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孔子“仁”的学说是针对社会上出现了大量具有独立人格的个人,个人意识觉醒这一情况而提出的。“仁者人也”(《礼记·中庸》)“仁者爱人”(《论语·颜渊》)孔子所谓爱人,是表示人我关系的一个及其广泛的哲学概念。凡是一切与人为善、利人成人的感情和行为,都可以说是“爱人”,都可以归之于“仁”。孔子向统治者提出必须将人作为一个真正的人看待,把社会成员当做独立的人去对待而不是仅仅当作自己的臣民当作毫无生存能力的“赤子”那样去保护。这就要重视人的生命,尊重人的人格。真正把社会成员当成平等独立的个人看待,在施行政令时就会以一种恭敬、虔诚、庄重、严肃、负责的态度对待人民,而不是漠视人民的权利和要求,真正做到如孔子所讲的“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论语·子罕》)。
对统治者而言,“仁”就是要保民惠民给民以实际的好处,要轻徭、薄赋、省刑、庶、富、教,要“博施于民,而能济众。”(《论语·雍也》)即广泛地给人民以好处,又能帮助大家生活得很好。统治者要行仁就必须“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论语·学而》)统治者要怎样才能做到“仁”呢?孔子认为这首先要从“亲亲”中去培养这种感情。孔子的学生有子说:“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孝顺父母,敬爱兄长,这就是仁的基础。孔子说:“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论语·雍也》)近指与自己最贴近的父母兄弟;譬,譬喻,“能近取譬”就是能以自己对父母兄弟的感情来理解我与一般人的关系。把自己爱父母兄弟的感情和行为施于其他人,那就可以做到“爱人”达到仁。孔子的仁首先从血缘家族内部做起,但又超越了血缘关系的极限。只有这样以血缘的亲情之爱推广开去,才能做到推己及人,将心比心,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在积极方面才能做到“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而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在消极方面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孔子的“仁”不仅仅是一个政治概念,同时它更是一个道德概念。孔子不仅仅强调为政者的道德修养对政治统治的重要作用,他更把目光投向了摆脱宗法血缘关系束缚而独立出来的个人。更强调具有独立人格的社会普通成员的道德修养,道德自律对维系社会安定秩序的重要作用。只有“自天子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礼记·大学》),外在的制度规范才能真正的起到作用。在《论语》中我们可以看到孔子提出了针对普通社会成员的道德修养准则并大量论述了如何进行道德修养,这成为孔子“仁”的主要内容。孔子是“仁”、“礼”并举的,他看到了外在规范与内在自律不可偏废,但他却更重“仁”,“仁”才是孔子思想的核心。其之所以如此正在于对礼的重要作用的认识,春秋时期的政治家、思想家已经作了充分的阐述了,而孔子所看到的正是当时大多数政治家都忽略掉的东西,也就需要他详细的加以说明了。
“仁者,人也”,(《礼记·中庸》引孔子语)朱熹注《孟子》“仁也者,人也”说“仁者,人之所以为人之理也”,即“仁”是人之所以为人所应具有的品德,这是孔子对“仁”的又一个基本的规定。“仁”是孔子为人所规定的各种道德品质的总称,是人所应具有的理想人格,是每个人都应该努力追求达到的人生的一种精神境界。人的生命的精神价值即表现为人格,健全的人格正是生命的精神价值的实现,在这里孔子突出了人之所以为人的类的意识。既然“仁”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条件,就是每个人都应努力去追求达到的东西,这样对理想人格的追求就不是服从外在权威,外在律令的需要,而是作为人的一种类的意识的内在情感的需要。它直接服务和服从于人本身。孔子通过“仁”的概念释礼为仁,把外在的强制规范变成了一种内在的心理情感的需求,为原有的缰死的制度规定性的礼注入了新的活力。“仁”是一个内容丰富的道德范畴,孔子为社会中的个人规定了许多需要遵循的道德品质。子张问“仁”于孔子。孔子曰:“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请问之,曰:“恭、宽、信、敏、惠。”(《论语·阳货》)恭即庄重、谦逊,宽即宽厚、宽容,信即诚实、诚信,敏即勤敏,惠即施恩惠于别人。孔子把这几方面作为人的最基本的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