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寒食节的兴衰看官方与民间合力对习俗的影响(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7
观细致。写道:“国有禁火,应当清明……木铎罢循,乃灼燎于榆柳,桐花始发,赐新火于公卿。则是太史奉期,司烜不失。平明而钻燧献入,匍匐而当轩奏毕……振香炉以朱喷,和晓日而焰翻,出禁署而萤分九陌,入人寰而星落千门。于时宰执具瞻,高卑毕赐……群臣乃屈膝辟易,鞠躬踧踖。捧煦育之恩惠,受覆载之光泽。各磬谢恩恳,竞轮忠赤。拜手稽首,感荣耀之无穷,舞之蹈之,荷鸿私之累百。”(12)除了赐新火以外,皇帝往往大宴群臣,张籍《寒食内宴二首》之一写道:“朝光瑞气满宫楼,彩纛鱼龙四面稠。廊下御厨分泠食,殿前香骑逐飞球。千官尽醉犹教坐,百戏皆呈未放休。共喜拜恩侵夜出,金吾不敢问行由。”(13)从这里可以? (14)从而形成“普天皆灭焰,匝地尽藏烟”(15)、“四海同寒食”(16)的局面。此外,统治者还吸收了民间的郊游、镂鸡子、斗鸡卵、斗鸡、走马、蹴毱、击球、荡秋千等活动。上之所好,下必从之,更何况这些活动原本来自民间,所以在唐代十分盛行,以至于频频出现于唐人寒食诗中。如“今年寒食好风流,此日一家同出游”(17),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莺啼正隐时,鸡斗始开笼”(18),“红染桃花雪压梨,玲珑鸡子斗赢时”(19)。白居易的一首《和春深》,“何处春深好,春深寒食家。玲珑镂鸡子,宛转彩球花。碧草追游骑,红尘拜扫车。秋千细腰女,摇曳逐风斜”(20),更写出了镂鸡子、走马、绣彩球、荡秋千、拜扫等多种节令习俗。

《和春深》诗中提到的拜扫之礼古已有之,但将拜扫固定于寒食节期间,所谓“拜扫无过骨肉亲,一年唯此两三辰”(21),却是唐人的发明。《唐会要》卷23《寒食拜扫》说:“寒食上墓,礼经无文,近世相传,浸以成俗。士庶既不庙享,何以用展孝思,宜许上墓。……仍编入礼典,永为常式。”(22)这段话一方面表明寒食上墓也是来自民间的习俗,另一方面则表明官方出于统治的需要对这一民间习俗加以肯定,并将它纳入礼教的范围,成为法定习俗。官方的这些“因俗制礼”的做法显然深得人心,并极大地促进了寒食墓祭习俗的盛行,果如柳宗元所说:“近世礼重拜扫……想田野道路士女遍满,皂隶佣丐,皆得上父母丘垄,马医夏畦之鬼,无不受子孙追养者。”除了一般百姓寒食墓祭外,上层人物也“不能免俗”,柳宗元说自己四年没有拜扫,则“每遇寒食北向长号,以首顿地”(23),自唐宪宗起还做了朝官在寒食节期间可以回乡扫墓的规定(24)。

有趣的是,官方在承认民间寒食墓祭习俗的同时,却对与墓祭密切相关的娱乐活动采取了禁断的态度。民众在上墓之余,往往还伴有一系列郊游、踏青等娱乐活动,在官方的眼里,上墓是敬终追远的十分严肃的大事,怎么可以“寒食上墓,复为欢乐,坐对松槚,曾无戚容”呢?所以唐高宗下令“既玷风猷,并宜禁断”。到玄宗时,在“宜许上墓”的规定之后,也不忘加上“彻馔泣辞,食余胙,仍于他处,不得作乐”。(25)但是死者毕竟长已矣,个性张扬的唐人更注重现世的享乐,更何况统治者又树立了享乐的榜样,如《开元天宝遗事》明确记载:“天宝宫中至寒食节,竞立竖秋千。令宫嫔辈戏笑,以为宴乐。帝呼为半仙之戏。都中士民相与仿之。”(26)于是官方的禁令成为一纸空文,人们在拜扫之余,踏青郊游、击球走马,倦犹不归。

