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考试的文化整合功能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论文关 键 词 科举考试 中华的发展和民族文化的融合,为此后北方边疆各族政权仿行科举产生了重要影响。 
  金代因袭辽、宋科举制度,于太宗天会元年(1123年)始设科取士。在迁都燕京(1153年)之前,参加科举者主要是汉人和契丹人。迁都后,金世宗把科举引入女真族内部,于大定四年(1164年)专设“策论进士”,创立女真进士科。颁行用女真文翻译的儒经,用女真大、小字进行考试。规定女真人45岁以下参加科举考试者需增加射箭考试;女真人录取比例高于汉人,享有种族特权。金朝共举行科举考试40余次,赐进士1万人以上,而乡贡起家者不下四五万人[7]。在女真族的崛起地黑龙江会宁府,不仅设有女真学,也选拔了不少女真进士。据有的学者检索《金史》所得,就有籍隶会宁府及其附近的女真进士10人[9]。另据台湾学者统计,从世宗到金亡,女真官吏拥有进士身份者有49人可考,其中包括出土的《宴台女真文进士题名碑》所载女真进士姓名30人中的1名[10]。尽管女真进士科的取士人数不多,但它在中国少数民族教育史、科举史上具有重要地位。正如有的学者所言:“金朝为多民族国家分学、分科取士开了先河,在文化没有达到真正统一的情况下,这种办法兼顾到国内各民族的利益,对选拔不同民族当中的杰出人才,促进各民族的团结和文化发展,加强统一的多民族中央集权统治是起一定进步作用的。”[11]金代的文化教育政策和科举考试制度,对元、清两朝的教育与科举产生了深远影响。
  由党项族建立的西夏政权,在仁宗人庆元年(1144年),普遍设立学校,次年创立太学。1147年仿行中原科举制度,创立唱名取仕法,实行殿试,并设立童子科。其后,西夏继续推行科举考试,选拔了不少人才。如桓宗赵纯祐天庆十年(1203年)三月,策试进士。“遵顼端重明粹,少力学,长博通群书,工隶篆。纯佑廷试进士,唱名第一,令嗣齐王爵,未及,擢大都督府主。”[12]后来,遵顼成为西夏第八代皇帝。权鼎雄也是天庆年间考中进士,并以文学名授翰林学士,后任吏部尚书、左枢密使。西夏灭亡前二年(1225年),仍举行科举。史载:“三月,策士,赐高智耀等进士及第。”[12]高氏一门,“世仕夏国”[13],“曾大父西夏进士第一人。”其本人,“举进士第二人,报道怀艺”[14]。入元后,高智耀专领汉、夏诸儒之事。西夏统治者所推行的教育与科举措施,促进了党项贵族与汉族的文化融合和社会发展。上个世纪初,在原属西夏的黑城(今内蒙额济纳旗)曾发掘大批西夏文献,其中有译自汉文的《孝经》、《论语》、《左传》、《孟子》、《类林》、《贞观政要》等经史著作,以及西夏文《西夏诗集》、字典、韵书等。这从一个侧面展示了西夏末期儒学文化的发达情况[15]。
  元代初年仿照金制,分策论、经义、词赋三科取士。后虽停考,但任用宋、金进士颇多。元仁宗延祐二年(1315年),恢复科举取士。元代科举实行右榜、左榜取士,开科十六次,共录取进士1139人,蒙古、色目进士约近500人①。萧启庆指出:“从族群与文化观点言之,蒙古、色目与汉族属于不同民族,文化亦互相歧异。元朝科举却是以汉文与汉学为考试内容,蒙古、色目人必须熟谙汉文与汉学始有登第之可能,因而能否登第与其族群之文化背景及汉化快慢之间有密切的关联。而家族婚姻关系对其子弟汉化程度及登科的概率具有重要影响。”[16]据对现可考知的240名蒙古、色目进士之仕宦、族群分布和婚姻关系所作的实证研究表明,在34名蒙古进士中,其部族或氏族分布颇为平均;而89名色目各族进士中,畏兀、回回、唐古三族约占族别可考色目进士的84.3%,在科举中占优势地位。各族产生进士之多寡,显然反映该族汉化的深浅。