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析在权力视野中对电视媒介性质的重新定义(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0

  二、作为一种政治权力和权威的电视媒介:合法化机器

    从电视媒介与政治权力和权威的关系来看,电视媒介的使命之一在于论证和维护政治权力的合法性,鼓吹政治权力的权威性,充当政治权力合法化的机器。

    美国传播批判理论学者阿特休尔在其批判模式中指出,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新闻媒介都没有展现出独立行动的图景,而是为那些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利益提供服务。在他看来,媒介在任何领域都成为政治、经济或社会权力的代言人。作为政治、经济或社会权力代言人的电视媒介,在论证政治权力合法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晚近的例子,比如美国发动对伊拉克的战争,在开战之前,美国媒体帮助政府把伊拉克总统萨达姆的政权描绘成一个独裁的、残酷镇压民众和制造恐怖主义袭击的邪恶政权。由此,明明是一场师出无名的侵略战争,明明是一场争夺中东石油资源、占据海湾地区战略要地的军事行动,却被美国政府和媒体说成是一场解放伊拉克人民的正义战争。美国的政客和军事专家甚至幻想着当美英联军进人伊拉克国土以后,伊拉克人民会举着旗帜欢迎他们。事实是,战争给伊拉克造成巨大的经济破坏,给无辜平民带来残酷的伤亡。美英联军不仅没有看到欢迎的人群,迎接他们的却是人体炸弹和伊军的顽强抵抗。

    在权力、权威与合法化之间,存在着密切关系。权威树立的前提,是人们对权力的正当性与合法性的自觉承认和接受。从这个意义上讲,权威就是一种被视为合法的权力系统和社会控制,而合法性则是指人们对享有权威的人的地位的承认和对其命令的服从。权力要想具有权威性,必须有自己相应的合法性基础。一个缺乏足够的合法性支持的政治体系,必然会丧失其统治的权威性,而权威性的下降,又会影响到它的统治程度和统治能力,并最终威胁到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对于我们国家来说,新闻舆论和政治合法性的关系非常紧密。笼统地说,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党作为执政党,但却仍然延续着革命党的使命,中国政治的一元统治导致舆论一律,舆论一律反过来论证了一元统治的合法性,强化了它的权威。政治权力统摄一切。包括电视媒介在内,主要使命和任务就是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作为政治宣传的工具。改革开放以后,党的角色真正从革命党转换为执政党,电视媒介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在多元话语和多元价值标准的前提下,很好地实现主流意识形态一元话语的有效传播。

    总之,在电子技术获得长足发展的时代,电视媒介充当了为政治合法化摇旗呐喊的一个主要工具。它充分发挥自身的技术优势,帮助执政党说服民众,使其统治和管理地位得到巩固。

  三、作为一种精神文化、信息权力的电视媒介:空中规训学校

    从精神文化、信息的角度来看,广义的电视媒介行使的是一种精神文化与信息规训的权力。电视像一所没有围墙的“空中规训学校”,用无线电波和电子信号针对特定人群进行持续不断的精神文化与信息规训。

    电视媒介的精神文化与信息规训在引导和控制人们的观念和行为上,具体表现为一种意义典范。上个世纪70年代,美国传播学者提出了一种新的传播理论:意义典范理论。它“假设人际和大众的传播过程带给我们明了环境的资讯,资讯中的意义则包括有规范、社会控制和生活形态。换言之,它们正确或错误地定义了社会秩序的过程,它们也协助我们对外在世界的了解”,形成了我们头脑中的图画,其内在概念影响了我们的行为。另外,传播学的“议程设置”理论也为我们理解电视传播内容的倾向性和选择性增加了注脚。所以,电视媒介为人们所提供的,不仅仅是生产和消费某些特定类型的精神文化、信息消费品,而且还提供人们据以知觉和思考的意义与概念体系,它以意义典范或者文化规范的形式使人们“自觉认同”它所提供的“美好生活”的观念。我个人认为,电视媒介借助影像编织出了这张规训之网。其过程是—首先,由各类政治、经济和文化精英制造出一套完整的观念:国家、种族、理想、幸福、正义,如此等等。然后,再由电视媒介把关人和文化精英共同寻找现实片段以作为这种观念的证据,经过层层包装和剪辑之后,一张特定电子符号织就的文化之网从电视屏幕上伸展出来,布满人们现实生活的各个角落。如果这些观念在现实生活中更多地是代表着某些特定社会群体的兴趣或利益的话,那么它还是一种葛兰西意义上的文化支配权或者说社会牛活中的主导意识形态,因为它在客观上维护并且再生产着一种带有特定利益格局的社会生活形式。

    无形的、没有围墙的规训机制实质上是一种不均衡的监视机制。英国社会学家齐格蒙·鲍曼认为,不均衡监视产生的一个深远后果,“就是要求将专家置于监视者的位置上”。他分析道:“不均衡监视产生了一项艰巨的任务,这就是对人类行为模式进行整体改造,就是把千篇一律的规则这一不合理要求,强加在个人的有着多种多样爱好的现实活动之上,就是把各自怀着不同目的的民众个体,纳人一个千篇一律的客体范畴。这一任务艰巨异常,要完成它,光有暴力是远远不够的。它要有具有专业实践知识和技能的人的参与,它需要人类行为工程师。不均衡性监视所产生的,与其说是一些彻头彻尾施行高压政治的行家里手,不如说是一种‘教育家’角色的人物(尽管此两者并不必然对立)。显然,拥有媒介资源的传媒工作者是监视者,从某种程度上说,他们和少数文化精英一样,可以称作鲍曼意义上的“人类行为工程师”。而作为权力规训和监视对象的大多数人(一般观众)是被监视者,他们既没有权利,也不可能与监视者换个位置。不均衡监视的制度化,使权力与知识有效地结合在一起。因为,掌权者需要借助专家所提供的知识来说服民众,教化人类,监视者是参与设计这个理想模式的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掌权者、专家和监视者互相利用,一方提供知识,一方用权力推行这种知识,权力需要知识,知识赋予权力以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中国,电视取代了几十年前安装在街头巷尾的高音喇叭,把日益分散的社会成员召唤到一个影像构成的社会活动场所。这个社会活动场所很像一所“空中寄宿学校”,学员(即受众)身在各自的家庭,却在同一时间收看同一节目,接受规训。电视所具有的传播信息、政治宣传、文化教育和娱乐功能,与寄宿学校的规训意义十分相似。所以,我认为,电视是对人进行精神规训的一所空中规训学校。电视媒介对受众进行精神规训时所采用的惩罚方式,不是对肉体的训练和折磨,而是对被规训者的言语和形象进行曝光,或者使其在大众媒介中消失。它没有强制性的手段去对人的肉体进行改造,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但却能通过对一系列意义典范、社会规范和道德原则以及生活方式的强调把一种预设的权力关系编织到人的肉体中去,使他(她)们变成被规训的、可控制、可利用的力量。

    总之,作为一种低成本的权力统治技术,电视的精神文化规训性质,是从精神文化的层面论证和维护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地位。从这个角度看,它与作为“政治权力合法化机器”的性质有异曲同工之处。通过这种机制,“国家向一切看起来可能对它的统治造成麻烦的潜在的源头宣战。在国家谋求生存是艺术当中,最需要的一种专门技术就是如何使国家得到认同;臣民们不得不承认,国家及其委任的专家(他们旨在使国家获得合法性)比他们自己更清楚什么是对臣民有益的,他们应该如何生活,怎样行动才能趋利避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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