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新解——兼论《大学》在思想史上的地位(4)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反对《大学》有阙文之说,但他们又试图在别的章节中寻找本章的说明文字(14),实际同样承认本章存在阙文。其实,以上看法都是因为没有真正理解《大学》的“格物致知”所致,前面说过,《大学》的格物是“格”“身、家、国、天下”之物,致知是“致”“修、齐、治、平”之知,而《大学》一文正是对此内容的展开,“格物致知”之旨已体现在文章的整个结构之中,故不再需要专门说明,若有说明,反显重复、累赘,这就是《大学》“致知在格物”下有“阙文”的原因所在,由此也可以反证,释“格物”为正名,完全符合《大学》的本义。
格物、致知以下,作者又提出正心、诚意二项,有学者认为“《大学》提出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这是继孟子以心善言性善后的一大发展。”(15)在我们看来,这种说法多少有些夸大其词,《大学》不仅没有达到性善的高度,它所言心也与孟子有较大差距,这是《大学》时代特征的体现,也是理解《大学》思想的关键所在。那么,什么是“诚其意”呢?作者对此有明确的说明:
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小人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掩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视己,如见其肺肝然,则何益矣。此谓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独也。
《说文》:“意,志也。”“诚其意”即保持意志、意念的诚敬,不自欺欺人,就象“恶恶臭,如好好色”是出自本能一样,在作者看来,这样就作到了慎独。值得注意的是,《大学》的慎独与《五行》相近,而与郑玄以来的理解不符。简帛《五行》云:“能为一,然后能为君子,慎其独也。”帛书《五行·说》亦云:“独然后一,一也者,夫五为一心也,然后得之。”慎独是指仁义礼智圣“五行”统一于心,与心为一,这与《大学》的“诚其意”意思是相近的,只不过前者是对仁义礼智圣“五行”而言,后者是对“诚”而言,但这只是概念系统的不同,究其精神实质,仍是一致的。郑玄看到上文有“小人闲居为不善”,又以为闲居是指“独处也”,故将慎独理解为“慎其闲居之所为”(郑玄语),是对文义的误解。其实,上文中的“小人闲居为不善”并不是“慎其独”的直接原因,而是要说明“诚于中,形于外”。它是说,小人平时喜欢作不好的事情,当他见到君子后,却试图伪装自己,“揜其不善,而着其善”。然而人们的内心与外表往往是一致的,平时不好的意念、想法总能在行为中表现出来,“人之视己,如见其肺肝然”,伪装是伪装不了的;同样,平时好的意念和想法也可以在行为中表现出来(文章省略了这个环节),这就叫“诚于中,形于外”。因此这里并不是说,因为“小人闲居为不善”而要“慎其独”,而是说因为“诚于中,形于外”所以才要“慎其独”,而“小人闲居为不善”不过是作为一个例子,用以说明“诚于中,形于外”这个事实。其实,在先秦文献中,闲居也并不完全是指“独居”,如“孔子闲居,子夏侍”(《礼记???? b?middot;孔子闲居》),既然有人“侍”,显然就不是独居了,所以文中的“闲居”应当理解为闲暇而居,或平时而居,从上文的内容来看,这样的理解可能更为合适。因此,《大学》的慎独与“诚其意”实际是一致的,它是指内在的精神状态,而与独居、独处根本没有关系。“诚其意”即慎独,它表现为前后相续的两个阶段,首先是“诚”对意志念念相续的持守、把持,是真实无妄的内心状态,其次是在“诚其意”的基础上“诚于中,形于外”,直接发显为道德行为。因此,有学者主张《大学》的“诚”是一种道德本体,具有判断是非善恶的能力,与《中庸》的“自诚明”相似,有一定的道理。但《大学》在肯定“诚于中,形于外”的同时,又提出“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认为“诚其意”要以“致其知”为条件,需要得到后者的补充、培养,这一思想显然又与《中庸》的“自明诚”相似。因此,《大学》的“诚其意”既是内在的精神体验,又包含了外在的经验认知,既是由内而外,又是由外而内,它后来发展为《中庸》“自诚明”和“自明诚”,而在《大学》这里,则统一在“正心”的工夫之内。“诚意”之上,作者又提出“正心”:
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此谓修身在正其心。
