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市场概述(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七是网络文化市场的公众性特征。由于互联网所具有的极度开放性,其上网服务的对象是面对的广大公众,没有预设特定的服务对象,也没有特定的群体,其开放的运行方式,就决定了他的公众性特征。

    八是网络文化市场的营利性特征。互联网运行参与者,是由网络提供者、网站、网络接人服务商、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及上网消费者、游戏运行厂商等组成,在互联网的整体运行中,一般来说,互联网活动参与者,都具有营利性质,它的各种活动是为了效益的最大化的总体目标服务的。

    从对网络文化市场特征分析中不难看出,网络文化市场既具有传统文化市场的教育、娱乐、服务、调节和社交等功能的特征,同时,还具有其特有的文化特征。从这些基本特征中不难看出,网络是把双刃剑。认识到网络文化和现实文化的不同,掌握网络文化市场的运行规律,才能更好地驾御更好地利用它,有效地管理它,才能使正面的作用最大化,被现实生活否定的、丑的一面在网络上得到有效抑制。

    三、我国网络文化市场形成及发展轨迹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老百姓俗称“网吧”。网吧作为互联网的服务终端,成为人们接触互联网的平台。他的生成时间虽然比较短暂,但是,却走过了跌宕起伏的发展历程。

    第一个阶段,网吧生成期(1995—   2001)0

    自1995年由北京实华开公司在北京首都体育馆南门对面开设的中国第一家对公众开放的营利性服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到2001年遍布全国城乡。这一时期,网吧行业的业态主要表现为:市场急剧扩张,竞争无序,经营场所小、乱、差。政府部门对突如其来的新兴行业准备不足,引导不到位,对网吧行业缺乏规范管理。

    第二个阶段,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准网吧成为主流(2001--2004)0

    这一阶段,政府针对网吧业出现的问题,国家信息产业部等四部局出台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了综合治理整顿。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02年上半年,全国共有网吧20万家左右,该行业涉业人员在100万左右;该行业共拥有电脑600万台左右。

    网吧的兴起和普及,不仅为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成为新的消费热点和经济增长点,而且为大众提供了最经济、最便捷的触网机会,在启蒙国民网络意识、推动互联网普及等方面立下了汗马功劳,应该说功不可没。

    2002年6月16日,北京“蓝极速”网吧发生的特大纵火案,是第一阶段的转折点。案发后的6月29日,经国务院同意,文化部等四部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专项治理的通知》,在全国开展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专项治理工作。经过近半年的专项治理,截止2002年年底,全国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由20万家压缩到11万家左右,压缩率达45%,基本扭转了全国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过多过滥、管理失控的状况。.2002年11月15日,国务院又制定颁布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条例理顺了管理体制,调整了行业主管部门,提高了法规层次,政府依法对行业管理更加科学。通过这一切行之有效的举措,使网吧行业在环境、规模和管理手段上都较前期有了很大的改善,主要体现为规模大、管理相对专业、上网环境适中。

    第三个阶段,新概念网吧的萌芽2003年以后出现在较大城市新开业的综合型网吧。

    这种网吧不能用传统意义上的网吧来定义,他们往往独树一帜,是集咖啡吧、网吧、多功能包间、数字影视等于一身的全方位数字娱乐场所,同时也是件业界软、硬件产品展示的窗口,专业电子竞技的舞台,网吧在功能上的多元化发展成为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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