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道德与当代中国婚姻之困扰(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9
生活的不和諧,從而影響了婚姻的穩定。
一項對上海市區成年人性生活滿意程度的調查顯示,只有51.3%的女性對自己的性生活表示滿意。[2]這就是說,有48.7%的婦女對自己的性生活表示不滿意或不夠滿意。對於不滿意自己性生活的女性來說,性生活通常都帶有不自願的性質,往往只是丈夫單方面的強加。按照現行法律,男女兩性的性行爲只有在雙方願意的情況下才可以發生,否則,不管基於什麽理由,只要一方違背另一方的意願,則可視之爲強姦。依此,我們可以推斷,在中國,許多夫妻的性生活只是丈夫在對其配偶實施姦淫,但我們的法律卻從來沒有爲受害的一方提供保護,因爲我們的性道德規定了配偶有爲對方提供性服務的義務,所以,儘管不願意,儘管性生活對她是一種痛苦,但出於義務心,妻子還得順從丈夫。而丈夫不僅不會受到法律的約束,甚至連道義的譴責也沒有,因爲他會認爲這是婚姻賦予自己的權利。雖然性道德也要求丈夫尊重妻子的意願,但在一個性冷淡的妻子那裏,如果妻子的意願被尊重,則丈夫的意願就必然被否定。丈夫若要成爲一個有良心的丈夫,他就得首先成爲一個無欲望的男人;他要肯定自己作爲男人的欲望,又得先否定自己,讓自己成爲一名“強姦犯”。如果他想兩全其美,就得在妻子以外去找情人,但我們的性道德絕不會饒了他,它會鼓勵他的妻子與他拼個你死我活。所以,思忖再三,大多數丈夫還是決定把自己關在家裏,潛意識裏的憤怒只有通過與妻子的無休止的爭吵來發泄,於是就有了不絕於耳的摔鍋砸碗的樂章,實則是一組婚姻的悲哀曲。
5、當代性道德否定了夫妻雙方多元化的性意向,造成人的性本能壓抑,進而惡化了夫妻關係。
基於對一夫一妻婚姻體系的維護,當代性道德徹底否認了夫妻雙方多元化的性意向。在生活中,大多數夫妻不願承認自己具有性的多元化傾向,因爲這種承認直接隱含了對配偶的不忠。但性學專家的研究則證明這是一種假相。法國著名性學家米歇爾-福柯認爲:“在古典文本中,婚姻關係與性關係的綜合主要是爲了生育。(至少對於男人來說,)性活動的本性和婚姻的本質都不隱含著只在婚姻中才有性快感的意義。”[3]性多元論者吉登斯更是認爲:“多樣性是後現代時期的性的唯一真理。”象許多性多元論者一樣,他把性欲的多元和性快樂的多元以及性實踐的無限可塑性作爲立論的基礎。[4]雖然我們不能簡單肯定吉登斯命題的合理性,但我們不得不承認,在許多成年人那裏,性的多元化傾向是一個客觀事實,只是由於人們自製力的不同,這種欲望的表現有著很大程度的差異。修養好的人會動用理性的力量來喚起對婚姻的責任心,並通過堅強的意志力把這種欲望壓制在潛意識裏,在心理和行爲上都表現出對配偶的絕對忠誠,但這種人通常只是很少的一部分。大多數的人則只是對這種欲望作適度的限制,並採用一種虛擬的活動形式來使這種內在的衝動得以緩釋。與配偶以外的異性交談、跳舞等是已經被社會所允許的緩釋方式,但它只是減輕卻沒有從根本上滿足人的多元化的性需求。於是,走向婚外性行爲就成了一些人的必然選擇。其中的原因弗洛依德作了最好的說明:“婚後美滿的性交只能維持幾年時間……隨著精神上的失望和肉體快感的減少(這是多數婚姻注定的下場),夫妻雙方才開始發現,他們竟然陷入了一種比婚前還慘的境地,因爲這時連婚前的那些美好的幻覺也沒有了”。[5]由於夫妻之間性享受越來越少,夫妻的性行爲也漸漸蛻變成一種公式化的義務行爲。這就從根本上遠離了性道德所規定的性與愛相統一的價值目標。按理,性道德應該否定這種性行爲,把他逐出於婚姻之外,但恰恰相反,我們的性道德卻愈來愈緊地把它固定在夫妻之間,這不僅導致了性道德的自我否定,而且直接造成了夫妻感情的惡化。夫妻由性的乏味開始走向對人的乏味,由人的乏味走向對婚姻的乏味,一步一步,最後走向了婚姻的危機。
