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德怀门”并非仅仅是事件——关于北大“德怀门”事件的制度性反思(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9
解决即便达成了正义的结果,制度也永远是缺失的一环――在古代人们靠的是青天大人的尚方宝剑,在现代靠的则是“领导批示,特事特办”。在这种社会氛围中,我们应该做的究竟是从头培养公民的程序理性、制度理性还是以儿童读经来促进“中国文化的复兴”?我们怎么能够一边批评朱苏力的弟子们“为尊者讳”的做法,一边看着我们的孩子囫囵吞枣地背诵《论语》?
本来,法学作为一门完全由西方引入的学科,再加上其研究对象的特点,它应该是最为讲究程序理性和制度理性的一门学科,但这次偏偏是一位著名法学家的所作所为暴露出中国社会的“变通”传统是如何在现代中国人身上起作用的,由此可见中国社会整体性的缺乏程序理性和制度理性已经到了何种程度,而中国知识分子领域的灾难深重又到了何种程度。
说中国知识分子灾难深重,除上述的缺乏形式理性之外,还因为另一个同样根深蒂固的传统,即朱苏力在接受报纸采访时所流露出的道德优越感。其辩护者也将他描绘为挑战旧制度的堂•吉诃德,并用朱苏力的个人道德及良好动机来为其程序上的“瑕疵”辩解。但是,道德能够为程序失误辩护吗?是否有了道德做什么都是可以被原谅的呢?不少恐怖分子在袭击平民时心中怀着的也是关乎民族和宗教的伟大理想,他们也认为他们――而且只有他们――才知道什么对于这个世界是最好的。道德优越感对这个世界犯下的罪孽还不够深重吗?就知识分子而言,道德优越感往往遮蔽了对自身的反思。在以孙志刚案为代表的许多案件中,我们看到的是“铁肩担道义”的法学家,而这一次的“德怀门”事件,我们看到的却是失语的法学家。批判仅仅指向外部,缺乏自省与反思精神的知识分子还能被称为知识分子吗?
更何况,这种于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道德优越感并不等于真正的道德。在中国现有的与官僚制度相勾结的知识制度中,学者们是不可能葆有道德的。朱苏力面对甘德怀的质疑举起了“学术自由”的大旗,但在副院长免复试被录取时,这面大旗轰然倒地:学术自由面对官僚制度是如此的不堪一击。朱苏力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也说道:“如果对国家、学校利益重大的事情,比方说港台学生、外国学生、高校师资培养、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等,我也会按照学校的规定‘开恩’。但这实际上都得按正常的程序进行,完全不是我个人能够决定的问题。”[18]在面对势孤力单的个人时戴上“学术自由”的堂皇冠冕,在面对庞大且握有实权的官僚体系时则弃“学术自由”如敝屣,这究竟是道德,还是不道德?面对不同考生采用不同标准的学者有何诚信可言?而缺乏诚信的学者,又有什么资格奢谈扩大博导的招生权力呢?
说到这里,一个问题渐渐浮出水面:学术到底对什么负责?几乎所有的知识分子都宣称“为学术而学术”,但透过“德怀门”事件,我们无比清晰地看到:中国的学术甚至不是为政治的,中国的学术是为官僚的。学者手里掌握着属于公共资源、却由官僚体系授予的学术权力,他们当然要用这一权力为官僚服务。
中国的大学制度从未试图掩盖这一点。学者是否对学术负责、是否对公众负责,这都不要紧,他们只要对校长书记负责就可以了(同理,校长书记也只需要对上级领导负责)。无论是抄袭、评奖舞弊,还是利用国家的教育资源进行权力寻租,哪怕被公众和媒体所揭露,只要校长书记不发话,他们就完全可以不理睬媒体上的“口水仗”,照样当教授博导;或者干脆返身寻求官僚体系的保护,北大校长和党委书记对于法学院院长的回护,明明白白地彰显了官僚制度与学术制度的利益共同关系。
有些知识分子撰文强调招生制度改革的迫切性,但这话只说对了一半。现行的博士招生制度确实存在很大的问题,但首先需要改革的,并非博士招生制度,而是整个大学体制,是与官僚制度相勾结的知识制度。不去除学者头上的官僚保护伞(同时也是束缚),他们就永远无法成为真正独立的知识分子,什么学术自由、学术良心、诚信,就永远都是一纸空文,就永远无法落实为属于知识分子的特质。对于一个学术不自由、知识不独立的社会,我们早已有了太多的历史经验。
知识制度不仅仅是知识界自身的问题,更是全社会的问题。大学制度有很大一部分是教育制度,担负着培养公民的重任。那么在大学–官僚制度下教育、培养出来的会是怎样的公民?北大书记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北京大学有199个博士专业,作为一个学校,不可能处理每一个具体事件。[19]如果这个学校有幸培养出一位总理,是不是也会说“中国这么大,我不可能去关注每一位农民的生死”呢?
