滋味说探源(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古皆读为重唇”的结论。根据这个结论 , 则“美”、“味”二字在上古皆为重唇明母字 , 发音都近似于今天的“美”或“昧”。“味”字古读为重唇 , 亦可从古人的训诂中见出 , 《礼记·檀弓上》引孔子的话 : “竹不成用 , 瓦不成味” , 郑玄注 : “味当作沫 ( 读作昧 , 黑色光也 ); “味”、“沫”相假借 , 可见读音相同。《白虎通义·礼乐》 : “西狄之乐曰味。味之为言 , 昧也”。汉人训字义 , 每借同音字来比附推衍 , 则“味”在古代读“昧” , 当不成问题。又 , 《汉书·地理志》载益州郡有味县。注 : “孟康曰 : 味音昧” , 也证明了这一点。当然 , 从先秦人的用韵情况来看 , “美”与“味”在韵母上有时存有细微的差别 , 故章太炎将“美”字的古音定为脂部 , 而将“味”放在队部。但上古时脂、队二部每相出入 , 所以章太炎说 , 脂、队二部在最古时同居一部也 ( 参见《国故论衡》上 ) 。“美”、“味”在古时声韵皆一 , 亦即为同音字 , 这是证明它们的本义相同的有力证据。因为最古时的语言是以声为用的 , 阮元云 : “古音相通之字 , 义即相同” ( 《释门数》 ); 刘师培云 : “造字之源 , 音先而义后 , 考字之用 , 音同则义通”也 ( 《文章源始》 ) 。古时还有一些与“美”发音相近的字 , 诸如作为食物的“米”、“麦” , 作为调味品的“梅” , 皆同纽而韵近 , 其命名皆与味有关也。从古文字的发掘材料来看 , “味”字的产生较“美”字为晚 , 它在金文中才开始出现 , 而甲骨文中只有“美”字 , 尚无“味”字。这就是说 , 最早时人们提到美味 , 都以“美”言之 , 只是由于后来的“美”字由味道的意义逐渐生发扩展 , 终于变成了一个抽象的泛指 , 故人们才又根据这个字的字音 , 重新造了一个“味”字来专指味道。实际上 , 尽管在有了“味”字之后 , “美”指美味的这一本义还是没有被人忘记。《礼记·祭统》 : “三牲之俎 , 八赑之实 , 美物备矣。”《国策·燕策》 : “为之远行 , 故为美酒” ; 《孟子·尽心下》 : “脍炙与羊枣孰美 ? ”《吕览·本味》 : “肉之美者 , 猩猩之唇 , 獾獾之炙 ; 鱼之美者 , 洞庭之鲋 , 东海之鲕 ; 菜之美者 , 昆仑之萍 , 寿木之华 ; 饭之美者 , 玄山之禾 , 不周之粟 ; 水之美者 , 三危之露 , 昆仑之井。”其所谓“美” , 都用的是这个字的本义。甚至到了隋唐时期 , 人们还是这样用 : 崔弘度 , 隋文时为太仆卿。尝戒左右曰 : “无得诳我 ! ”后因食鳖 , 问侍者曰 : “美乎 ? ”曰 : “美”。弘度曰 : “汝不食 , 安知其美 ! ”皆杖之。 ( 《桂苑丛谈》 ) 刘仆射宴 , 五鼓入朝 , 中路见卖蒸饼之处 , 使人买之 , 以袍袖包裙帽底赻之 , 且谓同列云 : “美不可言 , 美不可言 ! ” ( 《嘉话录》 ) 诸如此类 , 都是这样的例子。既然“美”字的初义本指味道好 , 那么也就是说 , 中国人的美的观念本是从口腹的快感中生发出来的。这一点不光是中国 , 恐怕整个人类都是如此。吃 , 是人类生命的第一需要 , 故人对作为吃的快感的美味的意识 , 一定在听觉的、视觉的快感之前。此沈约《需雅》所谓“人欲所大味为先”也 ( 《隋书·音乐志》引 ) 。然西方人在美的意识产生之后 , 即强烈地意识到它与口腹快感的区别 , 以至于将味觉从审美的领域里放逐出去 ; 而中国人却一直未肯忘记“味”这个产生美的母体 , 以至在美的观念成熟之后 , 人们说起美听与美视 , 也往往与美味相提并论。比如 : “声一无听 , 物一无文 , 味一无果。” ( 《国语·郑语》 ) “目之所美 , 耳之所乐 , 口之所甘。” ( 《墨子·非乐》 ) “口之于味 , 有同嗜焉 ; 耳之于声 , 有同听焉 ; 目之于色 , 有同美焉。” ( 《孟子·告子》 ) “目好之五色 , 耳好之五声 , 口好之五味。” ( 《荀子·劝学》 ) “美色不同面 , 皆佳于目 ; 悲音不共声 , 皆快于耳 ; 酒醴异气 , 饮之皆醉 ; 百谷殊味 , 食之皆饱。” ( 《论衡·自纪》 ) “清趐之美 , 始于耒相 ; 黼黻之美 , 在于杼柚。” ( 《淮南子·说林训》 ) “虽云色白 , 非染弗丽 ; 虽云味甘 , 非和弗美。” ( 《抱朴子·勖学》 ) 在这些例子中 , 美味与美视、美听的联系 , 绝不是某个人发挥创造性联想的结果 , 而是“美”字的原始意义在人们审美观念中的自然留存。换句话来说 , 中国人以“味”论美感 , 它是从历史中“长”出来的 , 而不是从头脑中“想”出来的。它压根就没有现代知识产权意义上的发明者。  

    