宋代统治者继承了唐的做法,仍旧改火、寒食、给假期。与唐代不同的是,朝廷也于寒食前后出祭,《东京梦华录》中对此有较为详细的记载。由于官方的支持,具有时代特色的宋代寒食节的习俗活动与唐代相比并不逊色。此从《乾淳岁时记》可见一斑:“清明前三日为寒食节,都城人家皆插柳满檐,虽小坊幽曲,亦青青可爱。大家则加枣 于柳上,然多取之湖堤,有诗云:‘莫把青青都折尽,明朝更有出城人。’朝廷遣台臣中使宫人车马朝饷诸陵原庙,荐献用麦糕、稠饧,而人家上冢者多用枣 、姜豉,南北两山之间,车马纷然,而野祭者尤多。如大昭庆九曲等处,妇人淡装素衣,提携儿女,酒壶肴垒,村店山家分馂,游息至暮,则花柳土仪随车而归。若玉津富景御园包家山之桃,关东青门之菜市,东西马塍尼庵道院,寻芳讨胜,极意纵游,随处各有买卖赶趁等人,野果山花别有幽趣,盖辇下骄民无日不在春风歌舞中,而游手末技为尤盛也。”(27)

少数民族建立起来的元朝虽然在很多方面摒弃了汉族的传统,但在岁时节日方面却遵循颇多,元世祖至元元年(1264年)对官员的休假日做了如下规定:“若遇天寿、冬至,各给假二日;元正、寒食,各三日;七月十五日、十月一日、立春、重午、立秋、重九、每旬,各给假一日。”(28)其中寒食仍是各节中的大节,而且 “清明寒食,宫廷于是节最为富丽”。大都城内,“上至内苑,中至宰执,下至士庶,俱立秋千架,日以嬉游为乐”;“起立彩索秋千架,自有戏蹴秋千之服。金绣衣襦,香囊结带,双双对蹴。绮筵杂进,珍馔甲于常筵。中贵之家,其乐不减于宫闼。达官贵人,豪华第宅,悉以此为除祓散怀之乐事”。(29)江淮等地,盛行寒食节在家门插柳枝。那么禁火和寒食的习俗呢?一方面,它们被作为“遗俗”而存在,可为证:“行装迢递转孤城,一路闲吟缓客程。泼火雨晴饧粥冷,落花风暖笋舆轻。感时已司庄生梦,遗俗空怀介子清。只有啼鹃解人意,平芜漠漠两三声。”(30)另一方面,则是“春寒不禁香篝火,红蜡青烟忆汉宫。”(31)已不再禁火寒食了。到了清代,中甚至明确说:“清明即寒食,又曰禁烟节。古人最重之,今人不为节。”(32)



寒食节一千多年兴衰的历史反映了官方力量和民间力量的相互作用,也在一定范围内反映出这种作用的深度和广度。通常情况下,官方对于民俗事象的作用力有三种:一是不管不问,任其自生自灭,这种情况下二者不构成特定的关系,暂不在我们的讨论之列。我们要说的是以下两种情况:一官方对于民俗事象采取认同的态度,有时会因俗制礼,这表明官民双方力量的一致;二是采取否定态度,在行动上往往会移风易俗,这体现出官民双方力量的对抗和矛盾。由于官方居于统治的上层,它对民间习俗无论是承认、吸收还是否定、拒绝总是主动的,有意识的,往往围绕着统治者的统治和兴趣爱好而进行的。但这两种不同的态度和行动对民俗所产生的结果却大异其趣。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寒食节最兴盛的时候是它作为一项民间习俗被官方接纳的时候,因为接纳本身意味着顺从民意,因而这个时候官意民意是朝一个方向行进(至少在形式上),结果二者的合流共同推进了习俗的发展。但当与民间习俗发生矛盾、官方又要积极有为地“移风易俗”的时候,行政力量的作用往往被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它可能对移易对象产生一定的甚至十分重要的影响,但是极可能无法阻止“逆流”行进的方向,至少魏晋南北朝时寒?

从寒食节的兴衰我们可以看出,一项习俗有其自己发展的客观规律,在没有行政力量的干预即官民双方力量不构成特定关系时,习俗只取决于民间力量自己的变化,与官方力量无关。但在二者构成特定关系的社会中,一项习俗的兴衰与变迁就只能取决于这两种力量之合力的方向和大小。同一时期,当二者的方向一致时,合力最大,表现出来就是习俗的兴盛;当二者的方向相反时,合力最小,就会出现该时期内习俗的衰微。当合力为零或箭头指向了官方一方时,民间习俗就归于销声匿迹或者完全改变了原有的性质。以这种合力决定习俗发展的观点,来探讨一下的措施,我们认为是有益的。当官方力量与民间力量相反时,即“有为的政府”不愿消极地等待某些“陋俗”自生自灭而采取些“积极”措施 “移风易俗” 的时候,也就是要改变民间力量的方向和大小的时候,想要达到符合官方意图也不

核心期刊快速发表
Copyright@2000-2030 论文期刊网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备案号:ICP备07016076号;《公安部》备案号:33010402003207
本网站专业、正规提供职称论文发表和写作指导服务,并收录了海量免费论文和数百个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审批过的具有国内统一CN刊号与国际标准ISSN刊号的合作期刊,供诸位正确选择和阅读参考,免费论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谨防侵权。联系邮箱:25608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