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歧路——“五四”自由主义的两大脱离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9
“五四”思想文化运动是如此深刻地影响了20世纪的中国,以至直到今天、乃至可以预见的未来若干年,我们仍然不得不在它所划定的思想文化格局内去思想、去行动。因此,“五四”是值得我们去反复咀嚼回味的。我们必须不断地根据新的经验,对它发出新的询问。值此世纪之交,本文试对“五四”精神的本质及其缺陷作一番新的审视。
    
    1.“五四”的自由主义传统
    
    五四运动何以发生?什么是它的精神本质?什么是它的真精神、真传统?对此,恐怕许多人会立即作出反应:“德先生”和“赛先生”──民主与科学。诚然,五四运动的基本精神中包括民主与科学,对此,早在1919年春,这场运动的精神领袖陈独秀在他那篇著名的《〈新青年〉罪案之答辩书》中便已“布告天下”: 
    追本溯源,本志同人本来无罪,只因为拥护那德莫克拉西和赛因斯两位先生,才犯了这几条滔天的大罪。要拥护那德先生,便不得不反对孔教、礼法、贞节、旧伦理、旧政治;要拥护那赛先生,便不得不反对旧艺术、旧宗教;要拥护德先生又要拥护赛先生,便不得不反对国粹和旧文学。…… 我们现在认定只有这两位先生,可以救治中国政治上道德上学术上思想上一切的黑暗。[1]
    这篇“答辩”确然给人以强烈的印象:《新青年》、进而整个五四运动,其宗旨不外乎民主与科学。八十多年来,“民主与科学”一直被作为五四运动的当然代码。然而人们往往只看到了五四运动的工具层面的东西,而没有看到它的目的层面的东西。其实不仅科学只是人类意志的一种工具,民主亦复如此。所以,我们不妨作进一步的追问:
    五四运动为什么要高扬民主与科学?究竟是谁站在德先生和赛先生的背后?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不妨再回头去看看陈独秀是怎么说的:“我们现在认定只有这两位先生,可以救治中国政治上道德上学术上思想上一切的黑暗。”你瞧,在陈独秀心目中,引进民主与科学的目的,乃在于“救治中国”。原来如此。说到底,五四运动真正的精神动力,仍然是“救亡图存”这个自近代以来的强大主题,换句话说,是民族主义。早在《新青年》创刊之初,陈独秀便在《敬告青年》中写道:
    吾国之社会,其隆盛耶?抑将亡耶?非予之所忍言者。彼陈腐朽败之分子,一听其天然之淘汰,…… 固有之人伦、法律、学术、礼俗,无一非封建制度之遗,…… 则驱吾民于二十世纪之世界以外,纳之奴隶牛马黑暗沟中而已,复何说哉!于此而言保守,诚不知为何项制度文物,可以适用生存于今世。吾宁忍过去国粹之消亡,而不忍现在及将来之民族,不适世界之生存而归于削灭也。……国民而无世界智识,其国将何以图存于世界之中?…… 国人而欲脱蒙昧时代,羞为浅化之民也,则急起直追,当以科学与人权并重。[1]
    这篇发刊词一开始便已宣示了五四运动的精神基调,那就是民族主义。所谓“科学与人权并重”,便是后来所说的“民主与科学”,它们不是目的,而是“其国将何以图存于世界之中”的手段。陈独秀一生思想数变,而民族主义则是其一以贯之的精神。
    不特陈独秀,五四时期的思想精英们无不以民族主义精神为动力;而且不特五四时期,中国近代以来的所有思潮无不贯穿民族主义精神。林毓生曾指出:“中国接受西方的思想和价值观念,主要是以中国的民族主义为基础的。”[2](P.14)这是颇有见地的。民族主义,这实在是理解中国近代、现代、当代历史的一把钥匙。这是有其深刻的世界历史背景的:民族主义同时也是理解整个世界现代历史的一大关键。一部现代世界史,可以说是一部民族国家竞争史,这里,一切政治意识形态都只不过扮演了一种“工具理性”的角色。
