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垦殖政策与棚民活动(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的棚民以生产靛蓝为专业,但此种商品的市场需求有限。所以早期棚民的人数不能无限度的膨胀,只能限于邻近福建的几省。然而以粮食生产为主,又有高度的自给自足性,人数上就有很大的弹性。凡是在本乡没有田地,难以谋生者,都可进入山区垦殖。于是乾隆以来,不及百年,棚民人数大幅度上升,而这一时期也正是玉米生产的高峰。新一代的棚民不限于闽、浙、赣三角地之山区,而是远播至十四省份,凡是有无主高山之处,都有棚民出现。第三,棚民移动的方向也与以前不同,不是从福建出发,春去秋归。后期棚民的来源很广,而且常有对流发生。湖广填四川,川人又赴陕;福建人奔江西,江西人又奔安徽、江浙、湖南,而湖南及四川人会跑到湖北垦山。到后来甚至不限于客民,本地人也入山垦殖,他们的动机与目标只有一个:不论远近,只要有无主深山老林可垦耕,有利可图,他们就去。严如煜在《三省山内风土杂识》中描述棚民们移动的情形是:
流民之入山者,北则取道西安、凤翔;东则取道商州、郧阳;西南则取道重庆、夔府、宜昌,扶老携幼,千百为群,到处络绎不绝。不由大路,不下客寓。夜在沿途之祠庙岩屋,或密林之中住宿。取石支锅,拾柴作饭。换言之,这是四面八方的流动,向山区集中。 
  第四,新一代的棚民已经放弃其原籍,没有春去秋回的打算。进入无主深山之后,谁先占据的土地就算是谁的产业,“携妻提子,世居于此,则俨然土著矣”。后来,地方政府索性在民区建立保甲组织,与本地居民一视同仁〔2〕。在住屋方面,已有人建置永久性房屋。 《三省山内风土杂识》中说这些人:“画地开垦,伐木支椽,上覆茅草,仅蔽风雨。借杂粮数石作种,数年有收,典当山地,方渐次筑土屋数板”。有人仍然以寮棚为居,那是因为垦种的方式不得法,水土流失很快,每隔三年五年便得换地重垦,无法真正定居,只有采用游耕方式。
  在皖浙地区,山林多已有主,棚民必先向山主租山。江西境内的广信山区及铜塘山则是国有林区,在明末清初曾被政府封禁,乾隆年间正式或非正式地弛禁,棚民随而进入。在川、陕、鄂三省边界的南巴老林,大部分是国有山林,现在开放给棚民。另有一些山区边缘地带,早已转化为私产,但山主无法利用,后来也租给了棚民,租金极廉。据《三省山内风土杂识》一书记述:
土著人少,所种者不一二。招外省客民纳课数金,辄指地一块,立约给其垦种。客民亦不能尽种,转招客佃,积数十年,有至??八传者,一户分作数十户。客租只认招主,并不知地主为谁,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地主不能抗争。间有控讼到案,则中间七八转之招主,各受佃户顶银,往往积数百金。断地归原主,则客民以青山开成熟地,费有工本,而顶银当照据转给。中间贫富不齐,原主无力代赔,则亦听其限年再耕而已。 
  可见,这些土地的所有权不够明确。到了后来政府改行驱棚政策,也受这些租约所限,多半是限令棚民于租期届满后返回原乡。
  山区中原有一些生产者,从事开矿、造纸、伐木,现在与入山垦种玉米的棚民打成一片,形成山区经济。
  据学者研究,玉米的大规模推广是在十八世纪到十九世纪初,也就是乾隆中期到嘉庆、道光时期。推广种植的地点都在山区,种植者多半是外地移入的流民,也就是所谓的棚民或寮民。以往研究者往往只是片面强调这些流民开发山区,推广玉米之种植,增加民食之贡献。但是这种贡献只是短期性的,其长期性的灾害却未曾受到学者足够的重视。具体说来,大量流民开发山区的后果,造成严重的生态恶化,使得大面积的耕地生产力下降,至少在此后长时期内,中国粮食产量低于其应有之水平。为了使读者充分认识这场人为祸患的严重后果,我们要把史料中有关流民的人数、种植玉米(兼及蓝靛与麻)的范围、以及当时人所见到恶果详加引录。据郭松义详查有关资料,在乾隆至道光年间(1736—1850)已有二十省三百五十四处府州县在种植玉米〔3〕。其中?父鲋?要种植区,也就是棚民寮民为数众多的几省,玉米种植的情形如下:
  (一)四川:是玉米的主要引种区之一。据郭松义的统计,至道光年间已有六十二处府州县种植此粮食作物,绝大部分是在山区。试举下列地方史料记载说明:
俗名包谷者是也,蜀中南北诸山皆种之(张元澧《道光内江志要》卷一《物产》)。
山地种之多茂,贫民赖以资生(曹秉让《嘉庆长兴县志》卷二《物产》)。
山农多种梁、麦、包谷(王来遴《嘉庆渠县志》卷十九《风俗》)。
包谷,深山广产,贫民以代米粮(王槐龄《道光补辑石砫厅新志》卷九《物产志》)。
两境山多田少,稻收不过百分之一,民食合赖包谷杂粮(严如煜《三省边防备览》卷八《民食》)。
山居则玉蜀黍为主(王燮《嘉庆峨嵋县志》卷一《风俗》)。
玉麦,山居广植以养生(王钟钫《嘉庆彭县志》卷三十九《风俗》)。 
  (二)陕西:陕南的南山老林和巴山老林在解禁以前,原是人迹罕至的深山密林。后来外省流民进入,以野蛮手段开发,大量砍伐树木,或是放火烧山,开阔的山坡地则种植玉米或蓝靛。外地移民之大5量流入,发生在乾隆中期至嘉庆年间〔4〕。乾隆三十七、八年间, 兴安州所属六县:“川楚间有歉收处所客民就食前来,旋即栖谷依岩,开垦度日。而河南、江西、安徽等处贫民亦多携家室来此认地开荒,络绎不绝。是以近年户口骤增至数十万〔5〕。”乾隆四十七年毕沅奏称:“迩年楚、蜀、陇、豫无籍穷黎,扶老携幼前来开垦者甚众。”嘉庆初年,“流民之入山者……扶老携幼,千百为群,到处络绎不绝〔6〕。”到了嘉庆末年,聚居於南巴老林山区的流民已是数以百万计〔7〕,林区在很短的时期内便被开辟一空。各地记载如下:
  南郑地区:“昔之深山大林概为熟地(《光绪平利县志》卷八《土产》)”。
  汉阴山地:“所垦者十之八九(《嘉庆汉阴厅志》卷九)”。
  紫阳山区:“乾隆末年尽已开垦(《光绪紫阳县志》卷一)”。
整个陕南则是:“山地为川楚客民开垦殆尽(卢坤《秦疆治略》)”。 
  新开垦的都是坡度很高的山沟地带,只适于种植生长力强的玉米,于是各地记载说:
  漫山遍野皆种包谷(《三省边防备览》卷十一)。
  乾隆三十年……其后川楚人多,遍山漫谷皆包谷矣(《道光石泉县志》)。
  南山岳岗叠嶂,已往居民尚少,近数十年,川广游民沓来纷至。……该民租山垦地,播种包谷(《秦疆治略》)。
江楚民……熙熙攘攘,皆为苞谷而来也(《乾隆洵阳县志》卷十一)。 
  南巴老林是开垦的对象,也是木材采伐及木材加工区。不幸木材采伐的方式也是极具破坏力,只伐不植。垦种包谷与木材采伐共同加速了此一地区的生态环境之恶化。
  (三)两湖地区:湖南境内多山,而湖北荆襄地区又原是位于蜀、陕、鄂三省交界的南巴老林之一部分,于是两省在乾隆中叶便成为流民垦殖的对象地区。据郭松义统计,至道光年间已有42处府州县有种植玉米之记载。嘉庆二十五年(1820)卓秉恬奏报称:
据称,由陕西之略阳、凤县,东经宝鸡等县。至湖北之郧西,中间高山深谷,统称之南山老林。由陕西之宁羌、褒城,东经四川之南江等县、陕西之紫阳等县,至湖北之竹山等县,中间高山深谷,统称之巴山老林。老林之中,地方辽阔……客民给钱数串,即可租种数沟数岭。江、广、黔、楚、川、陕之无业者,侨寓其中,以数百万计,垦种荒地,架屋数椽,即可栖身,谓之棚民〔8〕。 
  湖北山区除开荒以外,也大量采伐林木,有木厂及炭厂无数,一厂多者数百人,少者也数十人。“藉烧炭、贩炭为生者数千人〔9〕”。此外,湘鄂西山区,湘南山区,湘赣边界山区,到处都有流民垦殖的足迹,各方志均有记载。例如湘鄂西山区:“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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