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析在权力视野中对电视媒介性质的重新定义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0

  论文关键词:经济权力;政治权力;精神文化权力;电视媒介

  论文摘要:从类型来看,权力大致可以分为如下三种:即以暴力为特征的政治权力,以财富为特征的经济权力和以知识为特征的文化权力。本文尝试从权力角度重新定义电视媒介的性质,并以此观照中国电视媒介的权力特征。基本观点是:电视媒介是消费欲望制造的工具,政治权力合法化的机器,精神文化规训的空中学校。

    美国传播学学者理查德·戴恩斯特提出了“电视,我们时代的机器”的观点。他认为:“尽管几乎不能将电视误认为是一块完全未经商业染指的纯美学领域,然而也不可能将其降低到粗俗的商业套语的地位。价值的电视视觉形态同时在好几个区域运作,在图像转播的动态过程中,就交叉于金钱、政权、文化利益等一长串力的链环之中。……因此,我在此提供一幅地图,将可能受电视操纵的经济用两个概念轴加以规范,这两个概念轴以高度凝练的简略表达,即‘机器’和‘形象’。任何对电视的具体分析都必须处理名为‘机器’和‘形象’的问题。可以说,电视作为一种形象制造机器,再生产了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关系。相比之下,我们的政治体制、经济制度和社会环境,决定了我国的电视传媒呈现出与西方电视媒介不同的特征。但是,在探究电视媒介与其他权力形式的关系时,我们可以借鉴一些西方传播和文化理论,来参照、比较我们自己电视文化的研究,以期获得某种启发。下面,我尝试从三个方面,解读中国电视传媒与政治权力、经济权力和文化权力的关系,并从这个角度重新定义电视媒介的性质。

  一、作为一种经济权力的电视媒介:消费欲望的生产工具

    电视传媒与经济权力的关系在于,两者联袂制造出电视屏幕上的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经济权力假电视之手,配制出消费文化的药方,再通过电视媒介传播给广大受众,刺激他们的消费欲望,总之,电视是人的消费欲望的生产工具。

    首先,我们对消费概念作一个辨析。在社会生活中,任何消费品都具有两种属性:它既是一种用来交换和使用的物质产品,同时又包含了特定的社会文化内涵;它既有使用价值,又附带文化价值。因此,人们的消费活动,并不仅仅是一种单纯的经济活动,它还是一种文化交流、社会沟通的活动。

    那么,什么是消费主义意识形态呢?我认为,消费主义意识形态包含两层含义:首先,消费主义意识形态就是无节制的对物的消费。在某种欲望冲动中,人以盲目的消费获得快感。这是物质层面的含义。其次,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特指人对消费品中包含的符号和象征价值的追求。这是精神层面的含义。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合理的消费行为,消费主义的大规模消费需求是被人为创造出来的,它无形中把越来越多的人都卷人某种由商家设计好的生活方式,使人们总是处在一种“欲购情结”之中,从而无止境地追求高档和名牌,这本身又构成了现代消费社会中社会关系再生产的条件。“欲购情结’,其实是一种不同于生理需要的心理需求。既然是心理需求,它就完全有可能被加以控制。

    商家和传媒通过广告以及其他消费文化的形式刺激和控制了人的这种“欲购情结”。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建立在资本主义当代生产逻辑的基础上的现实。传统的经济生产理论认为,需求是消费的前提,需求决定消费。而在生产力水平获得长足发展的今天,当代资本主义生产面临的问题,是从需求短缺转变为需求过剩,商品生产的重心从生产转向了消费,如何刺激人们新的消费需求代替了盲目扩大生产规模。在这种背景下,先于生产行为的对于人们消费需求的调查和刺激,比如民意测验、市场研究、广告宣传、市场营销等手段都成为经济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它培育和刺激了人们新的消费热点、消费欲望,这就意味着经济生产找到了新的增长契机。因此,经济生产的主动权从消费者那里转移到了生产企业。生产企业控制着市场行为,引导并培育着消费者的消费态度和需求。“需求实际上是生产的结果”成为消费社会学家加尔布雷思的一句名言。从另一个方面来看,消费需求并不是完全出自人的原始欲望和自由选择。作为一种社会动物,人们在消费活动中的选择,必然反映了他(她)所处的文化模式。换句话说,只有在一定文化价值体系中的消费品才有生产的必要。而消费品的文化价值体系,从某种意义上看,则是由商家和媒介共同建立的。