    但是,五四运动的民族主义,较之中国近代以来其它各个时期,有其独特的思想文化品格:在德先生和赛先生的背后,从民族主义到科学主义民主主义之间,还有一大精神中介:自由主义。自由主义是五四运动的又一大精神动力,可以说是五四运动的根本动力、一面精神旗帜。这种自由主义的要义在于:思想解放,人格独立。或者更简单地讲,自由就是独立自主。这种独立自主,包括两种主体:国民个体的独立自主,这就是个性解放运动;民族群体的独立自主,这就是民族解放运动。
    让我们来看看五四运动的两大旗手陈独秀和胡适的表述。在上文提到的《敬告青年》一文中,陈独秀“以供抉择,谨陈六义”,其中第一义便是“自主的而非奴隶的”,倡言独立自主、自由平等精神:
    等一人也,各有自主之权,绝无奴隶他人之权利,亦绝无以奴自处之义务。奴隶云者,古之昏弱对于强暴之横夺,而失其自由权利者之称也。自人权平等之说兴,奴隶之名,非血气所忍。世称近世欧洲历史为“解放历史”,…… 解放云者,脱离乎奴隶之羁绊以完其自主自由之人格之谓也。我有手足,自谋温饱;我有口舌,自陈好恶;我有心思,自崇所信;绝不认他人之越俎,亦不应主我而奴他人:盖自认为独立自主之人格以上,一切操行,一切权利,一切信仰,唯有听命各自固有之智能,断无盲从隶属他人之理。[1] 
    可以说,《敬告青年》实质是一篇中国自由主义的宣言。文中,他还称引“德国大哲尼采别道德为二类:有独立心而勇敢者曰贵族道德,谦逊而服从者曰奴隶道德。”在他看来,“法律上之平等人权,伦理上之独立人格,学术上之破除迷信,思想自由,此三者为欧美文明进化之根本原因。”[1] 由此,他将人格自由问题诉诸伦理道德革命(《吾人最后之觉悟》[1]),把个性的解放、自由独立人格的建立,视为解决中华民族生死存亡问题的根本途径。他把中西政治制度的精神文明基础进行了一番比较:“儒者三纲之说,为吾伦理政治之大原。……近世西洋之道德政治,乃以自由平等独立之说为大原,与阶级制度极端相反。此东西文明之一大分水岭也。”于是,陈独秀的结论是:“盖共和立宪制,以独立平等自由为原则,与纲常阶级制为绝对不可相容之物,存其一必废其一。” [1] 这就证明中国必须大力张扬自由主义。
    五四运动的自由主义思潮,胡适是另一位思想领袖。胡适留学美国,深受英美自由主义传统的影响。他投入五四运动虽是从文学改良入手的,但在他的文学观中所处处渗透的正是自由主义精神。以他那篇影响巨大的《文学改良刍议》的所谓“八不主义”来看,他是以文体的改革来作为个性解放的一种途径,以使文学成为思想自由的表现手段。他说,文学应该有“高远之思想”、“真挚之情感”;“不摹仿古人”,“不作古人的诗,而惟作我自己的诗”;“不作无病之呻吟”;“务去烂调套语”,“惟在人人以其耳目所亲见亲闻所亲身阅历之事物,一一自己铸词形容描写之”;“不用典”,“自己铸造词句以写眼前之景,胸中之意”;“不讲对仗”,以免“束缚人之自由”;“不避俗字俗语”,提倡白话文学。[3] 总之,就是要让文学成为真情实感的自由表达。胡适后来又在《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中,把他的“八不主义”改作一种肯定的表述:“一,要有话说,方才说话”;“二,有什么话,说什么话;话怎么说,就怎么说”;“三,要说我自己的话,别说别人的话”;“四,是什么时代的人,说什么时代的话。” [3] 这些主张其实正是要求思想自由、言论自由的一种体现,要求独立的思想,自主的表达。
    胡适大力宣传自由主义思想的一篇代表作,是发表在1918年6月《新青年》“易卜生专号”上的长文《易卜生主义》。文中,胡适指出:
     社会最大的罪恶莫过于摧折个人的个性,不使他自由发展。
    易卜生的戏剧中,有一条极显而易见的学说,是说社会与个人互相损害:社会最爱专制,往往用强力摧折个人的个性,压制个人自由独立的精神;等到个人的个性都消灭了,等到自由独立的精神都完了,社会自身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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