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轨与转型及双轨制的并轨(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9

由于体制转换要在经济一刻不停的运行中进行,并在经济运行的效果中检验、校正,这不可能避免有问题出现。改革也是打破原有利益格局,建立和调整新的利益格局的过程,肯定会有部分人利益受损。那些一直在计划体制下“享受”着比最低层人群(农民)相对要好的待遇,在今天相当部分变成了事实上的弱势群体,认为改革对他们不公平,但为什么他们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他们极少为农民的不公平而呼喊呢?在所谓“公平平等”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多年来可以剥夺最大群体——农民的利益而转移向其他群体,甚至在二十多年的改革过程中他们几乎一直“丧失”话语权,这对于他们又是否代表着公平平等呢?

当然,改革并非就忽视社会的公平,如果忽视了社会公正,任何改革都不可能真正获得成功。二十多年的改革历程已经告诉我们,改革如果失去了社会的公正,就会出现社会危机,那么反对改革者就会以维护“公平”名义的纠集力量,甚至用意识形态和道德的批判来阻碍改革,使改革夭折。但建立市场经济更加需要的是公正。例如在执行同等规则下,体育竞赛后的结果产生冠亚季军等名次,其获得的奖励各有不同,我想没有人说结果不公平。所以,公平是指竞争结果的平等,而公正则指竞争过程的平等。目前中国的确实存在着严重的分配不公及两极分化的现象,但问题并不是在于市场经济的建立而出现的市场自由化、和思想自由化,更不在于普通民众刚开始享有的有限的财产权和经济自由,而是公共权力及有公共权力背景的既得利益者极大地阻碍着市场的自由化和思想自由化及其公正竞争格局的形成。其实,而且二十多年来形成了各个社会阶层,都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改革也是各方面利益相互博弈的过程,因此,在经济发展和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需要允许公民的政治权利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同步扩张。

既然要实现经济体制的并轨则需要有相配套的政治体制,也就是建立民主法制社会。所谓市场经济,是以交换为主要特征和内容的社会制度,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社会资源的高效配置,其实质是法治经济,必须明确执政党与政府之间、政府与社会之间、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个人与社会及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更需要明确公共产权与私有产权,这必须用严肃的法律来确定下来,并有独立的司法加以保证。虽然以往有过制订法律的“跃进”时期,但缺乏各方面利益的参与和博弈,法律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及效果并不理想。另外,市场经济的社会,必须要对权力和资本加以约束,使其不能背离社会全面发展的目标。解决权利和资本这些改革障碍,无论是对资本的制衡还是对权力的制衡,都离不开法治,单凭道德力量的约束和简单的道德批判及意识形态的专制,不可能建立公正的规则和秩序。

要实行法治经济,也就需要政府的转型,需要从国家社会向公民社会的转变。虽然在中国的权力结构没有根本改革之前,改革难免受权力所左右,但改革毕竟在中国制度中引入了全新的约束,中国的政治体制在经济改革的基础上已经并继续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也动摇了中国社会中传统一元化的权力结构,从而有利于在中国社会造就民众能够监督和约束国家权力的利益格局和经济基础,扩大了公众的自由。在经济体制上的改革过程中,公众越来越渴求政治体制能与之相配合和相适应,不能随意支配公众资源,也就需要政府的转型,使其真正转到“裁判”和服务的职能上面来。政府的重要职能是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也就是用公众提供的公共财政去满足大部分人的公共物品或服务的需要;按社会公众的集体意愿提供市场机制无法有效提供的公共物品,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经济活动或分配活动。

五、并轨与转型的路径选择

转轨只是一个过程和手段而不是目的,最终目的是建立起真正的市场经济体制和与之相配套的政治体制,但如何实现双轨制的并轨和政府的转型,需要选取正确的路径,以降低并轨与转型的成本。

众多观点认为,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落后于经济体制改革,这也是存在的事实,但并不代表现有执政集团没有执政的合法性,因为今天中国的经济、社会和政治态势下,还没有能取代现有执政集团的政治力量,实现双轨制的并轨和政府的转型仍需要现有执政党强有力的领导,而且市场因素始终是政府为了经济发展而引入的,市场框架是在强大的政府能力的基础上构建起来的,并需要在此框架上不断修正完善和培育,因此在并轨与转型过程执政集团所领导的政府的角色仍然起主要作用。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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