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颖达《正义》日:
“食味”者,人既是天地之心,五行之端,故有此下之事也。五行各有味,人则并食之。……“四灵以为畜”者,此一句明征报也。圣人既法象天地,用礼义耕人情,故获天地应以征报也。四灵并至,圣人畜之,如人养牛马为畜。……“四灵以为畜”一句,论若行以前诸事,施之得所,则四灵报应也。
四灵纹饰在食器上广为应用,不仅因其具有上述吉祥寓意,而且因其代表着鸟兽之灵长,如《大戴礼记·曾子天圆》篇所言:
……毛虫之精者日麟,羽虫之精者日风,介虫之精者日龟,鳞虫之精者日龙,倮虫之精者曰圣人。
……兹四者,所以圣人役之也。[谓为之瑞又,《礼记》孔颖达《正义》引《乐纬》云:
……介虫三百六十,龟为长;鳞虫三百六十,龙为长;羽虫三百六十,凤为长;毛虫三百六十,麟为长。
可见,在表达至高无上的崇敬与礼赞方面,四灵形象是与神柢、圣人身份最相匹配的器物纹饰。同时,四灵作为类属之长,囊括了各种动物,是人类食物的重要来源。《运》篇的阐释颇具代表性:“四灵以为畜,故饮食有由也。”郑玄《注》日:“四灵与羞物为群。”孔颖达《正义》日:“四灵以为畜,故饮食有由也”,由,用也。灵是众物之长,长既至,为圣人所畜,则其属并随其长而至,得以充庖厨,是“饮食有用”也。
因此,以“食物”为纽带,建立起四灵纹饰与食器之间的必然联系,也是四灵纹饰频繁应用于食器的重要缘由。
龙与政治王权确立专属关系肇始于《史记·高祖本纪》,即:
高祖,沛丰邑中阳里人,姓刘氏,字季。父日太公,母日刘媪。其先刘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是时雷电晦冥,太公往视,则见蛟龙于其上。已而有身,遂产高祖。
此则文献记述了汉高祖刘邦传奇的诞生经过,“真龙天子”的概念亦由此形成。之后,历代帝王皆自命为上天之子、神龙的血脉,于是龙纹饰的应用范围缩小到仅为皇室专用,并严明等级尊卑,御用龙纹饰绝对不可僭越,如明、清两代即有皇帝御服五爪龙袍与亲王服四爪蟒袍以相区别之说。
四、结语
综上所述,原始社会各部族图腾并不统一,龙并非华夏先民共同信奉的图腾物象。商周青铜礼器上的龙纹饰亦非龙的原型,而是龙的形象发展到成熟阶段的表现,无论是源于上古天象的含义,还是生物原型的特征,都体现着鲜明的中原地区特点。龙在先秦时期的文化含义更多的表现为源于“四灵”观念的祥瑞意义,而未必作为最高统治者的专用之物。直到汉代以后,龙纹饰与政治王权的关系愈加紧密,适用场合与人物身份也有了等级森严的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