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音余韵话民俗——京派乡土小说民俗风情的文化价值与审美特性(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0

  汪曾祺的笔下,并没有自然主义地表现风物本身,而是以风物为作品的细节,透过它与民情风俗相联系的现象。表现生活的广度.加深作品的历史深度,从而扩大了作品的容量。风土情,不仅仅是一种现实的存在,也是千百年来民族历史的产物,民族文化的缩影。小说、散文中浓郁的地域文化色彩,正是民族特色的表现。再如《大淖记事》,文章一开篇就极力描绘大淖四时景物和风土人情.这里人的生活、风格、是非标准、伦理道德观念与街里穿长衣念过“子日”的人完全不同,特别是他们的婚俗,大淖开化得很,“这里人家的婚嫁极少明媒正娶”,“媳妇多是自己跑来的姑娘一般是自己找人。在这样一种风俗的制约下,倘若巧云安分守己,巧云与十一子明媒正娶反而显得“离经叛道”了。入乡随俗.巧云妈的私奔和巧云与十一子的相好。正是在这种环境里.才显得自然生动,富有大淖气息。

  在京派小说的文学视界里。农村和农民是中国古老风俗的创制者和传承者,乡风民俗具有无比丰富的历史内容和生命内涵,它们沉潜于民族历史的皱褶之中,弥散在乡村民众的气息之间。这种民间文化形态以持久坚韧而又诗意盎然的方式,规范支配着乡土中人自然淳朴的生命气质和人生形式,也成为他们行为的心理渊源和价值向导。正是在这样审美观照之下。废名的乡土小说在20世纪中国乡村文学的叙事中,散发出与众不同的独特魅力。废名小说以美伦美奂的风俗描写展开对乡土家园的审美发现,其作品不论是以情取胜的《桥》,还是以理取胜的《莫须有先生坐飞机以后》,都以大量篇幅将乡土风情如艺术画卷般次第展开。在这一幅幅的艺术画卷中,风俗描写不是底色,也不是背景,而是承载其作品意义的骨架和血肉,《桥》中没有一个性格鲜明的人物,而即使没有小林、琴子这些角色,《桥》中的风物礼俗依然如画如诗。《莫须有先生坐飞机以后》大量的风俗片段更可篇篇独立,皆成美文。废名站在20世纪启蒙话语对民俗文化彻底批判的对面,视乡风民俗为中国民问社会的集体抒情,从《桥》中尽言其美,到《莫须有先生坐飞机以后》发现其用,以独特的审美视角尽显乡风民俗之社会功能,从而使有世外桃源美誉的废名小说于审美价值之外更具有了独特的社会学价值。

  民俗是同人们生活发生着最密切关系的文化事象.人们生活在民俗里,好像鱼儿生活在水里。的确,乡风民俗与乡村大地是水乳交融的。风俗是文化沉积的标记,人类以此追寻自己的文化根脉。对乡村中国民间风俗的复杂内涵及其社会功能的深入挖掘,不仅显示出乡村民间文化形态对于乡村人物精神世界多方面、多层次的制约与塑造,更将民间文化之于乡村中国的意义价值全面呈现出来,京派小说的民俗文化观也因此而具有了独特的审美价值和社会学意义。民俗文化的研究不但要放到中华民族文化系统中去考量.还要在文学系统中考察意象的发展及给文学带来的影响,研究审美意象在文学史中的变化、影响。作家在作品中表现着特定地区的民俗事象和民俗生活风尚,一方面通过对地方文化色彩的描绘.显示出一种鲜明的地方特色:另一方面这种特定地域的民俗事象的描绘一旦融入社会历史与民族心理的特定内涵.就暗示和体现出更加深广和普遍的社会意义。这种地方特色不仅存在于不同作家群体关于不同地域民俗事象的集体表现之中,而且也深刻的灌注成作家特有的个性和风格。可见由此表现的地域文化特色不同,作家的创作个性及风格也各不相同。文学作品对独特的民俗事象的展示.不仅是一种生活现象的展示,而且也是一种生活本质的揭示.这正是不同的文学大师笔下的生活显示出清晰的不同分野的原因。正因为如此我们看见北京风味的胡同院落、茶馆、店铺和那具有幽默感的京味语言,就会判定是老舍的作品;而看见具有浓郁湘西边地风情的吊脚楼、划龙船、端午节、奉神信巫等就会想到是出自于沈从文的手笔。

