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边防军的规模及其养兵费用之探讨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边防军是指驻扎在边境,担负防御作战任务的武装力量总称。边防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对外战争的胜负和国家之安危,因此,历代对它都比较重视。汉代边防军的建置已渐趋完善,成为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史文简缺,前人对此时的边防军规模及其养兵费用问题,却未曾做过深入的专题研究。本文拟就这方面谈些思路,并作尝试性的测度和探讨,不一定成熟。旨在抛砖引玉,就教于同仁。
一、边防军的结构和规模
“边防”一词,就现代意义上说,是指保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防御外来侵略,在边境地区所采取的军事措施。
但古代的“边防”,则指地缘或周缘,同时也指划分不同政权统治,或国家治与不治的地域界限。因此,它既是一个、宗庙祭祀、灾荒赈济等费用的开支呢?确乎财政赤字过大,国家机器难于正常运转。
不过,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王嘉和桓谭所说的40亿钱,似是指地方财政实际上交到中央大司农的赋敛钱,当不包括用于地方行政开支的截留部分。为说明问题,我们仍以元始二年的人口、垦田数为依据,而对当年的赋税收入来作察看。
据《汉书·地理志》:西汉平帝元始二年,有民户12233062户,人口59594978人,垦田数为827053600亩。按当时的赋税征收标准,可得知,这一年赋税收入的概数是:
田租:当时全国垦田面积为827053600亩。按亩产量2石,田租率“三十税一”计算。则当年田租为:
827053600(亩)×2(石)×1∕30=55136900石
赋敛:当时全国人口数59594878,户数12233062。平均每户4.78人,约合五口之家。若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似是二大三小,我们以二人出算赋,一人出更赋,当时岁收赋敛:
算赋:59594978×2∕5×120(钱)=2860558944(钱)
口钱:59594978×3∕5×3(钱)=107270960(钱)[3]
更赋:59594978×1∕5×300(钱)=3575698980(钱)
三项常制赋目总计为:6543528584钱[4]
可见,西汉政权赋敛总收入远远不止40万万。而王嘉、桓谭所言“都内钱40万万”,当是指地方上交到大司农的赋敛数。而地方尚截留了25亿多钱为地方性财政开支。实际情况也是如此。从史料反映的情况来看,地方也确实需要支付一部分养兵费用。如《汉书·食货志》载武帝时通西南夷:“蛮夷因以数攻 [吏],吏发兵诛之,悉巴、蜀租赋不足以更之。”《后汉书·乌桓鲜卑列传》:“鲜卑大人皆来归附,并诣辽东受赏赐,青、徐二州给钱岁二亿七千万为常。”《居延汉简释文》卷二第五十:“金曹调库赋钱万三千三……”陈直案:“金曹当为张掖太守或居延都尉的掾属。据此简文,可以证明当地赋钱,有一部分可以由地方支用,并不完全上交大司农。”[5]说明边郡兵有一部分由边郡地方财政供养。
但西汉西、北边郡情况较为特殊。因为西北边郡地旷人稀,土地尚未得到充分开垦,而且人口又少,赋敛征收有限,再加上又征调了不少内郡的戍卒戍边。故此,边郡地方财政不胜供给,由大司农调钱助养。正所谓“边郡诸官诸调度者,皆为报给,损多益寡,取给相足’。至于边郡地方财政具体供养数量和方式,尚有待于进一步考证。
但不管是边郡地方财政供养还是中央大司农赋税调拨,它都是整个国家财政收入的再分配。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因此,我们从这个角度出发,可以推算出边防养兵费用占整个国家财政收入总额的比例。
口粮:(8000000石∕55136900石)×100%≈14.51%
赋敛:(22.7亿∕65.435亿)×100%≈34.7%
这是总体情况的比例。而具体到百姓负担上,当时百姓的养兵负荷量如何呢?我们也可以作个测算。
按汉平帝元始二年户数和垦田数之比可知,当时一户所拥有的田亩数平均为:
( 827053600亩/12233602户)≈68亩/户
按亩产2石,周租“三十税一”计,平均每户岁出田租为:
68亩×2(石)×1/30≈4.5石
赋敛钱一户按五口之家,二大三小计算,其每户一年出赋敛为:
(2×120)+300+(3×3)二549钱
而我们前面所述,边防兵每人每年要消耗粮食27石,费用 7600钱。则平均每人每年需消耗6户田租(27石/4.5石),用掉约14户的赋敛(7600/549)。这也反映出当时供养边防军任务之艰巨。所以,凡遇有边防战急之时,军旅数发,则国家财政往往不胜供给。如秦始皇时,北伐匈奴,南征百越,“男子疾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绩不足衣服”;[6]汉武帝时“外事四夷”,“大司农陈藏钱经耗,赋税既竭,犹不足以奉战士”;[7]王莽时,为伐匈奴,在边境临时增驻20万兵,“仰县官衣食,用度不足”;[8]东汉和帝时,窦宪伐匈奴,“而大司农调度不足”;[9]安帝永初年间;“比年羌寇特困陇右,供徭赋役,为损日滋,官负人债数十亿万”。[10]成为国家财政的沉重负担。为了保证这巨额的养兵费用开支,政府往往加重对人民的赋税剥削。在秦代“厚赋天下”,“赋敛无度”,