文中的“身有所忿懥”,程颐改为“心有所忿懥”,甚是。此章讨论“正心”,主词当然应当是“心”,若主词是“身”,则下一句“不得其正”是“身”不得其正,且与后面“心不在焉”无法统一,显然难以讲通。“心有所忿懥”几句是说“心”往往容易受生理情绪、身体感官的影响而“不得其正”,而“心不在(正)焉”(16),经验感官便无法正常发挥作用。这里作者似乎只谈到“正心”的必要性,而对如何“正心”没有提及,其实从前面“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来看,“正心”实际包括了“诚意”与“致知”两个方面,它要求从道德意志与经验认知两个方面发挥“心”支配作用,将其从情绪、欲望中超拔出来,恢复自由和主动。因此,《大学》的“正心”实际是一种二元的方法,而这一方法后又被《中庸》、《五行》进一步发展,并分别对孟子、荀子的思想发生影响。
(三)
《大学》的学派归属和地位如何呢?这在学术史上一直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宋代学者多认为《大学》属于思孟的内在派,在宋儒构造的道统系统中,《大学》是与曾子联系在一起,而与子思的《中庸》,孟子的《孟子》一脉相承,前后相续。如朱熹《大学章句序》云:“及周之衰,贤圣之君不作,学校之政不修,教化陵夷,风俗颓败,时则有若孔子之圣……于是独取先王之法,诵而传之以诏后世……三千之徒,盖莫不闻其说,而曾氏之传独得其宗,于是作为传义,以发其意。及孟子没而其传泯焉,则其书虽存,而知者鲜矣!”宋明理学中的陆、王一派也持这种看法。值得注意的是,宋明理学中两派虽然都认为《大学》属于思孟的内在派,但对《大学》的理解上却存在很大差别,朱熹补《大学》“格物致知”章,实际是突出、强调了《大学》向外求索的一面,而王阳明恢复《大学》古本,释“格物”之“物”为“事”,又以为“心之所发便是意”,“意之所在便是物”(《传习录上》),则是要把《大学》重新拉向内在的一面。在宋明理学家推崇的“四书”中,《大学》一直是程朱、陆王两派争论的焦点,表明《大学》的思想确具有其特殊性。近代以来,学者多认为《大学》一书晚出,与此相应,对《大学》的学派属性也提出了不同看法。冯友兰曾撰《〈大学〉为荀学说》(17),认为《大学》为荀学一派著作,“《大学》中所说‘大学之道’,当亦用荀学之观点以解释之。”“盖当时荀学之势力,固较汉以后人所想象者大多多也。”冯氏认为《大学》成书于秦汉之际,虽然难以成立,但他看到《大学》与荀学之间存在一定联系,却并非完全无据(18),故其观点被许多学者接受,一时影响很大。但也有持不同意见者,如徐复观先生虽然肯定《大学》成书于秦汉之际,但认为“《大学》乃属于孟子以心为主宰的系统,而非属于荀子以法数为主的系统。”(19)与冯氏的观点可谓针锋相对。
那么,如何看待关于《大学》的争论呢?我们认为以上看法忽视了《大学》思想的复杂性和特殊性,有失之简单化的嫌疑,因而并不可取。我们知道,孔子的思想主要包括了仁和礼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后被孟子和荀子分别加以发展,演化为两个不同的思想体系。但这一过程是逐步完成的,在孟子、荀子那里,两种思想达到成
格物、致知以下,作者又提出正心、诚意二项,有学者认为“《大学》提出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这是继孟子以心善言性善后的一大发展。”(15)在我们看来,这种说法多少有些夸大其词,《大学》不仅没有达到性善的高度,它所言心也与孟子有较大差距,这是《大学》时代特征的体现,也是理解《大学》思想的关键所在。那么,什么是“诚其意”呢?作者对此有明确的说明:
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小人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掩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视己,如见其肺肝然,则何益矣。此谓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独也。
《说文》:“意,志也。”“诚其意”即保持意志、意念的诚敬,不自欺欺人,就象“恶恶臭,如好好色”是出自本能一样,在作者看来,这样就作到了慎独。值得注意的是,《大学》的慎独与《五行》相近,而与郑玄以来的理解不符。简帛《五行》云:“能为一,然后能为君子,慎其独也。”帛书《五行·说》亦云:“独然后一,一也者,夫五为一心也,然后得之。”慎独是指仁义礼智圣“五行”统一于心,与心为一,这与《大学》的“诚其意”意思是相近的,只不过前者是对仁义礼智圣“五行”而言,后者是对“诚”而言,但这只是概念系统的不同,究其精神实质,仍是一致的。郑玄看到上文有“小人闲居为不善”,又以为闲居是指“独处也”,故将慎独理解为“慎其闲居之所为”(郑玄语),是对文义的误解。其实,上文中的“小人闲居为不善”并不是“慎其独”的直接原因,而是要说明“诚于中,形于外”。它是说,小人平时喜欢作不好的事情,当他见到君子后,却试图伪装自己,“揜其不善,而着其善”。然而人们的内心与外表往往是一致的,平时不好的意念、想法总能在行为中表现出来,“人之视己,如见其肺肝然”,伪装是伪装不了的;同样,平时好的意念和想法也可以在行为中表现出来(文章省略了这个环节),这就叫“诚于中,形于外”。