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加完整与客观: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发展走向——21世纪中国近代史研究走向笔谈之四(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展深入研究。但是,由于很少有研究者去档案馆发掘和利用这些档案,商会研究也就一直成为近代史研究的一个空白点。到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章开沅等著名学者四处大力呼吁整理出版商会档案,加强对商会的研究,并组织研究人员参与其事,天津、上海、北京等地也有学者开始重视商会档案的发掘。几年后,随着天津、苏州商会档案的陆续出版,一批论文和专著相继问世,商会研究很快即成为中国近代史研究中受到海内外近代史学界关注的一个新领域,也使我们能够切实了解近代中国工商业者组织形态的发展及其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与影响。不仅如此,商会档案的发掘还带动了除商会之外的其他新式商人社团的研究,包括商团(商人的新型准军事组织)、商办地方自治社团、商办教育社团、商办消防社团等,甚至还包括清末的农会也都开始有研究论文发表。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国内学者研究近代中国绅商的成果,同样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商会档案的发掘。通过商会研究的不断深入,一部分学者又借此进一步考察近代中国国家与社会的各自发展变化与新型互动关系,探讨近代中国的公共领域与市民社会等新课题,也取得了值得重视的成果。仅仅这一事例就足以告诉我们,新史料的发掘对于改善中国近代史研究不完整的缺陷具有多么重要的影响。



其次,新史料的挖掘也是使中国近代史研究走向更加客观的重要条件。以往的近代史研究中之所以存在一些不尽客观的结论,除了理论和方法方面的缺陷之外,史料挖掘不充分应该说也是原因之一。即使是史学界研究已久、成果颇多的一些重要问题,同样存在着类似需要改进的情况。例如对鸦片战争的研究,从老一辈学者开始即进行了探讨,后来又有不少学者曾专心致力于这方面的研究,所取得的成果不能说不丰盛。但这并不意味着对鸦片战争的研究已达到了完全客观的程度.如果在各方面相关史料的挖掘上花较长时间下一番苦功夫,仍可发现已往研究中与史实不相符的一些结沦,并加以纠正。茅海建在1995年出版的专著《天朝的崩溃——鸦片战争的再研究》(北京,三联书店),曾引起海内外许多近代史学者的普遍重视与好评。该著的最大特点之一,就是作者在多年的扎实研究过程中,沉下心来在史料方面尽可能进行了新的发掘,从而能够利用这些新史料对有关鸦片战争的一些似是而非的传统结论予以纠正,使近代史学界对鸦片战争的研究在原有基础上走向更加客观。林启彦与朱益宜二入主编的2003年出版的《鸦片战争的再认识》(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一书,也是通过发掘新史料,对鸦片战争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再探讨。该书实际是多名学者撰写的一部论文汇集,其中由王尔敏撰写的第一章《鸦片战争前广州口岸对外洋的商贸形制》,进一步论证了清代自乾隆以后的对外通商并非“一口贸易”,而是许多港口对外开放,所谓“闭关自守”的结论是对史料的误解。林启彦、林锦源合写的第五章《论中英两国政府处理林维喜事件的手法与态度》,也是利用当时的大量奏稿、信函及日记,并对中外相关档案文献进行细致的考订,说明过往有关林维喜事件的指述,颇多误导和失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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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有学者曾提出“走向‘总体史’的新史学”这一见解,认为“无论中西,现代史学潮流都是以‘总体史’为指归,‘总体史’范式也就是目前我们所能预见到新史学的根本范式。”见马敏《商会史研究与新史学的范式转换》,载《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5期。其所论之“总体史”虽然是侧重从新的研究方法、新的研究领域而言,但在某种意义上与本文所强调的“完整与客观”的中国近代史研究发展走向有许多相通之处。


戊戌变法是中国近代史研究中另一个较早就受到普遍重视,而且成果也甚多的课题。但是,近代史学界对戊戌变法的研究同样存在相似的情况。一般人往往认为戊戌变法是研究太多太久的老课题,难以在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再取得新的进展。其实只需要在史料挖掘方面真正肯下死功夫,即有可能获得某些突破,包括纠正过去一些不客观的结论。例如茅海建在出版上述有关鸦片战争的专著之后,又耗费多年时间潜心研读和考析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收藏的有关戊戌变法的大量档案文献,在坐了数年的冷板凳之后,就戊戌政变的时间、过程与原委等问题,撰写了长达14万字的长篇论文,已接连在2002年第4期和第5期的《近代史研究》杂志发表其中的两个部分。该文纠正了不少以往的不实之论,也对一些相关问题进行了补证和修正,受到近代史学界好评。

这些事例都说明,要使中国近代史研究更加接近于完整和客观,必须在史料挖掘方面做出艰苦的努力。然而,像茅海建这样从事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学者却并不是很普遍。现在,绝大多数高等学校都是实施以考核教师每年教学工作量和科研成果的多少作为发放津贴的制度,包括国家和教育部社科研究项目一般也规定承担者三年之内必须结项,并且还要有所谓阶段性研究成果应付中期检查。这种制度在相当程度上使得史学研究者不可能在几年内精心致力于史料的挖掘而不出成果,也不是鼓励研究者出学术精品,而是在客观结果上助长了短期研究行为和学风的浮躁。

3.进一步拓宽研究视野,改进研究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是促使中国近代史研究更加完整与客观的必要手段。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近代史研究已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过去主要以三次革命高潮、五大政治事件为主线的单一研究模式,不仅中国近代社会史、中国近代城市史和中国早期现代化(近代化)研究日益兴盛,而且在中国近代经济史、政治史、思想文化史、教育史、法律史等方面开拓了不少新的研究领域,也填补了许多研究空白,这是近20余年来中国近代史研究取得较大进展的具体表现。①

但是,如果我们更进一步拓宽视野,将现有的近代史研究成果置于广阔而丰富的近代中国社会进行观察对照,又会发现即使是这些相当丰硕的研究成果,也远未达到涉及近代中国社会各个领域的程度,仍有许多重要问题没有纳入我们的研究视野而继续成为空白。例如近代社会史研究近些年日益受到众多学者的重视,也取得了相当多的研究成果,但同时又还有不少问题尚未论及。仍以作者较为熟悉的近代社团为例,自清末民初之后,随着近代中国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变迁。除了商会之外还先后诞生了其他为数众多的新型社会团体,包括经济、文化、教育、学术、慈善、公益、风俗、自治、法律及诸多行业的同业公会等各类民间社团。这些社团在各自领域乃至整个社会生活中都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理应成为中国近代史研究的重点考察对象。然而迄今为止史学界的研究却主要只是侧重于商会,对清末学生及知识界社团的研究仅有桑兵的《清末新知识界的社团及活动》(北京,三联书店,1995年)一书出版,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台湾学者吕芳上的《从学生运动到运动学生》(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94年)从学生运动的角度论及1919年至1929年的学生团体;对近代政治社团的研究现也只有台湾学者张玉法的《清季的立宪团体》(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71年)和《清季的革命团体》(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75年)二书问世,对近代众多同业公会的研究则刚刚开始起步,而对其他众多各类社团的研究却仍然付诸阙如,这显然是研究视野不够宽广所致。以上只是就近代社团研究的情况举例说明,中国近代史研究要走向完整必须有赖于研究视野的进一步拓宽。实际上,类似的情况绝不仅仅在近代社团研究领域中存在,其他许多研究领域中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相同的现象。

这里还想稍费笔墨,附带谈谈涉及中国近代史研究后备队伍亦即研究生的培养问题。因为这个问题也直接关系到今后中国近代史研究能否走向完整与客观的发展,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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