因此,知识制度的改革是整个社会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如果我们觉得时间紧迫,那么不妨从国外移植一套合适的知识制度过来(比如打破公立大学的垄断,鼓励私立大学的发展),然后再进行学术精神的基础建设:良知,诚信,创新……等等。更重要的是,知识分子自觉遵守知识制度,才有资格对其它领域的制度及遵守发表评论,从而在大众的层面上建立起制度理性的普遍共识,再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制度化与民主化。
最后,从“德怀门”事件目前的结果来看,公共空间的建设,仍属当务之急。朱苏力在抛出一份倍受质疑的声明之后便从网络上销声匿迹,转而在纸质媒体上宣称这是一场无谓的“口水仗”,其门下弟子更是振振有辞:“网络社会不具有法庭或(依正当程序建立的)独立的事件调查委员会那样的权威,朱苏力没有义务要到网络空间中向网民们澄清事实,或是对‘指控’做出答辩。”[20]至于北大校方的表现,将其官僚本质暴露无遗:就像审计风暴中被曝光的国家部委一样,面对公众和媒体的责难摆出一副“你能拿我怎么样”的面孔。上述种种都令曾在孙志刚案中看到公共空间一丝曙光的网民们既愤怒又失望。如何才能使公共空间在具有舆论监督的权利和自由之外,还具有监督的效果,这是“德怀门”事件引发我们思考的又一个问题。
公共空间立足于作为国家权力对立面的市民阶层,其前提是受过教育和知情的公众有能力形成某种意见,公众针对公共事务和公共权力进行批判和监督,通过公共讨论形成公众舆论,并构成潜在的立法资源(什么是本土资源?这才是真正的本土资源)。要让我们的网络成为真正的公共空间(就目前的中国而言,网络因其易进入性和不易受操纵性,较报刊、电视等受“精英”把持的传统媒体更加全面也更加公正,因而更具有成为公共空间的品质),要让公共空间的舆论监督真正起作用,我们在形成市民社会、产生公众舆论、提供立法资源等方面都有大量的工作亟待展开,而不是坐等“改革的春风吹进大学校园”。
最后需要说明一点:对于此次“德怀门”事件,我们的批评并不针对朱苏力个人,而是希望通过这样一枚标本来剖析中国知识界的种种痼疾,如能因此而推动中国大学制度和知识制度的改革,则幸甚。
本来,法学作为一门完全由西方引入的学科,再加上其研究对象的特点,它应该是最为讲究程序理性和制度理性的一门学科,但这次偏偏是一位著名法学家的所作所为暴露出中国社会的“变通”传统是如何在现代中国人身上起作用的,由此可见中国社会整体性的缺乏程序理性和制度理性已经到了何种程度,而中国知识分子领域的灾难深重又到了何种程度。
说中国知识分子灾难深重,除上述的缺乏形式理性之外,还因为另一个同样根深蒂固的传统,即朱苏力在接受报纸采访时所流露出的道德优越感。其辩护者也将他描绘为挑战旧制度的堂•吉诃德,并用朱苏力的个人道德及良好动机来为其程序上的“瑕疵”辩解。但是,道德能够为程序失误辩护吗?是否有了道德做什么都是可以被原谅的呢?不少恐怖分子在袭击平民时心中怀着的也是关乎民族和宗教的伟大理想,他们也认为他们――而且只有他们――才知道什么对于这个世界是最好的。道德优越感对这个世界犯下的罪孽还不够深重吗?就知识分子而言,道德优越感往往遮蔽了对自身的反思。在以孙志刚案为代表的许多案件中,我们看到的是“铁肩担道义”的法学家,而这一次的“德怀门”事件,我们看到的却是失语的法学家。批判仅仅指向外部,缺乏自省与反思精神的知识分子还能被称为知识分子吗?
更何况,这种于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道德优越感并不等于真正的道德。在中国现有的与官僚制度相勾结的知识制度中,学者们是不可能葆有道德的。朱苏力面对甘德怀的质疑举起了“学术自由”的大旗,但在副院长免复试被录取时,这面大旗轰然倒地:学术自由面对官僚制度是如此的不堪一击。朱苏力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也说道:“如果对国家、学校利益重大的事情,比方说港台学生、外国学生、高校师资培养、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等,我也会按照学校的规定‘开恩’。但这实际上都得按正常的程序进行,完全不是我个人能够决定的问题。”[18]在面对势孤力单的个人时戴上“学术自由”的堂皇冠冕,在面对庞大且握有实权的官僚体系时则弃“学术自由”如敝屣,这究竟是道德,还是不道德?面对不同考生采用不同标准的学者有何诚信可言?而缺乏诚信的学者,又有什么资格奢谈扩大博导的招生权力呢?
