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战争和战后重建的人文因素(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达姆政权崩溃的第一张多米诺骨牌
开战初期,伊拉克南部的什叶派聚居地确实没有发生萨达姆担心的骚乱,因为1991年大起义无人接应导致大屠杀的教训太深刻了。
4月1日,攻入了什叶派圣城纳杰夫的美军第101空中突击师指挥官开始同什叶派宗教领袖接触。此时,被萨达姆软禁了十多年的大阿亚图拉(什叶派教长)西斯坦尼尚未解除恐惧,不敢作出任何允诺,因为他的4位前任都死在了萨达姆的屠刀下。就在6个月之前,他还被迫发出过反美拥萨的宗教指令。两天后,这位73岁的教长终于向1400万什叶派信众发出了新的教令:“极度痛苦过后是轻松,极度磨难过后是安逸”,告示他们即将苦尽甘来。什叶派宗教反对党“伊斯兰革命最高委员会”领导人也断言“伊拉克政权处于崩溃边缘”。
短短几句话,伊拉克大多数军民的主意已定。加上早已反叛的500万库尔德人,萨达姆80%的臣民已离他而去。也正是从那时起,联军开始对防守巴格达的共和国卫队驻地发动毁灭性空袭,多米诺骨牌一张张倒下去,伊拉克防卫力量迅即土崩瓦解。
3.心理战和众叛亲离的萨达姆家族
开战前,世界媒体广泛报道了美国发动的劝降心理战。由于“斩首行动”的失败,美英所希望的“人民起义”和“军队哗变”没有立即发生,“只抓诺列加”的巴拿马作战模式被迫升级,对“人民战争”和“巴格达巷战”的担忧开始出现。实际上,电视镜头上看不见的策反活动一刻也没有停止,伊拉克军队从上到下无心恋战,电视上报出的战果大多是打了就跑回去领赏的敢死队所为。
西斯坦尼教令发出之后,萨达姆意识到了危机的来临,不得不在电视上呼吁被打散了的士兵就近参加抵抗。但他的呼吁只能带来一个结果,这就是更多的逃亡和更高层次的叛卖。
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美国在巴格达之战初期,就敢以小股部队在巴格达大街上武装游行;为什么美军在巴格达只受到了零星的、骚扰性的抵抗;为什么在巴格达城内及其周边地带再也见不到伊拉克军队主力,而首次用于实战的反装甲集束炸弹“成功炸毁”的只是几百辆无人操纵的坦克和装甲车。
随着战争内幕的不断揭开,我们还可以听到更多众叛亲离的离奇故事。
萨达姆败就败在失了民心。
四、影响伊拉克重建的两个关键问题
1.极端宗教势力崛起和教派争端失控是重中之重
伊拉克国诞生之日起,宗教势力的作用就受到历届政府的有效限制。复兴党时期更是如此。萨达姆曾经系统地表述过复兴党的宗教理论。他认为:复兴党的主张体现了对真主的宗教责任,无需清真寺这个“秘密行动的意识形态司令部”来发号施令。人们在清真寺里可以纯洁心灵,获得教义和律法的启迪,但不能以宗教律法处理生活,因为伊斯兰教诞生1400年以来已经容忍了许多新的道理和解释。可以说,萨达姆的宗教理论是被普遍接受的。但在实践上,他的做法是过头了。他不仅过度镇压什叶派的反叛,也杀掉了敢于向他的权威发出挑战的逊尼派教长。
由于萨达姆的过火行为和世界性的普遍规律,伊拉克新秩序的建立面临着宗教势力影响失控的挑战。如果处理不当,伊拉克历史上曾经出现的激进宗教势力煽动政治动乱的事情还会出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夕,纳粹德国就曾利用伊拉克人民对英国委任统治者和费萨尔王朝的不满,暗中操纵了大规模的反英起义并建立了短命的亲纳粹政权。而这场起义的关键领导人就是刚刚被英国人赶出巴勒斯坦的耶路撒冷大穆夫提(逊尼派宗教领袖)侯赛尼。各国史学家在指出这一事实的同时,也宽容了希望得到纳粹扶助的伊拉克人民。因为,如同在印度尼西亚和缅甸发生的情况一样,人们在渴望解放的时候,是不大在乎解放者的身份的。
此后,伊拉克还发生过多次有国内外政治背景的教派冲突。根据1949年通过的《日内瓦第四公约》(战时保护平民权益公约),美英占领当局有责任防止类似的悲剧重演。考虑到在伊拉克建立民主秩序的需要,这一问题更显得至关重要。
2.伊拉克新宪法与世俗民主化
建立民主机制的关键是保证所有公民群体的权利均等,机会均等。但机会均等绝不能以强化宗教和民族意识为前提。在这方面,美国人无需做过多的考察,看一看黎巴嫩的教训就够了。
黎巴嫩是中东地区惟一没有被伊斯兰教完全征服的地区,这个国家的基督教群体顽强地维持了1700年的原地存在。当法国人1923年正式取得叙利亚—黎巴嫩地区的委任统治权后,首先将黎巴嫩同叙利亚分成两个国家,主要考虑就是黎巴嫩地区的基督教居民群体大于穆斯林群体。
