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罗斯福时代的美国欧洲犹太知识移民政策(1933-1945)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论文关键词:罗斯福时代; 犹太知识移民
  论文摘要:1933-1945年,面对欧洲犹太知识难民潮,美国政府采取了许多宽松的政策和措施,接纳了为数众多的知识难民,这种极富有远见、富有人道主义的做法,在为美国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尊重的同时,也为美国赢得了它国所不可能掌握的精神宝库,对美国科学中心地位的建立有着直接的意义。

  一、 知识移民传统原则
  才能优先原则一直是自由移民时期的重要原则之一。虽然这时期“移民根据它自己的特点潮起潮落,主要由欧美之间变动的经济气压计来调节”。但是建国元勋们还是表明了对技术人士的偏爱。华盛顿在信件中写道,关于移民,除有用的技术工人和一些特定的极有专长的人以外,其他无须鼓励。富兰克林指出,美国需要更多的各类工匠,他们施展手工艺不存在任何限制。杰弗逊主张吸引大学教授、工匠等有用之才。进入移民限制时期,才能优先原则的重要作用显现。1882-1929年各项排斥移民的法案中,受排斥的亚洲和东南欧两类移民,都是文盲率高、技术不熟练的群体。而成就突出的技术、知识人士,却成为了1920年代移民体系的欢迎群体。
  1920年代移民限额体系,第一次将“引进人才的原则”写进法案,清晰的表达了美国对智力移民的渴求。它将知识移民列入非限额移民范围,他们入境不受本国本民族的移民数额限制。1924年移民法第四条第4款规定,在申请移民美国前,连续担任教会牧师职务达两年以上并在入境后继续担任这种职务的移民,或者在学院、研究机构或大学任职的教授及其配偶以及与其同行或寻求团聚的未满18岁的未婚子女,属于非限额的范围。
  正是美国移民历史上对才能技术突出的移民一贯的重视,为欧洲知识难民前来寻求庇护营造了良好的法律制度环境,才使得欧洲犹太知识难民及其家属能够顺利进入美国。
  
  二、 1933-1945年移民政策决策环境
  罗斯福时代是美国移民史上一个非常时代,由纳粹疯狂驱逐和倾销犹太人而引发的逐步升级的欧洲犹太难民潮,冲击着美国历经半个世纪建立的移民制度壁垒。从整个变动过程看,罗斯福政府对普通移民政策条款的修正非常艰难。知识移民政策领域却相反,它是与之前的政策冲突很少的特殊领域,其根本的原因在于“才能优先原则”一直是美国移民体系中的一个基本原则。继承这一原则,对欧洲犹太知识移民进行安置,并不违背美国的传统。
  1933年德国政局发生变动,种族主义的实施引起了犹太人的逃离。占德国知识界精英中绝大多数的犹太科学家、作家和学者,没有因学识和声誉而逃脱这一厄运。相反,首当其冲的就是德国知识界,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纳粹解雇和驱逐了德国学术界约20%的大学学者,意味着他们成为了第一个遭受纳粹迫害的群体”。
  纳粹德国对犹太知识精英的迫害大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33-1938年,对知识分子的迫害主要出于政治、宗教信仰以及种族原因,受冲击的首先是那些持不同政见的著名科学家。第二阶段从1938年开始,犹太血统的科学家在法律上不再受保护。和普通的犹太人一样,他们在社会上已经死亡,面临的只有被关押或逃亡的命运。迫害随着德国占领范围不断扩大,造成了大规模的犹太知识难民潮。就选择地而言,对绝大多数德国流亡科学家来说,美国并不是优先选择的对象。希望“风浪平息之后回国”是重要因素;也反映德国知识精英对德国社会‘美国化’的厌恶心理。早期,知识难民主要分布在英国、丹麦、土耳其等欧洲国家。也有一部分人出于就业环境的考虑选择美国作为寄居地。1939年欧洲形势急剧恶化,特别是1940年丹麦、法国和比利时等国沦陷,英国岌岌可危。在英、法、丹麦等国避难的流亡学者被迫再次迁移,会同沦陷国的犹太科学家逃往美国,从而使欧洲知识界向美国的迁移达到了高潮。
  20年代末30年代初,欧洲知识分子仍然认为真正的科学在欧洲,不愿意前往基础科学领域薄弱的美国。当欧洲科学王国的秩序突然间被撕裂的时候,当梦想被突如其来的风暴击碎的时候,他们发现自己已经处在真真切切的难民位置上。新身份引起的尴尬和焦虑,让这个群体逐渐学会了随遇而安。寄居国有没有真正的科学传统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是否尊重科学家、知识分子,是否同情犹太人。在这两点上,美国无疑具备了充分的条件。
  当犹太知识难民出现时,罗斯福政府就德国发生的迫害科学家和其他知识分子的事件多次公开声明,谴责德国,并欢迎受迫害的人士前来美国工作。在入境管理方面,与对普通难民的严格控制不同,知识难民得到优先入境的权利。现行移民法和行政条款——LPC条款本来是难民入境的两道巨大障碍,却近似荒谬地成为了知识难民入境的双重特权。
  20世纪20年代的移民法体系中,知识移民及其亲属是作为非限额移民允许迁入美国的,他们不占用本国的移民限额。30年代,这个政策一直没有改变。LPC条款是大危机时期1930年9月9日胡佛政府制定的,要求自即日起,驻外领事必须认真解释1917年文化测验法中关于阻止“可能成为公众负担”的人入境的条款,目的在于,阻止大危机时期欧洲移民涌入美国。此前,只要申请者有能力支付旅费,且能够证明他在到达美国后会尽力找到工作,就能被允许入境。而现在,只要领事官员认定申请者“可能会成为公众负担”,就可拒绝给予签证。LPC条款一经采纳,就受到了惊人的控制欧洲移民的效果,在头五个月内,美国国务院就成功地使移民数量减少了90%。它成为美国移民限额体系中的一个核心条款,成为非长久的长久政策,它在20世纪的30年代发挥的作用远远胜过限额体系本身的作用。这一条款没有因为欧洲难民潮的出现而改变,一直到1938年才有实质上的改变。
  在对申请移民者进行考核时,美国的移民体系和LPC条款为拒绝难民入境套上了双重保险。许多领事官员只愿给那些能够证明美国有一份工作在等候他的移民申请者签证,但是,一般申请者如果能证明这一点的话,他也会被拒签,因为现行移民法的另一个条款同时规定禁止合同工人入境。不过,这两道障碍不适用于知识人士。流亡艺术家、音乐家、教师和其他学术专业人士,只要他们能提供某个剧院、乐团或大学的书面邀请函,领事官员便会认为他们永远也不会成为公众负担。而事实上,由于美国同行人士的帮助,他们是很容易得到邀请函的。
  1940年后,纳粹德国对犹太难民的迫害进一步升级,最后发展到了大屠杀。现有的发签证的正规程序已经难以达到目的,而转变为对知识难民的营救了。美国集中营救了为数可观的科学家、作家、律师和音乐家等知识难民。法国沦陷后,在葡萄牙和北非聚集了大量的难民。罗斯福曾督促PACR准备一份著名人士的名单交给国务院,让其给他们发放旅游签证。最后,国务院一共发放了3268份旅游签证给知识分子和民主斗士。
  由于罗斯福政府的宽容政策,从1933-1944年,美国接纳了为数众多的知识难民。美国学者莫里斯·戴维根据移民归化局记录,推算出大约有22842到25535人之间,其中,在美国继续从事原来工作的大约有15000-17000人。
  
