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指出了熊十力、金岳霖、冯友兰三位哲人的欠缺,意在于揭露二十世纪中国知识分子在建构能力上的不足。但必须强调的是:尽管他们的体系有本质性的欠缺,但他们的探索仍是二十世纪中国文化的最高点,如果他们所代表的建构精神能在二十世纪下半叶发扬光大的话,那么,中国文化就会产生质的飞跃,中国知识分子中也极可能产生世界性的大师。但令人遗憾的是:二十世纪中国文化在下半叶经历了一系列灾变,上述三位哲人所开创的建构精神也基本上失传了,中国文化发展的可能性被再一次耽搁了。五十年代后期到八十年代的中国文化处于荒芜和半荒芜状态。八十年代以后的中国文化开始复苏,但面对各种如潮水般涌来的西方思想体系,停止运思近三十年的中国知识分子只有招架之功,而无同化之力。除了罕见的例外,此阶段至世纪末的中国知识分子无一能够建构出自己的思想体系,有能力提出个别新论点者已属深刻了,大多数人只能以捍卫传统文化或最早介绍西方的某些流派为荣。正是在这种文化背景下,钱钟书作为一个没有自己思想体系的学者才被誉为“文化昆仑”的。平心而论,钱钟书在文化史上的地位无论如何是不能与熊十力和金岳霖相比的,但他却被称为二十世纪下半叶中国的“文化昆仑”,这不能不说是二十世纪中国文化前盛后衰的标志。不过,例外总是存在的:李泽厚作为二十世纪下半叶中国文化最有原创精神的人物,将康德哲学、实践哲学、东方哲学进行了综合,创造出了以实践概念为核心的哲学——美学论纲。这个学术文本与熊十力、金岳霖、冯友兰的体系相比,更符合二十世纪文化的主导原则——生存实践原则,其所包含的可能性空间更为广阔。如果这个可能性空间获得充分实现的话,那么,中国文化将产生一次革命,所谓的后殖民语境也将部分地被克服。然而,由于世纪末中国文化急剧动荡的语境和建构主体的不够执着,李泽厚的研究始终处于提出论纲的阶段,而未能如熊十力和金岳霖那样创造出完整的个人体系。正因为如此,我们说李泽厚与熊十力和金岳霖相比有本质性的差距。由于李泽厚在二十世纪下半叶的中国文化是个罕见的例外,所以,二十世纪中国化下半叶与上半叶的差距要远远大于李泽厚与熊十力和金岳霖的差距。建构能力的不足在二十世纪下半叶体现得更为明显。世纪末的后殖民语境正是因此而产生的。所以,二十世纪下半叶的中国文化人对中国文化负有更大的罪责,也更应在自己的内心法庭中对自己进行审判。
二、罪责意识的匮乏与超越理性的缺失
二十世纪中国文化的欠缺与中国知识分子的人格缺陷直接相关:这就是中国知识分子尚未普遍地成为主体,不能以独立个体的身份进行自由创造。某些学者从欧美访学归来后感慨:中国人尚未成为个体。我想加一句:中国知识分子大多数尚未成为个体。只有个体才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才能具有真正的罪责意识,才能在对光荣和耻辱的深刻体验中进行充满激情的文化创造。未成个体的人只能听从他者的呼唤,按着他者的理想使世界成形,只能作为工具而存在。由于他不是他的行动的真正源泉,所以,未成主体的人必然缺乏罪责意识。对于他而言,负有罪责的永远是他人,他自己在任何灾变中都是无辜者和受害者。主体意识和罪责意识的匮乏也构成了二十世纪中国文化的致命欠缺。
罪责意识的匮乏在灾难结束之后体现得最为明显。二十世纪的中国文化界动荡不安,知识分子命运不佳,屡受磨难,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知识分子永远是无辜的:他们作为社会的精英总比劳力者阶层更多地参与了重大的历史事件,因而要更多地为历史负责。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说中国知识分子在社会灾难面前是远非清白的,有时候他们直接就是灾难的制造者。谁没有在关键时刻说“不”,谁参与了灾难的制造,谁就是罪人。这是无可辩解的事实。对于“文化大革命”这种以文化的名义制造的历史性动乱,知识分子更是难辞其咎。大量资料显示,很多中国知识分子都怀着兴奋的心情参与了这场动乱,并以能与动乱同步为荣。这其中涵括着数不清的阴暗心理,人性中的恶被灾难哺育得非常茁壮,有时候一个知识分子的苦难就直接来源于另一个知识分子。因此,所有作为成年人——完全民事主体——经历了那场动乱而又没有说“不”的中国知识分子都无权宣称自己无辜,都必须为自己的罪责忏悔!然而,现在二十一世纪已经到来了,中国知识分子忏悔过吗?进行过自我审判吗?没有。在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满中国的知识分子都成了受害者,他们像《窦娥冤》中的弱女窦娥一样向整个宇宙诉苦,都单单忘记了自己的罪。甚至某位积极参与了这场运动的知识分子也以《毕竟是书生》这类轻松的文字为自己开脱。除了巴金发表了一套说真说的书外,甚少有人表示自己为此负有罪责,而巴金的忏悔也远非如人们想象得那么深刻:他只是就事论事地谈论他当时的心理状态和犯有更大罪责的可能。中国知识分子缺乏俄狄浦斯那种自刺双眼自我流放的承罪精神。在他们看来,应该流放的永远是他人,自己则永远是无辜的。不知道他们是否读过萨特的下述文字:人是自由的,所以,他们为自己和整个世界负起责任来;抱怨是荒谬的,因为你的存在方式是你自己选择的;对此是没有任何推托的理由的 。很多中国学者曾经以轻松的口吻对萨特进行过批判,但在自由与责任的关系问题上,我还没有发现哪个中国学人在灵魂的深度上超过了萨特。
没有罪责意识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悲剧精神,因为罪责意识是悲剧精神的核心;缺乏悲剧精神的文化,必然缺乏深度和张力。真正的悲剧并不在于有人死去,而在于人为自己和世界负责时的苦恼意识。所有的悲剧英雄都是勇于承担罪责的人,承担罪责的根本方式是在内心法庭中对自己进行自我审判和自我惩罚。由此来看,文化大革命作为社会学意义上的悲剧并没有内化为中国知识分子的悲剧精神,自我审判和自我惩罚仍是中国知识分子最希望逃避的活动。没有悲剧精神的文化人必须缺乏足够深刻的精神体验,因而不可能创造出伟大的文化。二十世纪中国文化的贫乏与中国知识分子的这个欠缺有本质性的关联。周国平对此有恰当的言说:“一个人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