值得一提的是,當前性道德把性行爲鎖定在婚姻的鏈條上,還給因貧窮不能結婚的”光棍”帶來致命的人性打擊,使得他們在文明社會的境遇甚至還不如野蠻時代的原始人。原始人儘管食不果腹,但相對自由的性享樂倒是一種快意的補償。現代的窮“光棍”不僅生計無門,反而連一點性的本能之樂也喪失了。在他們身上,性的封閉很容易演變爲性的瘋狂,並直接走向性的暴力。由於我國性比例關係在某些地區的嚴重失調,“光棍”還將越來越多,可以想象,這一社會問題可能越來越嚴重。
二
性道德對婚姻的困擾是一個歷史性疑難,在專制的封建背景下,這種困擾已經客觀存在。儘管封建性道德比今天更封閉,但其對婚姻的衝擊卻遠遠沒有今天強烈。原因在於,娼妓在封建社會是合法的存在,任何一個已婚男人只要有錢,就可以在妻子之外尋求性的補償,由性帶來的婚姻困擾至多只是在貧困的男人那裏才成爲現實。封建性道德的真正受害者是女人,封建婚姻將女人看成是生育機器,女人的性權利遭到了根本剝奪。即便一個女人不能從丈夫那裏得到性快樂,她也只能責怪自己命運不好,因爲封建的法律與文化絕不允許女人以犧牲婚姻的方式換取性滿足。這樣,存在於女性身上的性困擾只是作爲女人的個人災難而存在,並沒有構成對婚姻的否定。相比之下,今天的情況已迥然不同,性交往已被國際社會理解爲公民的基本權利[6]。中國人雖然不像西方人一樣開放,但有一點基本上已經形成共識,即婚姻必須以愉悅的性關係爲前提。當人們無法從婚姻中取得性愉悅時,就會突破性道德的阻隔而在婚姻之外尋求慰籍。社會交往的擴張則直接導致了更大頻率的性喚起,這也在客觀上對婚姻的穩定構成現實威脅。
當代性道德帶來的婚姻困擾,其焦點在於性關係作爲一種特殊權利被婚姻所壟斷。從理論上說,也僅僅只能從理論上說,要擺脫性道德對婚姻的困擾,唯一的辦法就是解除性行爲與婚姻之間的一一對應關係,把性行爲不再看成夫妻之間的專有行爲,確認婚外性行爲的合理性。當然,性行爲可以作爲一種樂趣融入夫妻的婚姻生活,但婚姻本身並不強求以和諧的性生活爲基礎。這樣,如前所說的性道德帶來的婚姻困擾就不再存在了。(1)由於自願的婚前性行爲被肯定,青年人的性焦慮將會全面緩解,面對婚姻,他們關注的焦點將不再是性本身,而是夫妻雙方的社會責任,這就使婚姻一開始便有了良好的基礎。(2)傳統貞節觀將會全面瓦解,“失貞”的婦女將由此獲得新生。因爲婚前性行爲的普遍化會使無數多的女人不再“貞節”,貞節觀自然就失去了存在的社會基礎。(3)由性障礙帶來的婚姻危機將會解除。那位元元妻子高位截癱的男人,可以坦然地去妻子以外尋找合適的性伴侶。這樣,他的妻子得到了關照,他的男人的欲望得到了實現,他的婚姻也繼續美好。(4)夫妻的權利將會得到更好的尊重,夫妻之間不會再有性的壓迫,當一方不願與配偶發生性關係時,另一方可以尋求婚外的途徑得以實現。(5)可以避免夫妻性能量的無形損耗,增強雙方的性享受,最終有利於婚姻狀況的改善。一個對丈夫性冷淡的女人,由於可在丈夫以外得到奇妙的性愛之樂,她會感激丈夫賦予的這份權利,並因此更愛他的丈夫。
那麽,對當代性道德構成根本否定的婚外性行爲,其合理性可否得到確認?我的回答是,婚外性行爲的合理性存在於歷史之中,不在現實世界裏。
的確,性行爲與婚姻之間並不具有天然的聯繫。在婚姻作爲一種社會現象存在之前,性行爲已經作爲人的自然本能而存在。性行爲本質上是一種生理行爲,只不過是人們賦予了它的道德意蘊。如果我們的社會規定“握手”只能在夫妻之間發生,那麽當一個女人被發現與丈夫以外的男人握手時,她的羞恥感就會象今天的女人被發現通姦一樣強烈。而
