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2对于武术神美的品评
神美—内练精气神,武术之“神美”主要表现在精神,以及运动的节奏上。对于“神美”的评价,要从中国传统美学中寻找它根源,同时,还必须站在传统文化的高度对其进行定位与思考,只有这样,才能从本质上区别武术与其他体育项目。武术之“神美”与西方体育所表现出来的神美有所不同,虽然都是与各自民族文化、民族习俗紧密相连,但是,两种文化对于美的认识和态度是不同的。西方文化从“有”出发,以求“真”为目的;而中国美学本体是“道”,以体“道”为目的。因此,武术之“神美”是对几千年来民族精神的总结,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提炼,是一种同自然无为的“道”合为一体,超越人生的利害得失,在精神上不为任何外物所奴役的绝对自由境界,是人们心理活动外在表现,对于武术神美的评价,同样要站在整体统一的高度上,除了要看习武者的精、气、神,还要对他们的人格魅力有一个衡量,这样,武术之神美才能被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上,对于武术神美的审视才能具有客观性和真实性。武术之神美是实现武术“意境美”的纽带,是体“道”阶段,没有这个阶段的苦修、苦练是很体会到意境美的自由。同样,我们要以武术那种最高境界的美来指导武术“神美”的发展方向,不能把武术“神美”看作是武术美的本质加以大肆鼓吹,给武术之神美添加本不该有的神秘色彩。
3. 3对于德美的品评
德美—尚武崇德,以德服人。武以德立,武术从一开始就将自己与道德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正因如此,在武术蔚为大观的同时,武德也自成系统。武德不仅是约束习武者的规范,更是武者对社会的承诺,基于此,武术始终在其技击的身影背后有着一副儒雅的面孔。这也使得武德之美超越了武术自身,而成为武术的灵魂。所谓武德就是指习武学艺之人所应遵守的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和规范要求,也就是习武者的道德。对于德美的审视必须从习武者平常的礼节、人品、作风和习武的学风等方面加以整体评述。如:服从国家,注重节气,秉公仗义,不畏强暴,遵守公德,做文明公民,而且要以高尚的理想情操要求和约束自已,不以势欺人,不以艺压人,舍己为人等。道德之美为最美。中华自古即以礼治国,当代则提出以德治国,可见,道德是文明古国千百年来的不懈追求。武术之“德美”始终贯穿在“形美”、“神美”、的各个阶段中,可以说“德美”是习武者的外练、内修过程,是习武者自身素质的提升过程,是实现武术“最高境界美”的桥梁和心脏,是实现武术最高境界美的必要条件。我们要以追求武术最高境界美为目的,进一步规范武术之“德美”的内容,修炼的方法,以及对武德的客观评价体系,真正地使武德的修炼成为追求武术“最高境界美”的一个重要核心组成。
3. 4对于武术道美品评
道美—“以术求道”,“天人合一”。“道”既是“意境”。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同样,武术的“道美”用语言是不能准确来描绘。“大道无形”,道美的实质与庄子美学思想中的“大美”是一致的,是人们对于美感悟到的一种“境界”,“道美”实质上是美的升华,是人们在对美的追求和塑造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美的体悟,而这样的感悟是最真实的,而又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是对中国几千年传统文化的深刻理解,是传统美学的核心内容,意境美不仅来源于运动的本身,来源于自然规律,更为重要的是来源于人们自身精神的感悟。中国古典美学历来强调审美对象在伦理道德上的感染作用,始终高奏着美、善统一的根本性主题。“形美感目,意美感心”,意即意境,而意境美是含蓄的,需要人们用心感悟方能体认。故此,武术的艺术本质及价值不仅仅体现为技术上的熟练,而且体现在武术表演者的身心不断处于新的体验之中,使习练者在演练过程中产生无尽的意境美。武术是一个动态的存在,正是感悟,使一代一代武者对武术产生新的见解,从而对武术美的认识取得新的突破;也正是在这感悟之间,武术才会成就今天的辉煌。感悟之美在吸引一代一代的习练者投身其中而欣然自乐的同时,又成为武术美发展的终极内核。综上所述,武术意境美是没有一个衡量的标准,不同的人对于武术有不同的感悟,在他们内心感悟出的武术美必然有所不同,对于武术意境美的评价也只能是“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境界,追求更美,没有最美。
4结论
武术美的本质在于“意象”,武术美的发展是由“象”—“意象”—“意境”—“境界”逐步提升的感悟过程。对于武术美的品评,要有统一整体的意识,这种意识归结到底,就是中国古典美学所推崇的“味”和“妙”。“味”和“妙”是对传统武术美最真实、最细腻的体验和最高的评价。武术之美是外显和内涵的完美统一,武术之美,贵在对于人生真谛的体悟,是无法有语言来描述的,正所谓:“天地有大美而不言”美的超然境界。这种境界是对武术美最真实写照,为了武术最美而不断地追求更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