  一个民族特有的风士人情、道德价值观、宗教信仰、节庆仪式、人生礼仪、生活习俗等,是一个民族历史文化传统和心理素质的具体体现,是“一个国家和民族中广大人民所创造、享用和传承的生活文化”。文学作品的生命力,往往取决于作品民族化的程度,而文学作品是否有民族独特性则和它所展示的民俗化内容密切相关。民俗化倾向的文艺作品,只有从具体的民俗描写中.展示民族独特的风俗人情,才能构成其内容和形式的民族化特色。可见民族特色常常是由风俗习惯作为标志体系,京派作家一贯坚持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大背景上去观察人、研究人和表现人,所以,他们笔下的民俗没有停留在纯粹民俗事象的描写上,而是包藏和浸润着深厚的文化意蕴。

  京派作家在小说中努力展现城乡人情世态、民风、民俗的良苦用心,显示了作家们相当自觉、相当浓厚的文化批评意识。就是这种文化意识,促使作家以一种宏观的文化目光来历史的、客观的审视中华民族的过去与现状,抨击“丑”的弘扬“美”的传统文化以促进民族的自尊、自立与自强。风俗体现了一个民族对生活挚爱乐观和从生活中感受到的愉悦,体现了一个民族丰富多采的生活方式和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民俗自身蕴含着丰富的文化价值和审美意蕴。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风俗民情作为一种现实的存在,已经成为千百年来民族历史的产物和民族文化的缩影。它既是实实在在的物象,又是民族意识和民族心理的载体。它既是某一地域特色生活的表现,同时也反映了整个民族共同具有的特征。沈从文描写了神巫跳摊的仪式(《神巫之爱》)和男女对歌的恋爱方式(《龙朱》等)。废名描绘了农民进城烧香的规矩(《文公庙》)。萧乾《俘虏》中的七月节和废名《桥》中清明节的描绘都鲜明生动、兴趣盎然。《边城》对湘西端午节的描绘更为成功。不同于“五四”时期那些揭示故乡人民生活悲剧和精神状态的乡土小说(如许杰的《惨雾》、赛先艾的《水葬》、台静农的《红灯》等),京派作家偏重于对民族风情的静态审美观照,他们无意于深入剖析农村社会的现实境况,他们的兴趣在于表现生活的特定的美的内涵。出现在京派小说中的风景是美丽的田园风光,风俗则主要是那些表现了民族特色而又不违反自然、健康原则的乡风民俗。京派小说家这种向乡村自然生活皈依的态度,反映了他们与自然和谐一致、执守中道的传统精神和以中正平和的眼光对待民族文化基质的审美态度。

  通过京派小说诸多的民俗事象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民俗与文学的血缘关系是客观存在的。民俗和文学究其产生,常常是二者合一,相生相伴,互融渗透,密不可分。没有民俗就没有文学,没有文学,民俗也就无法传承和保存。京派作家巧妙地运用民俗的特殊功能,把它创造性地转化为艺术细胞,尽管小说中的民俗描写并非是处处“匠心独运”,有不少地方是随文而出,随笔点染,但都成为了小说有机体上不可能少的血肉。文学作品要表现社会生活.也要表现社会情绪,离不开富有民族色彩的风土人情、世态习俗。故此,民俗也成为作家文学创作的源泉,对民俗文化的研究有助于深入到历史中.透视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揭示其独特的审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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