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的妙处全在“人情物理”的逼真刻画上,例如林冲被发配到沧州,差拨见到林冲,见林冲没有给他贡献银子时便对林冲竭尽恶骂挖苦之能事,等到他收到林冲的银子之后又竭尽馅谈奉承之能事,势利小人的嘴脸声吻逼真如画,使读者如见其人如闻其声。这部小说深刻地反映了宋元明时代市民的意识形态、审美趣味和好恶趋避的特点。在其本质上,它是市民娱乐的产物,是市民精神文化的产物,是为了满足市民心理情绪的产物,但是与狂欢化却是没有多大的关联。中国古代文化中就没有狂欢酒神文化的处所,从周礼而来的儒家学说一直尊奉的是尊贵卑贱等级分明的观念,礼仪之邦素来是将没大没小、不分贵贱老幼上下贤愚的想法和行为嗤之以鼻、不屑理论的,卫道士甚至将有这些想法的人置之死地而后快。有人将《水浒传》中梁山泊文化等同于狂欢文化是不确切的,梁山泊固然有点“从非狂欢式种种的等级地位解放出来”的意味,但是就如同鲁迅说的水泊中人并不是把所有人都看作是“兄弟”的,此其一;其二,梁山泊看似平等,其实头领中至少就分有天里和地煞两级,逞论那些抬轿的楼呷和活捉来刺字劳改的官兵了。
在小说是市民娱乐的产物这一点上,如果把《水浒传》与“宋元话本小说”对照来读,就更加鲜明突出了。例如从《杨温拦路虎传》中就可以看到《水浒传》中许多叙事的影子:杨温占卦后为了消灾遇上盗贼灾厄与卢俊义逼上梁山,杨温和马都头比棒与林冲和洪教头比试,杨温泰安打擂与燕青泰安打擂,等等,是何其相似!由此看来,《水浒传》确实是经过几百年的口头流传之后“集撰”所成,它汇集了说书艺人们的智慧才干,体现着他们“世事洞明”的深刻,也体现着市民的审美趣味倾向;当然,作者天才的艺术创作力在成书中的作用也不能忽视。习惯于“历史演变法”的现当代中国学者,“往往把故事素材直接等同于小说艺术,低估作家的创造性劳动,似乎只是把散见于各处的故事凑合到一起就行了,如胡适就曾武断地称《三国演义》的最后写定者为‘平凡的陋儒’。
陈文新在其专著《传统小说与小说传统》中认为:“从发生学的角度来看,宋元说话中的水浒故事并非以鸿篇巨制的‘讲史’的面目出现,而是属于短篇的‘小说’门类。”《青面兽》、《花和尚》、《武行者》等英雄好汉的故事是由不同的说话人分别创造出来的,它们是民间艺术的产物,“而民间艺术家创作故事,首先是追求有趣”,因为“粗野和趣味性正是民间文学的本色”。〔’〕
王振星曾经从巴赫金狂欢化的理论高度来考察《水浒传》中的狂欢化因素,他在《(水浒传>狂欢化的文学品格》中从《水浒传》张扬的一种狂欢化的精神、人物形象塑造的狂欢化的勃勃生机以及叙事结构狂欢化特征等角度探析小说的狂欢化色彩。例证之一就是李遴判案。其实,结合小说产生的历史背景,蒙元统治时期汉人与南人在蒙古人、色目人等异族的奴役压迫之下,寻常百姓从心底里鄙视那些逆来顺受、唯唯诺诺、毫无阳刚之气的同胞,因此有了“打了人的才是英雄好汉,被打的活该”的希望奋起反抗的心理情绪,不过这种心理宣泄的渠道是通过喜剧的“笑中见泪”的形式表达出来的。
曹开英《论<水浒传>的狂欢化叙事》认为:“《水浒传》的读者忽视小说的道德意义、忽视书中人物行径的道德污点,反而以一种激赏的心态去关注故事,在故事中获得极大的心理满足,这已具有了俄国学者巴赫金所说的狂欢化文化的特征。rr [6〕这个说法是值得商榷的,因为读者,尤其是中国古代的读者,从来没有“忽视小说的道德意义”,而是总是从伦理道德的视角对《水浒传》进行解读,此其一;其二,巴赫金所说的狂欢化文化特征主要包括“粗俗、狠衷、疯狂和怪诞”等,而这些特征与《水浒传》的叙事基本上是没有契合点的。曹开英在文中把武松杀嫂当作“疯狂”,其实“残忍”或许更为确切;把宋江凌迟黄文炳、杨雄分割潘巧云解读为“作者与读者之所以不去深究其法律、道德层面的不足,实在是因为这些行为与每个人心中肆意妄为的狂欢化情节契合了”,其实作者与读者正是从当时的法律和当时的道德层面出发进行叙事和理解的;把鲁智深解救金氏父女、武松重视手足之情、宋江是闻名的孝子解读为狂欢化理论中“亲昵化”实在是不伦不类;把鲁智深大闹五台山解读为狂欢化文化中的“粗俗、荒唐”和“不过是醉汉发泄而已”,显然是先人之见地有了结论然后又论证其前理解的,李蛰、金圣叹等人都把鲁智深大闹五台山看作是活佛率性而为的行为,而不是什么典型的狂欢化展现。用狂欢化理论解读鲁智深大闹五台山是不切实际的,因为巴赫金的狂欢理论有一个潜在的内核就是“加冕—去冕”,然而鲁智深醉闹五台山佛家圣地则没有这个内核,不过是“呵佛骂祖”的禅家精神的精彩上演罢了,还有一点世俗地嘲弄仙佛以取乐戏谑以及狂放不羁精神的发泄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