对于元统元年(1333年)蒙古、色目进士的婚姻关系统计显示,蒙古进士之母为汉族者占总人数的68.2%,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妻子更高达71.45%;色目进士母亲为汉族者占54.5%,妻子为汉族者则为50%。可见,蒙古、色目进士出身之家庭,多与汉族家庭尤其是士族联姻,汉族妇女往往教导或鼓励子孙读书应举,有助于这些家庭在科举中成功;而蒙古、色目进士与其他蒙古、色目士人联姻亦有助于家庭科举传统之开始与延续。“从文化观点来说,蒙古、色目进士则是其族群中汉化最深的一群。”[16]
  科举考试对于民族文化融合的促进作用,在回族文化教育演进中得到明显反映。早在唐宋时期,就有回族先民参加科举考试。元代回回人包括阿拉伯人、波斯人及伊斯兰化的突厥人。回回人除了随蒙军迁入中原者,还有唐宋时代“番客”、“胡商”的后裔,后者早已高度汉化。元泰定四年(1327年)进士蒲里翰、至顺元年(1330年)进士马原景都是出身于这类老回回家族。马原景的祖先在宋代登进士者10人,武探花1人,早已是一个科第家族[16]。元代统治者建立回回国子学、回回国子监,在科举考试中优待回回人,从而刺激了回回人对汉文化的学习。在科举制影响下,回回人开始创办以汉文化为主的“学舍”,涌现出一批通晓儒学的人才[17]。明清时期,回族士人读书应举者日益增多,产生了众多的回族进士与举人。通过儒学教育和科举考试的整合作用,回族在语言、思想和习俗上逐渐接受了汉语和儒家文化。
  兴起于白山黑水之间的满清政权,受汉文化影响,入关前即实行八旗科举。据清人福格《听雨丛谈》卷七“八旗科目”条记载,天聪八年(1634年),皇太极在关外开“八旗科”,取中“蒙古习蒙书者博特(或作俄博特)、石岱、苏鲁木三人”,“均赐举人”。崇德三年(1638年)、崇德六年,也举行过“八旗科”。值得注意的是,“关外科举表面满、蒙、汉文艺并重,而在后金(清)政权中实际应用的却是满语满文”。关外科举考试,加速了辽东汉人的满化进程[18]。入主中原后,清承明制,在全国推广科举考试。为适应满、蒙少数民族的选才需要,一度建立八旗乡、会试制度,实行满汉分榜考试。此外,为八旗子弟特设翻译科。这些举措促进了满、蒙民族的教育发展与文化融合。清代后期,在东北边疆地区和内地满族集聚地,已形成一些颇有文化影响的满、蒙科举世家[19]。据房兆楹等编《增校清朝进士题名碑录》记载,自雍正元年(1723年)牧可登及第起,至清末废科举,旗籍蒙古族士人参加过70余科考试,共取中149名进士(不包括武科和翻译科进士)[20]。另据美国学者明思溥的相关统计,宣统二年(1910年)410个科举出身的朝臣疆吏和其他大官中,50个是满洲人,3个是亲王,另有15个蒙古八旗人和14个汉军八旗人[21]。八旗科举出身官员占全部高级官员人数的20%,而满蒙旗人科举出身的官员则约占旗人官员总数的83%。由于汉文教育和科举考试的普及,关内的满人逐渐被汉化,而忘却了本族的语言文字。
  在西南和台湾等少数民族地区,明清时期就开始设立学校,推行科举考试。清中叶后,开始增加边疆省份的科举中额。雍正年间在贵州、广西、湖南等地府州县学专设苗童、瑶童等名额,一般为一学校一二名,专收少数民族子弟。在土家族地区,清政府建立考棚,实行“多取土童”的政策[22]。此后,边疆地区和少数民族人才辈出。以广西临桂县为例,从顺治八年(1651年)到乾隆九年(1744年)的三十五科中,该县考取进士18人,而自乾隆十年到嘉庆七年(1802年)的二十七科中,则考取进士34人,自嘉庆二十五年至光绪十八年(1892年),更是出了四名状元[23]。科举考试的推广,有力地推动了儒学向少数民族地区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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