      单就艺术审美领域上来说 , 中国人一开始有意识地感受和欣赏艺术 , 就是与舌头对美味的感觉密切结合在一起的。正如人们所知道的 : 音乐是我国最早出现的艺术形式 , 先秦人对乐歌有一个至高无上的标准 , 那就是“中和之美”。《周礼·春官·大司乐》 : “以乐德教国子 : 中和、祗庸、孝友” ; 《荀子·王制》 : “中和者 , 听之绳也”。所谓“和” , 是具有味道上和声音上双重意义的一个词 , 它既指味道的调和 , 又指声音的谐调。《商书·说命下》 : “若作和羹 , 惟尔盐梅” ; 《周礼·天官》 : “掌王之后世子膳之割烹煎和之事”。《礼记·月令》 : “薄滋味 , 无致和” , 这些是在调味的意义上用“和”的例子。而《虞书·舜典》 : “声依永 , 律和声” , 《诗·周颂·有瞽》 : “肃雍和鸣 , 先祖是听” , 《小雅·宾之初筵》 : “趢舞笙歌 , 乐既和奏” , 又是在谐声的意义上用“和”的例子。从调味的意义出发 , 古人管烹调时所用的调料叫“和” , 《吕览·本味》 : “‘和'之美者 , 阳朴之姜 , 招摇之桂 , 越骆之菌 , ?鲔之盐”。从谐声的意义出发 , 古人管一种笙簧也叫做“和” , 《尔雅·释乐》 : “大笙谓之‘巢' , 小笙谓之‘和'。”食物讲究调味 , 在中国起源甚早 , 传说商代的伊尹就向商王进谏过调味之理 : “凡味之本 , 水最为始 , 五味三封 , 九沸九变 , 火为之纪 , 时疾时徐 , 灭腥去臊除膻 , 必以其胜 , 无失其理。调和之事 , 必以甘酸苦辛咸 , 先后多少 , 其齐甚微 , 皆有自起。” ( 《吕览·本味》 ) 《左传·昭公二十年》亦载有晏婴对齐侯的一段进谏 , 他先从味道的和说起 , 进而说到音乐的和 : “如羹焉 , 水火醯醢盐梅 , 以烹鱼肉 , 趷之以薪 , 宰夫和之 , 齐之以味 , 济其不及 , 以泄其过 , 君子食之 , 以平其心。声亦如味 , 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 , 以相成也 , 清浊、大小、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 , 以相济也。君子听之 , 以平其心。”后来的荀悦在《申鉴·杂言》中也说 : “夫酸咸甘苦不同 , 佳味以济谓之和羹 , 宫商角徵不同 , 佳音以章谓之和声。”也正因为被人们作为音乐审美标准的“和” , 本身即是一个“佳味”与“佳声”密合在一起的概念 , 所以先秦人听好听的歌乐 , 同时会想到好吃的味道 , 那也就是很自然的事情。《论语·述而》 : “子在齐闻‘韶' , 三月不知肉味。”正是以美味况美声的明显例子。至于后人如曹丕《善哉行》 : “哀弦微妙 , 清气含芳。”陆机《拟西北有高楼》 : “芳气随风结 , 哀响郁若兰”以及刘勰《文心雕龙·声律》 : “声得盐梅 , 响滑榆槿” ( 盐、梅、榆、槿 , 皆古代调味品 ), 则是更直接地用味来说声了。现在要说到文学欣赏。中国人对文学这种语言艺术的自觉认识有一段漫长的历史 , 它大体上经历了由口头言辞到一般的文章典籍 , 最后才到纯粹的文学作品这样一个逐渐收缩的过程。而我们稍加寻绎就可以发现 : 尽管人们随着认识的不断加深而出现过许多不同的评价概念 , 但“味”的评价却像一条线贯穿始终。《尚书·说命中》记载傅说向商王进言理政之道 , 商王听了之后说了一句话 : “旨哉 ! ”郑玄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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