一項對上海市區成年人性生活滿意程度的調查顯示,只有51.3%的女性對自己的性生活表示滿意。[2]這就是說,有48.7%的婦女對自己的性生活表示不滿意或不夠滿意。對於不滿意自己性生活的女性來說,性生活通常都帶有不自願的性質,往往只是丈夫單方面的強加。按照現行法律,男女兩性的性行爲只有在雙方願意的情況下才可以發生,否則,不管基於什麽理由,只要一方違背另一方的意願,則可視之爲強姦。依此,我們可以推斷,在中國,許多夫妻的性生活只是丈夫在對其配偶實施姦淫,但我們的法律卻從來沒有爲受害的一方提供保護,因爲我們的性道德規定了配偶有爲對方提供性服務的義務,所以,儘管不願意,儘管性生活對她是一種痛苦,但出於義務心,妻子還得順從丈夫。而丈夫不僅不會受到法律的約束,甚至連道義的譴責也沒有,因爲他會認爲這是婚姻賦予自己的權利。雖然性道德也要求丈夫尊重妻子的意願,但在一個性冷淡的妻子那裏,如果妻子的意願被尊重,則丈夫的意願就必然被否定。丈夫若要成爲一個有良心的丈夫,他就得首先成爲一個無欲望的男人;他要肯定自己作爲男人的欲望,又得先否定自己,讓自己成爲一名“強姦犯”。如果他想兩全其美,就得在妻子以外去找情人,但我們的性道德絕不會饒了他,它會鼓勵他的妻子與他拼個你死我活。所以,思忖再三,大多數丈夫還是決定把自己關在家裏,潛意識裏的憤怒只有通過與妻子的無休止的爭吵來發泄,於是就有了不絕於耳的摔鍋砸碗的樂章,實則是一組婚姻的悲哀曲。
5、當代性道德否定了夫妻雙方多元化的性意向,造成人的性本能壓抑,進而惡化了夫妻關係。
基於對一夫一妻婚姻體系的維護,當代性道德徹底否認了夫妻雙方多元化的性意向。在生活中,大多數夫妻不願承認自己具有性的多元化傾向,因爲這種承認直接隱含了對配偶的不忠。但性學專家的研究則證明這是一種假相。法國著名性學家米歇爾-福柯認爲:“在古典文本中,婚姻關係與性關係的綜合主要是爲了生育。(至少對於男人來說,)性活動的本性和婚姻的本質都不隱含著只在婚姻中才有性快感的意義。”[3]性多元論者吉登斯更是認爲:“多樣性是後現代時期的性的唯一真理。”象許多性多元論者一樣,他把性欲的多元和性快樂的多元以及性實踐的無限可塑性作爲立論的基礎。[4]雖然我們不能簡單肯定吉登斯命題的合理性,但我們不得不承認,在許多成年人那裏,性的多元化傾向是一個客觀事實,只是由於人們自製力的不同,這種欲望的表現有著很大程度的差異。修養好的人會動用理性的力量來喚起對婚姻的責任心,並通過堅強的意志力把這種欲望壓制在潛意識裏,在心理和行爲上都表現出對配偶的絕對忠誠,但這種人通常只是很少的一部分。大多數的人則只是對這種欲望作適度的限制,並採用一種虛擬的活動形式來使這種內在的衝動得以緩釋。與配偶以外的異性交談、跳舞等是已經被社會所允許的緩釋方式,但它只是減輕卻沒有從根本上滿足人的多元化的性需求。於是,走向婚外性行爲就成了一些人的必然選擇。其中的原因弗洛依德作了最好的說明:“婚後美滿的性交只能維持幾年時間……隨著精神上的失望和肉體快感的減少(這是多數婚姻注定的下場),夫妻雙方才開始發現,他們竟然陷入了一種比婚前還慘的境地,因爲這時連婚前的那些美好的幻覺也沒有了”。[5]由於夫妻之間性享受越來越少,夫妻的性行爲也漸漸蛻變成一種公式化的義務行爲。這就從根本上遠離了性道德所規定的性與愛相統一的價值目標。按理,性道德應該否定這種性行爲,把他逐出於婚姻之外,但恰恰相反,我們的性道德卻愈來愈緊地把它固定在夫妻之間,這不僅導致了性道德的自我否定,而且直接造成了夫妻感情的惡化。夫妻由性的乏味開始走向對人的乏味,由人的乏味走向對婚姻的乏味,一步一步,最後走向了婚姻的危機。
