中抵押和担保,降低资金融通双方的道德风险,有效保证了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持续性。与传统商业银行相比,互联网金融可以更大程度地降低资金融通时的降低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加上其大众性更强、更加重视客户体验等特点,可以推断,从长期上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与壮大将直接威胁到我国商业银行的生存空间。
五、互联网金融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现实影响分析
从长期上看,互联网金融对我国商业银行的替代是全方位的,二者是你死我活的关系。但是这种替代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从现实的角度上看,互联网金融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支付、小微信贷和中间业务这三大领域:
(一)支付领域
支付是商业银行最原始的业务,商业银行由支付起家,当初客户出于支付的目的将钱存于银行,银行有钱之后才去放贷,可以说,银行现行的存、贷、汇等业务都是从支付业务衍生出来的。可见,支付业务在银行所有业务中的地位。然而,互联网金融正是以支付业务发端的,直接威胁到在支付领域商业银行的重要性,商业银行面临被边缘化的困境。互联网金融在支付领域的主要表现就是第三方支付组织,可以说第三方支付组织在网上交易中充当了类似于现实交易中商业银行的角色,是类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组织是IT技术与电子商务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截止到2013年8月28日,共有250家第三方支付组织获得了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第三方支付牌照,第三方支付组织涉及的业务主要是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收单和预付卡发行与受理这三类业务。根据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的数据,2012年,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规模达到超过10万亿元,其中互联网支付金额6.89万亿元、银行卡收单3.75万亿元,预付卡发行575.55亿元,移动支付业务1811.94亿元。我国第三方支付组织以支付宝和财付通最为典型,占据了全国绝大部分市场份额。网上支付业务本应由商业银行承担的,如今却由第三方支付组织承担,这是第三方组织对商业银行在支付领域影响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凭借在电子支付领域的强大优势,第三方支付组织对银行形成倒逼之势,使其能够在众多银行中获得更低的支付手续费,更有些第三方支付组织甚至要求银行在支付领域开放更多的客户、提供更多的系统接口。
(二)小微信贷
小微信贷业务是在支付业务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产生影响的又一领域。我国互联网金融小微信贷的发展以阿里小贷最为典型。阿里小贷是指2010年成立的浙江阿里巴巴小额贷款公司和2011年成立的重庆阿里巴巴小额贷款公司的合称,其主要的服务对象是淘宝店家等中小型企业和个人创业者。2012年7月26日,阿里巴巴集团宣布,阿里小贷的贷款业务发放对象拓展到除温州以外的长三角地区。截止到2013年5月20日,阿里小贷服务小微企业25万家,仅2013年一季度就发放120亿的贷款。阿里小贷的信用贷款额度为5万至100万元,日利率为万分之五到六之间,初步估算,年利率达达18%,这远远高于我国传统银行业的利率水平。作为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领军者,阿里小贷的前景被业界一致看好,更有甚者还说出“若阿里小贷取得银行牌照,三年之内超过民生银行”这样的话。小微信贷业务虽然是我国商业银行抛弃的业务,但也是我国商业银行未来必须要发展的业务。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进一步推进,大型企业的存贷利差缩小,而小微信贷具有收益高的特点,这必促使我国商业银行将开发小微信贷作为其发展方向。而互联网科技企业依赖其强大的平台和技术优势率先进入该领域必将对我国商业银行进入小微信贷领域产生不利影响。如果说,互联网金融进入支付领域更多影响商业银行的现在,那么互联网金融进入小微信贷则影响到商业银行的未来。
(三)中间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