1927年,法国操纵通过了黎巴嫩宪法,制定了议会席位按教派比例分配的原则:1943年又明确了基督徒和穆斯林的议席比例为6∶5,并制定了国家领导人由不同教派人士分别担任的原则。如,天主教马龙派当总统,逊尼派当总理,什叶派当议长,希腊东正教派当副议长,德鲁兹人当总参谋长等等。可以说,法国人的出发点是好的,但这种貌似公平的制度却在随后的实践中显现了致命的隐患。
首先,人口构成是随着不同群体的自然增长率差异和外来移民的增加而变化的。此后,黎巴嫩每次战乱的社会根源都是基督教社团的法定权益受到了挑战。无论是1958年美国的武装干涉,还是巴解武装进入黎巴嫩后发生的连年内战。1989年10月,在阿拉伯国家的调解下,黎巴嫩各派对权利分配进行了历史性的调整。议会席位从99席增加到108席,基督徒和穆斯林平分天下。
内战是平息了,但这是饮鸩止渴的平息。如果所有的多宗教国家都按这个办法办,文明冲突只能来得更快。
一个更严重的孪生问题是:按教派分配议席只能助长政党的宗教化,抑制现代政党的形成和作用。尽管在任何一个议会民主体制下,议席分配从来就受到社会阶层、民族构成、宗教的影响,但政治现代化的一个重要要求是呼唤跨宗教和民族的现代世俗政党。这样的政党是通过世俗的施政纲领吸引选民的,不是为了争夺某一宗教群体的利益而存在的。只有这样的政党主导国家的政治生活,才能弱化宗教民族意识,强化公民意识和国家意识,避免宗教冲突。
萨达姆家族统治工具的伊拉克复兴党原本就是这样一个政党。复兴党可以散伙儿,但从体制上培植新的类似的世俗政党,是伊拉克新宪法需要关注的,也是美英占领当局所追求的。
一个简单的设想是:当惯于服从宗教领袖、部族首领、村镇长老和“国家领袖”的民众意识到个人权益可以通过自由投票实现的时候,当跨宗教和部族的世俗政党的感召力超过宗教政党的时候,原有的忠诚必然会让位于对自身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的考虑。这样的例子在世界上是有的,把选票投给异教徒的例子也是有的。所以有人认为:防止宗教冲突、遏制宗教极端势力和避免战争的最好方式,是社会的世俗民主化。
开战初期,伊拉克南部的什叶派聚居地确实没有发生萨达姆担心的骚乱,因为1991年大起义无人接应导致大屠杀的教训太深刻了。
4月1日,攻入了什叶派圣城纳杰夫的美军第101空中突击师指挥官开始同什叶派宗教领袖接触。此时,被萨达姆软禁了十多年的大阿亚图拉(什叶派教长)西斯坦尼尚未解除恐惧,不敢作出任何允诺,因为他的4位前任都死在了萨达姆的屠刀下。就在6个月之前,他还被迫发出过反美拥萨的宗教指令。两天后,这位73岁的教长终于向1400万什叶派信众发出了新的教令:“极度痛苦过后是轻松,极度磨难过后是安逸”,告示他们即将苦尽甘来。什叶派宗教反对党“伊斯兰革命最高委员会”领导人也断言“伊拉克政权处于崩溃边缘”。
短短几句话,伊拉克大多数军民的主意已定。加上早已反叛的500万库尔德人,萨达姆80%的臣民已离他而去。也正是从那时起,联军开始对防守巴格达的共和国卫队驻地发动毁灭性空袭,多米诺骨牌一张张倒下去,伊拉克防卫力量迅即土崩瓦解。
3.心理战和众叛亲离的萨达姆家族
开战前,世界媒体广泛报道了美国发动的劝降心理战。由于“斩首行动”的失败,美英所希望的“人民起义”和“军队哗变”没有立即发生,“只抓诺列加”的巴拿马作战模式被迫升级,对“人民战争”和“巴格达巷战”的担忧开始出现。实际上,电视镜头上看不见的策反活动一刻也没有停止,伊拉克军队从上到下无心恋战,电视上报出的战果大多是打了就跑回去领赏的敢死队所为。
西斯坦尼教令发出之后,萨达姆意识到了危机的来临,不得不在电视上呼吁被打散了的士兵就近参加抵抗。但他的呼吁只能带来一个结果,这就是更多的逃亡和更高层次的叛卖。
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美国在巴格达之战初期,就敢以小股部队在巴格达大街上武装游行;为什么美军在巴格达只受到了零星的、骚扰性的抵抗;为什么在巴格达城内及其周边地带再也见不到伊拉克军队主力,而首次用于实战的反装甲集束炸弹“成功炸毁”的只是几百辆无人操纵的坦克和装甲车。
随着战争内幕的不断揭开,我们还可以听到更多众叛亲离的离奇故事。
萨达姆败就败在失了民心。
四、影响伊拉克重建的两个关键问题
1.极端宗教势力崛起和教派争端失控是重中之重