因此这里并不是说,因为“小人闲居为不善”而要“慎其独”,而是说因为“诚于中,形于外”所以才要“慎其独”,而“小人闲居为不善”不过是作为一个例子,用以说明“诚于中,形于外”这个事实。其实,在先秦文献中,闲居也并不完全是指“独居”,如“孔子闲居,子夏侍”(《礼记???? b?middot;孔子闲居》),既然有人“侍”,显然就不是独居了,所以文中的“闲居”应当理解为闲暇而居,或平时而居,从上文的内容来看,这样的理解可能更为合适。因此,《大学》的慎独与“诚其意”实际是一致的,它是指内在的精神状态,而与独居、独处根本没有关系。“诚其意”即慎独,它表现为前后相续的两个阶段,首先是“诚”对意志念念相续的持守、把持,是真实无妄的内心状态,其次是在“诚其意”的基础上“诚于中,形于外”,直接发显为道德行为。因此,有学者主张《大学》的“诚”是一种道德本体,具有判断是非善恶的能力,与《中庸》的“自诚明”相似,有一定的道理。但《大学》在肯定“诚于中,形于外”的同时,又提出“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认为“诚其意”要以“致其知”为条件,需要得到后者的补充、培养,这一思想显然又与《中庸》的“自明诚”相似。因此,《大学》的“诚其意”既是内在的精神体验,又包含了外在的经验认知,既是由内而外,又是由外而内,它后来发展为《中庸》“自诚明”和“自明诚”,而在《大学》这里,则统一在“正心”的工夫之内。“诚意”之上,作者又提出“正心”:
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此谓修身在正其心。
文中的“身有所忿懥”,程颐改为“心有所忿懥”,甚是。此章讨论“正心”,主词当然应当是“心”,若主词是“身”,则下一句“不得其正”是“身”不得其正,且与后面“心不在焉”无法统一,显然难以讲通。“心有所忿懥”几句是说“心”往往容易受生理情绪、身体感官的影响而“不得其正”,而“心不在(正)焉”(16),经验感官便无法正常发挥作用。这里作者似乎只谈到“正心”的必要性,而对如何“正心”没有提及,其实从前面“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来看,“正心”实际包括了“诚意”与“致知”两个方面,它要求从道德意志与经验认知两个方面发挥“心”支配作用,将其从情绪、欲望中超拔出来,恢复自由和主动。因此,《大学》的“正心”实际是一种二元的方法,而这一方法后又被《中庸》、《五行》进一步发展,并分别对孟子、荀子的思想发生影响。
(三)
《大学》的学派归属和地位如何呢?这在学术史上一直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宋代学者多认为《大学》属于思孟的内在派,在宋儒构造的道统系统中,《大学》是与曾子联系在一起,而与子思的《中庸》,孟子的《孟子》一脉相承,前后相续。如朱熹《大学章句序》云:“及周之衰,贤圣之君不作,学校之政不修,教化陵夷,风俗颓败,时则有若孔子之圣……于是独取先王之法,诵而传之以诏后世……三千之徒,盖莫不闻其说,而曾氏之传独得其宗,于是作为传义,以发其意。及孟子没而其传泯焉,则其书虽存,而知者鲜矣!”宋明理学中的陆、王一派也持这种看法。值得注意的是,宋明理学中两派虽然都认为《大学》属于思孟的内在派,但对《大学》的理解上却存在很大差别,朱熹补《大学》“格物致知”章,实际是突出、强调了《大学》向外求索的一面,而王阳明恢复《大学》古本,释“格物”之“物”为“事”,又以为“心之所发便是意”,“意之所在便是物”(《传习录上》),则是要把《大学》重新拉向内在的一面。在宋明理学家推崇的“四书”中,《大学》一直是程朱、陆王两派争论的焦点,表明《大学》的思想确具有其特殊性。近代以来,学者多认为《大学》一书晚出,与此相应,对《大学》的学派属性也提出了不同看法。冯友兰曾撰《〈大学〉为荀学说》(17),认为《大学》为荀学一派著作,“《大学》中所说‘大学之道’,当亦用荀学之观点以解释之。”“盖当时荀学之势力,固较汉以后人所想象者大多多也。”冯氏认为《大学》成书于秦汉之际,虽然难以成立,但他看到《大学》与荀学之间存在一定联系,却并非完全无据(18),故其观点被许多学者接受,一时影响很大。但也有持不同意见者,如徐复观先生虽然肯定《大学》成书于秦汉之际,但认为“《大学》乃属于孟子以心为主宰的系统,而非属于荀子以法数为主的系统。”(19)与冯氏的观点可谓针锋相对。
那么,如何看待关于《大学》的争论呢?我们认为以上看法忽视了《大学》思想的复杂性和特殊性,有失之简单化的嫌疑,因而并不可取。我们知道,孔子的思想主要包括了仁和礼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后被孟子和荀子分别加以发展,演化为两个不同的思想体系。但这一过程是逐步完成的,在孟子、荀子那里,两种思想达到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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