    电视媒介与商家联手,以影像符号的方式刺激人的消费欲望,不管人们是否具有真实的消费需要和消费能力。在广告或者其他消费文化形式的煽动下,人们沉醉和痴迷于媒介与商家从工厂和车间中事先配制的消费迷药,以为消费某种商品,就是成就某种地位和身份,在各种“时尚”、“幸福”、“成功”的幻觉中,惶惶然不知所求。简而言之,消费欲望的生产在走向消费者之前,就已经在资本家的车间里提前完成了。由此我们发现,商家与传媒所制造的消费主义意识形态已经进人人的欲望层次,左右了人的欲望的产生。而电视传媒技术为这种远程的身心控制推波助澜,立下了汗马功劳。美国学者布热津斯基指出:“电视—大众文化的卞要提供者—越来越把幸福生活的定义说成是更普遍地获得商品和立即得到自我满足。乌托邦的狂热就这样被欲壑难填的消费挥霍所取代。所以,电视媒介与经济权力的关系,对商家来说,并不仅仅为了推销产品,他们还要借助媒介创造消费文化,刺激人们的消费冲动,制造人们的“消费欲”和“欲购情结”,进而实现某种生产关系的再生产。从这个意义上看,那些电视机前发呆的人们,不仅白天为资本家打工,晚上还在替资本家挣钱。对于电视媒介来说,推动消费意识形态不仅仅是为了维持栏目生存,积累象征资本,扩大名声和影响力,同时还为了增加自身的经济实力。双方各取所需,各有所求。

    现在,电视节目已经越来越明显地带有消费特征。

    我们以美国传媒为例,美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等曾就《时代》杂志、((纽约时报》、((今日美国》等16家主要媒体1977年与1997年的新闻报道做过比较研究。该项研究发现,美国主流媒体的新闻报道币点和主题已从原来的政治、经济、教育、!习际事务等传统内容,逐渐转向生活方式、著名人物、娱乐、丑闻等方面。1977年,具有传统新闻特点的报道在数量上超过名人特写或丑闻为重点的报道,两者的比例为2:1 , 32%为传统新闻报道,IS%为名人特写报道。20年后,这种关系颠倒过来,只有25%的报道集中于传统题目,而超过40%的报道着重于比较轻松的或耸人听闻的题目。其中特别是电视新闻网,超过55%的报道集中于生活方式、名人、娱乐等方面,只有8%的报道集中于传统新闻内容。而洛文塔尔通过对20世纪美国流行杂志中的传记比较研究,发现了一个明显的重要转变,即主体传主形象已从“生产偶像”转变为“消费偶像”。不仅如此,美国娱乐业作为“以版权为基础”的制造业极其发达,2001年电影电视业及相关的录像带、录音带、音乐出版行业等方面的总收人高达600多亿美元,占美国出口额的第一位。

    目前,我国新闻媒介的报道内容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过去计划经济时代大量的关于工农业生产的报道,转变成休闲娱乐、购物旅游、居室装修、卫生保健、服饰化妆、烹饪美食等生活方式的报道。以电视为例,围绕着消费意识形态,传媒的报道内容、报道方式也都相应地发生了变化。一大批以传播时尚信息、宣传时尚观念为定位的栏目纷纷出现。这些电视节目注重包装,追求形式美,内容上更是以欧美、韩日和中国港台的流行风潮为主,诸如服装、饮食、化妆、旅游等消费主题,占去了很大篇幅。海南卫视则干脆办成了旅游频道。而渗透着浓厚消费意识形态的博彩、游戏、娱乐节目,更是遍地开花。总之,电视不仅参与制造了消费主义意识形态,它本身也已经打上深深的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烙印。它是消费欲望的生产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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