值得一提的是,當前性道德把性行爲鎖定在婚姻的鏈條上,還給因貧窮不能結婚的”光棍”帶來致命的人性打擊,使得他們在文明社會的境遇甚至還不如野蠻時代的原始人。原始人儘管食不果腹,但相對自由的性享樂倒是一種快意的補償。現代的窮“光棍”不僅生計無門,反而連一點性的本能之樂也喪失了。在他們身上,性的封閉很容易演變爲性的瘋狂,並直接走向性的暴力。由於我國性比例關係在某些地區的嚴重失調,“光棍”還將越來越多,可以想象,這一社會問題可能越來越嚴重。
二
性道德對婚姻的困擾是一個歷史性疑難,在專制的封建背景下,這種困擾已經客觀存在。儘管封建性道德比今天更封閉,但其對婚姻的衝擊卻遠遠沒有今天強烈。原因在於,娼妓在封建社會是合法的存在,任何一個已婚男人只要有錢,就可以在妻子之外尋求性的補償,由性帶來的婚姻困擾至多只是在貧困的男人那裏才成爲現實。封建性道德的真正受害者是女人,封建婚姻將女人看成是生育機器,女人的性權利遭到了根本剝奪。即便一個女人不能從丈夫那裏得到性快樂,她也只能責怪自己命運不好,因爲封建的法律與文化絕不允許女人以犧牲婚姻的方式換取性滿足。這樣,存在於女性身上的性困擾只是作爲女人的個人災難而存在,並沒有構成對婚姻的否定。相比之下,今天的情況已迥然不同,性交往已被國際社會理解爲公民的基本權利[6]。中國人雖然不像西方人一樣開放,但有一點基本上已經形成共識,即婚姻必須以愉悅的性關係爲前提。當人們無法從婚姻中取得性愉悅時,就會突破性道德的阻隔而在婚姻之外尋求慰籍。社會交往的擴張則直接導致了更大頻率的性喚起,這也在客觀上對婚姻的穩定構成現實威脅。
當代性道德帶來的婚姻困擾,其焦點在於性關係作爲一種特殊權利被婚姻所壟斷。從理論上說,也僅僅只能從理論上說,要擺脫性道德對婚姻的困擾,唯一的辦法就是解除性行爲與婚姻之間的一一對應關係,把性行爲不再看成夫妻之間的專有行爲,確認婚外性行爲的合理性。當然,性行爲可以作爲一種樂趣融入夫妻的婚姻生活,但婚姻本身並不強求以和諧的性生活爲基礎。這樣,如前所說的性道德帶來的婚姻困擾就不再存在了。(1)由於自願的婚前性行爲被肯定,青年人的性焦慮將會全面緩解,面對婚姻,他們關注的焦點將不再是性本身,而是夫妻雙方的社會責任,這就使婚姻一開始便有了良好的基礎。(2)傳統貞節觀將會全面瓦解,“失貞”的婦女將由此獲得新生。因爲婚前性行爲的普遍化會使無數多的女人不再“貞節”,貞節觀自然就失去了存在的社會基礎。(3)由性障礙帶來的婚姻危機將會解除。那位元元妻子高位截癱的男人,可以坦然地去妻子以外尋找合適的性伴侶。這樣,他的妻子得到了關照,他的男人的欲望得到了實現,他的婚姻也繼續美好。(4)夫妻的權利將會得到更好的尊重,夫妻之間不會再有性的壓迫,當一方不願與配偶發生性關係時,另一方可以尋求婚外的途徑得以實現。(5)可以避免夫妻性能量的無形損耗,增強雙方的性享受,最終有利於婚姻狀況的改善。一個對丈夫性冷淡的女人,由於可在丈夫以外得到奇妙的性愛之樂,她會感激丈夫賦予的這份權利,並因此更愛他的丈夫。
那麽,對當代性道德構成根本否定的婚外性行爲,其合理性可否得到確認?我的回答是,婚外性行爲的合理性存在於歷史之中,不在現實世界裏。
的確,性行爲與婚姻之間並不具有天然的聯繫。在婚姻作爲一種社會現象存在之前,性行爲已經作爲人的自然本能而存在。性行爲本質上是一種生理行爲,只不過是人們賦予了它的道德意蘊。如果我們的社會規定“握手”只能在夫妻之間發生,那麽當一個女人被發現與丈夫以外的男人握手時,她的羞恥感就會象今天的女人被發現通姦一樣強烈。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