伊拉克国诞生之日起,宗教势力的作用就受到历届政府的有效限制。复兴党时期更是如此。萨达姆曾经系统地表述过复兴党的宗教理论。他认为:复兴党的主张体现了对真主的宗教责任,无需清真寺这个“秘密行动的意识形态司令部”来发号施令。人们在清真寺里可以纯洁心灵,获得教义和律法的启迪,但不能以宗教律法处理生活,因为伊斯兰教诞生1400年以来已经容忍了许多新的道理和解释。可以说,萨达姆的宗教理论是被普遍接受的。但在实践上,他的做法是过头了。他不仅过度镇压什叶派的反叛,也杀掉了敢于向他的权威发出挑战的逊尼派教长。
由于萨达姆的过火行为和世界性的普遍规律,伊拉克新秩序的建立面临着宗教势力影响失控的挑战。如果处理不当,伊拉克历史上曾经出现的激进宗教势力煽动政治动乱的事情还会出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夕,纳粹德国就曾利用伊拉克人民对英国委任统治者和费萨尔王朝的不满,暗中操纵了大规模的反英起义并建立了短命的亲纳粹政权。而这场起义的关键领导人就是刚刚被英国人赶出巴勒斯坦的耶路撒冷大穆夫提(逊尼派宗教领袖)侯赛尼。各国史学家在指出这一事实的同时,也宽容了希望得到纳粹扶助的伊拉克人民。因为,如同在印度尼西亚和缅甸发生的情况一样,人们在渴望解放的时候,是不大在乎解放者的身份的。
此后,伊拉克还发生过多次有国内外政治背景的教派冲突。根据1949年通过的《日内瓦第四公约》(战时保护平民权益公约),美英占领当局有责任防止类似的悲剧重演。考虑到在伊拉克建立民主秩序的需要,这一问题更显得至关重要。
2.伊拉克新宪法与世俗民主化
建立民主机制的关键是保证所有公民群体的权利均等,机会均等。但机会均等绝不能以强化宗教和民族意识为前提。在这方面,美国人无需做过多的考察,看一看黎巴嫩的教训就够了。
黎巴嫩是中东地区惟一没有被伊斯兰教完全征服的地区,这个国家的基督教群体顽强地维持了1700年的原地存在。当法国人1923年正式取得叙利亚—黎巴嫩地区的委任统治权后,首先将黎巴嫩同叙利亚分成两个国家,主要考虑就是黎巴嫩地区的基督教居民群体大于穆斯林群体。
1927年,法国操纵通过了黎巴嫩宪法,制定了议会席位按教派比例分配的原则:1943年又明确了基督徒和穆斯林的议席比例为6∶5,并制定了国家领导人由不同教派人士分别担任的原则。如,天主教马龙派当总统,逊尼派当总理,什叶派当议长,希腊东正教派当副议长,德鲁兹人当总参谋长等等。可以说,法国人的出发点是好的,但这种貌似公平的制度却在随后的实践中显现了致命的隐患。
首先,人口构成是随着不同群体的自然增长率差异和外来移民的增加而变化的。此后,黎巴嫩每次战乱的社会根源都是基督教社团的法定权益受到了挑战。无论是1958年美国的武装干涉,还是巴解武装进入黎巴嫩后发生的连年内战。1989年10月,在阿拉伯国家的调解下,黎巴嫩各派对权利分配进行了历史性的调整。议会席位从99席增加到108席,基督徒和穆斯林平分天下。
内战是平息了,但这是饮鸩止渴的平息。如果所有的多宗教国家都按这个办法办,文明冲突只能来得更快。
一个更严重的孪生问题是:按教派分配议席只能助长政党的宗教化,抑制现代政党的形成和作用。尽管在任何一个议会民主体制下,议席分配从来就受到社会阶层、民族构成、宗教的影响,但政治现代化的一个重要要求是呼唤跨宗教和民族的现代世俗政党。这样的政党是通过世俗的施政纲领吸引选民的,不是为了争夺某一宗教群体的利益而存在的。只有这样的政党主导国家的政治生活,才能弱化宗教民族意识,强化公民意识和国家意识,避免宗教冲突。
萨达姆家族统治工具的伊拉克复兴党原本就是这样一个政党。复兴党可以散伙儿,但从体制上培植新的类似的世俗政党,是伊拉克新宪法需要关注的,也是美英占领当局所追求的。
一个简单的设想是:当惯于服从宗教领袖、部族首领、村镇长老和“国家领袖”的民众意识到个人权益可以通过自由投票实现的时候,当跨宗教和部族的世俗政党的感召力超过宗教政党的时候,原有的忠诚必然会让位于对自身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的考虑。这样的例子在世界上是有的,把选票投给异教徒的例子也是有的。所以有人认为:防止宗教冲突、遏制宗教极端势力和避免战争的最好方式,是社会的世俗民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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