一、边防军的结构和规模
“边防”一词,就现代意义上说,是指保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防御外来侵略,在边境地区所采取的军事措施。
但古代的“边防”,则指地缘或周缘,同时也指划分不同政权统治,或国家治与不治的地域界限。因此,它既是一个、宗庙祭祀、灾荒赈济等费用的开支呢?确乎财政赤字过大,国家机器难于正常运转。
不过,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王嘉和桓谭所说的40亿钱,似是指地方财政实际上交到中央大司农的赋敛钱,当不包括用于地方行政开支的截留部分。为说明问题,我们仍以元始二年的人口、垦田数为依据,而对当年的赋税收入来作察看。
据《汉书·地理志》:西汉平帝元始二年,有民户12233062户,人口59594978人,垦田数为827053600亩。按当时的赋税征收标准,可得知,这一年赋税收入的概数是:
田租:当时全国垦田面积为827053600亩。按亩产量2石,田租率“三十税一”计算。则当年田租为:
827053600(亩)×2(石)×1∕30=55136900石
赋敛:当时全国人口数59594878,户数12233062。平均每户4.78人,约合五口之家。若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似是二大三小,我们以二人出算赋,一人出更赋,当时岁收赋敛:
算赋:59594978×2∕5×120(钱)=2860558944(钱)
口钱:59594978×3∕5×3(钱)=107270960(钱)[3]
更赋:59594978×1∕5×300(钱)=3575698980(钱)
三项常制赋目总计为:6543528584钱[4]
可见,西汉政权赋敛总收入远远不止40万万。而王嘉、桓谭所言“都内钱40万万”,当是指地方上交到大司农的赋敛数。而地方尚截留了25亿多钱为地方性财政开支。实际情况也是如此。从史料反映的情况来看,地方也确实需要支付一部分养兵费用。如《汉书·食货志》载武帝时通西南夷:“蛮夷因以数攻 [吏],吏发兵诛之,悉巴、蜀租赋不足以更之。”《后汉书·乌桓鲜卑列传》:“鲜卑大人皆来归附,并诣辽东受赏赐,青、徐二州给钱岁二亿七千万为常。”《居延汉简释文》卷二第五十:“金曹调库赋钱万三千三……”陈直案:“金曹当为张掖太守或居延都尉的掾属。据此简文,可以证明当地赋钱,有一部分可以由地方支用,并不完全上交大司农。”[5]说明边郡兵有一部分由边郡地方财政供养。
但西汉西、北边郡情况较为特殊。因为西北边郡地旷人稀,土地尚未得到充分开垦,而且人口又少,赋敛征收有限,再加上又征调了不少内郡的戍卒戍边。故此,边郡地方财政不胜供给,由大司农调钱助养。正所谓“边郡诸官诸调度者,皆为报给,损多益寡,取给相足’。至于边郡地方财政具体供养数量和方式,尚有待于进一步考证。
但不管是边郡地方财政供养还是中央大司农赋税调拨,它都是整个国家财政收入的再分配。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因此,我们从这个角度出发,可以推算出边防养兵费用占整个国家财政收入总额的比例。
口粮:(8000000石∕55136900石)×100%≈14.51%
赋敛:(22.7亿∕65.435亿)×100%≈34.7%
这是总体情况的比例。而具体到百姓负担上,当时百姓的养兵负荷量如何呢?我们也可以作个测算。
按汉平帝元始二年户数和垦田数之比可知,当时一户所拥有的田亩数平均为:
( 827053600亩/12233602户)≈68亩/户
按亩产2石,周租“三十税一”计,平均每户岁出田租为:
68亩×2(石)×1/30≈4.5石
赋敛钱一户按五口之家,二大三小计算,其每户一年出赋敛为:
(2×120)+300+(3×3)二549钱
而我们前面所述,边防兵每人每年要消耗粮食27石,费用 7600钱。则平均每人每年需消耗6户田租(27石/4.5石),用掉约14户的赋敛(7600/549)。这也反映出当时供养边防军任务之艰巨。所以,凡遇有边防战急之时,军旅数发,则国家财政往往不胜供给。如秦始皇时,北伐匈奴,南征百越,“男子疾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绩不足衣服”;[6]汉武帝时“外事四夷”,“大司农陈藏钱经耗,赋税既竭,犹不足以奉战士”;[7]王莽时,为伐匈奴,在边境临时增驻20万兵,“仰县官衣食,用度不足”;[8]东汉和帝时,窦宪伐匈奴,“而大司农调度不足”;[9]安帝永初年间;“比年羌寇特困陇右,供徭赋役,为损日滋,官负人债数十亿万”。[10]成为国家财政的沉重负担。为了保证这巨额的养兵费用开支,政府往往加重对人民的赋税剥削。在秦代“厚赋天下”,“赋敛无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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