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民法的人文精神(4)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民法典,通过民法典的制定来弘扬人文主义精神的要求和呼声越来越强烈。可以说,在当今中国已经具备类似西方近代制定民法典时所必备的历史潮流与人文精神,即"第二个历史形态"、"形式理性"、"对法进行反思的力量"以及对所有人的权利、自由、平等、尊严、价值的关爱,因此笔者认为在当今中国制定一部民法典已是大势之所趋,从其人文底蕴和文化前提来看,中国制定一部民法典并不仅仅是近20年发展的要求,而是一百多年以来商品经济发展、思想文化启蒙、科学技术进步、法律制度改造等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另一方面:笔者认为当今中国制定民法典必须体现人文主义精神,并且应当从近代民法的人文精神到现代民法的人文精神的发展进程中把握历史趋势,利用后发优势,面向现代化,其实《民法通则》和统一合同法已在这一方面作出了很好的努力与探索。



参考文献
[1] 参见川北善太郎:《关于最近之未来的法律模型》,载《民商法论丛》第6卷,第 286-287页。
[2] 参见K·茨威格特等:《比较法总论》,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2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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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转引自野英一:《私法中的人》,载《民商法论丛》第8卷,第1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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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参见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一),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6-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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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梁慧星:《中国物权法研究》(上),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第6页。
[15] 参见邱本:《 从契约到人权》,载《法学研究》1998年第6期
[16] 傅静坤:《二十世纪契约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23 页。
[17] 参见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45-146页。
[18] 参见王利明:《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38-42页。
[19] 刘心稳主编:《中国民法学研究述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630页。
[20] 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62页。
[21] 参见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55页。
[22] 罗伯特·霍恩等:《法国民商法导论》,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1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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