  三、 移民政策的非官方实践群体
  美国的制度和决策环境为知识难民的涌入提供了便利条件,但是对知识难民实施具体营救和安置,主要是由美国的大学、研究院和基金会来完成的。尽管知识移民有着普通移民所未享有的入境特权,但是根据LPC条款,他们仍首先需要有最起码的能够证明他们不会成为公众负担的说明——大学、研究院、剧院或乐团的邀请函,才可能达到目的。可以说,欧洲知识难民能否免于迫害乃至死亡,关键在于美国知识界给与职位多少、给与的救助程度如何。
  事实表明,美国知识界为大多数知识难民提供了无私的帮助。如果考虑到美国这时学术界的就业和生存状况,这种帮助尤其会显得难能可贵。如同欧洲一样,经济危机同样危及到美国的知识界。由于国家投资和私人团体捐助资金有限,美国的大学和科研机构普遍出现了经营困难的局面,对人才的需求非常有限。1933年6月刊发的《耶鲁评论》中,社会研究新学院院长阿尔文·约翰逊估计,约有5000名美国博士处于失业状态。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排外主义者反对流亡学者的不公平竞争,反对为他们提供职位。因此,美国的大学和救助机构不能不理会这些情绪。尽管如此,他们还是为欧洲的知识难民提供了及时和成功的救助。
  德国对知识分子的迫害的消息一传出,立刻在美国知识界引起了轰动。美国的大学和科研机构认识到这是它们宣传他们的学术自由观念、增强科研实力的大好机会。许多大学都专门开列了要邀请的科学家名单,争先与被纳粹解雇的学者联系,给他们发出书面邀请函。芝加哥大学校长罗伯特M·哈钦斯在名单里还具体记载了著名学者的下落,“凯尔森可能在维也纳,帕利在伦敦,法伊勒据我所知在葡萄牙”,他在给助理写信时强调,必须在三年之内至少邀请四位著名的德国学者来任职。
  在普林斯顿的前沿科学研究所,它的创建者、著名教育学家亚伯拉罕·弗莱克斯纳是研究德国大学的专家。他认为学术自由和不带种族偏见在德国的大学和科研机构曾经发挥过重大的作用,但是1933年的德国,这种品质却被淡化并濒临消失了。1933年,他专程赶到欧洲,聘请多名一流自然科学家前来任职。著名物理学家爱因斯坦被解雇后不久,前沿科学研究所就为他提供了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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