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与周人的宗教思想是分不开的。周人崇拜的至高无上的神便是上帝,或称为天、上天、昊天、苍天,如《大雅·荡》:“荡荡上帝,下民之辟。”一切天灾都归于上帝的震怒,如《大雅·板》:“上帝板板,下民卒瘴。”一切像丰收、人口繁衍、战胜敌人等祥瑞都是上帝的赐予,如《大雅·文王》:“有周不显,帝命不时,文王险降,在帝左右”。《大雅·皇矣》写道:“皇矣上帝,临下有赫。……乃眷西顾,此维与宅。”《大雅·生民》曰:“上帝不宁,不康樱祀,居然生子。”这个上帝的形象是很虚幻、很模糊的,并不是一个实体。《大雅·文王》写道:“上天之载,无声无臭。”可以看出,周代的宗教思想中,神和人并不像西方的神话是同体的,神是被清晰地人格化的。正是周人的这种单一神教、人神分离的宗教思想,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诗歌对神的想象力,也就限制了诗歌的篇幅。究其原因,大概与当时的社会政治形态有关系。周天子对于各诸侯国是统属与被统属的关系。《小雅·北山》写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全国只有一个至高无上的周天子,上天也只有一个上帝。
2. 2采诗制度的影响
采诗制度对《诗经》的形成有莫大的功劳,但是《诗经》最后没有出现篇幅浩大的叙事史诗,又与采诗制度有直接的关系。
这里的采诗,一是民间采诗,二是官员献诗。民间采诗是为“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收在《国风》里。官员献诗“大抵是周公从虑后不安,永保天命出发,以诗乐的形式,为进行传统教育而制作出来的”,大部分收在《雅》、《颂》里。从一开始,采诗就有比较明确、具体的政治目的。可以说,一切与采诗有关的活动都是围绕着“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为稳固王权、永保天命,推行礼乐教化进行的,而并非因为有了自觉的文学意识再去热心采集、整理诗歌的。
周代采诗制度大为风行时,下至民间诗歌,上到高级官员所献之诗都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不能随便越轨。不管是为了观民风、行教化之用,还是为了配乐欣赏、娱乐,都对诗歌的内容、篇幅有所取舍。一些涉及当朝统治阶级上层禁忌的诗歌,或者是篇幅过长的叙事类长诗可能不在鼓励创作之列。余冠英先生曾经作过研究,断定《诗经》经过统一的加工修改。他的结论是《诗经》在两方面被修改过:一个是统一文字,消灭方言,改为周人的普通话,并进行加工润色;另一个是增减章节,分割拼凑。形式可以被修改,内容当然也可被改变。
《国风》的内容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但是没有一首诗写到有关先祖先贤的。在崇祖意识强烈的周代,是不允许民间诗歌涉及先祖、先贤的内容的。《国风》里不允许有歌颂先贤、先祖英雄的内容,此类内容只能出现在用于祭祀的《颂》和用于朝廷礼乐的《大雅》中了。《生民》等五首诗都收在《大雅》中,“雅”是周首都的乐调。《左传》昭公二十年:“天子之乐曰雅。”而《大雅》的用途,据朱熹《诗集传》说:“正大雅,会朝之乐,受鳌陈戒之辞也。”《大雅》是用于周天子与诸侯,或诸侯相互之间举行会盟朝见等仪式时所用的乐章。《左传》襄公四年:“工歌《文王》之三,又不拜。”杜预注:“《文王》之三,《大雅》之首,《文王》、《大明》、《绵》。”又《国语·鲁语》:“夫歌《文王》、《大明》、《绵》,则两君相见之乐也。皆非使臣之所敢闻也。”由此可见,周史诗是西周初期的作品,其目的是在天子、诸侯朝会的时候歌颂祖先的功业。
这些史诗的作者具体是谁不可考,大概有乐师、大青、小青、大师、著朦等官员。不管是哪些官员,或者是天子,决定了这些诗一旦创作成功便不再允许修改加工,也不可能有太长的篇幅,在庄严、郑重的朝廷礼仪场合,是不可能有耗时很长的颂唱的。在这一点上,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欧洲的史诗则不同,它的创作、流传都是在民间进行的。像荷马因失明没有其他的工作,只能靠演唱来维持生活,他的演出没有固定场所,街头巷尾、宫廷盛宴、节日聚会都是他演出的地方,为满足不同层次听众的要求,不断改变演唱内容,对古老的神话传说和希腊的英雄事迹进行修改、加工以至成为长篇,成为了客观的需要。在当时,周的史诗是不可能这样的。
具有明确政治目的的采诗制度,要求诗歌的采集、整理、加工、定形都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不能随便越轨,这较大程度上限制了《诗经》中诗歌的篇幅和内容,一些歌颂先贤、先祖的英雄史诗不能随便进行再创作,以形成大型的长篇史诗。
2. 3中国诗歌特点的影响
商代时,人们认识世界开始由宏观走向微观,认识对象扩大,开始把社会生活的每个细节作为艺术的表现对象。一次小小的采摘,一次耕作都能构成一首完整的小诗。周代时,诗经《国风》的许多篇章都反映了这种现实生活。同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变得复杂了,人的感情世界被作为描写的对象,抒情诗占多数,叙事诗占少数,而且极少有完整的故事情节,篇幅也不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