说到这里,一个问题渐渐浮出水面:学术到底对什么负责?几乎所有的知识分子都宣称“为学术而学术”,但透过“德怀门”事件,我们无比清晰地看到:中国的学术甚至不是为政治的,中国的学术是为官僚的。学者手里掌握着属于公共资源、却由官僚体系授予的学术权力,他们当然要用这一权力为官僚服务。
中国的大学制度从未试图掩盖这一点。学者是否对学术负责、是否对公众负责,这都不要紧,他们只要对校长书记负责就可以了(同理,校长书记也只需要对上级领导负责)。无论是抄袭、评奖舞弊,还是利用国家的教育资源进行权力寻租,哪怕被公众和媒体所揭露,只要校长书记不发话,他们就完全可以不理睬媒体上的“口水仗”,照样当教授博导;或者干脆返身寻求官僚体系的保护,北大校长和党委书记对于法学院院长的回护,明明白白地彰显了官僚制度与学术制度的利益共同关系。
有些知识分子撰文强调招生制度改革的迫切性,但这话只说对了一半。现行的博士招生制度确实存在很大的问题,但首先需要改革的,并非博士招生制度,而是整个大学体制,是与官僚制度相勾结的知识制度。不去除学者头上的官僚保护伞(同时也是束缚),他们就永远无法成为真正独立的知识分子,什么学术自由、学术良心、诚信,就永远都是一纸空文,就永远无法落实为属于知识分子的特质。对于一个学术不自由、知识不独立的社会,我们早已有了太多的历史经验。
知识制度不仅仅是知识界自身的问题,更是全社会的问题。大学制度有很大一部分是教育制度,担负着培养公民的重任。那么在大学–官僚制度下教育、培养出来的会是怎样的公民?北大书记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北京大学有199个博士专业,作为一个学校,不可能处理每一个具体事件。[19]如果这个学校有幸培养出一位总理,是不是也会说“中国这么大,我不可能去关注每一位农民的生死”呢?
因此,知识制度的改革是整个社会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如果我们觉得时间紧迫,那么不妨从国外移植一套合适的知识制度过来(比如打破公立大学的垄断,鼓励私立大学的发展),然后再进行学术精神的基础建设:良知,诚信,创新……等等。更重要的是,知识分子自觉遵守知识制度,才有资格对其它领域的制度及遵守发表评论,从而在大众的层面上建立起制度理性的普遍共识,再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制度化与民主化。
最后,从“德怀门”事件目前的结果来看,公共空间的建设,仍属当务之急。朱苏力在抛出一份倍受质疑的声明之后便从网络上销声匿迹,转而在纸质媒体上宣称这是一场无谓的“口水仗”,其门下弟子更是振振有辞:“网络社会不具有法庭或(依正当程序建立的)独立的事件调查委员会那样的权威,朱苏力没有义务要到网络空间中向网民们澄清事实,或是对‘指控’做出答辩。”[20]至于北大校方的表现,将其官僚本质暴露无遗:就像审计风暴中被曝光的国家部委一样,面对公众和媒体的责难摆出一副“你能拿我怎么样”的面孔。上述种种都令曾在孙志刚案中看到公共空间一丝曙光的网民们既愤怒又失望。如何才能使公共空间在具有舆论监督的权利和自由之外,还具有监督的效果,这是“德怀门”事件引发我们思考的又一个问题。
公共空间立足于作为国家权力对立面的市民阶层,其前提是受过教育和知情的公众有能力形成某种意见,公众针对公共事务和公共权力进行批判和监督,通过公共讨论形成公众舆论,并构成潜在的立法资源(什么是本土资源?这才是真正的本土资源)。要让我们的网络成为真正的公共空间(就目前的中国而言,网络因其易进入性和不易受操纵性,较报刊、电视等受“精英”把持的传统媒体更加全面也更加公正,因而更具有成为公共空间的品质),要让公共空间的舆论监督真正起作用,我们在形成市民社会、产生公众舆论、提供立法资源等方面都有大量的工作亟待展开,而不是坐等“改革的春风吹进大学校园”。
最后需要说明一点:对于此次“德怀门”事件,我们的批评并不针对朱苏力个人,而是希望通过这样一枚标本来剖析中国知识界的种种痼疾,如能因此而推动中国大学制度和知识制度的改革,则幸甚。
注释:
[1] 甘德怀:《我的北大考博经历》,见新语丝网站“立此存照”专栏“朱苏力事件”。
[2] 朱苏力:《关于甘怀德同学面试情况的说明》,出处同上。
[3] 《朱苏力回应“甘德怀事件”:不录取他是一个正确决定》,载《东方早报》2004年7月21日
[4] 《朱苏力:这次面试我问心无愧》,载《新京报》2004年7月27日。
[5] 以上说法均可见于新语丝网站“立此存照”专栏“朱苏力事件”。
[6] 许纪霖:《“甘朱事件”的制度性反思》,?articleid=1585
[7] 秋风:《规则转换时代的正确与正义》,?articleid=1590
[8] 方舟子:《北大法学院的诚信危机》,见新语丝网站“立此存照”专栏“朱苏力事件”。
[9] 方舟子:《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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