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键词:和合思维 矛盾思维 和谐文化 和谐思维方式
论文摘要:和合思维是中华和合文化传统的内在精髓和灵魂,与西方注重矛盾思维的传统相比,它以对立和谐与系统和谐为其观测视域和理论致思,体现了独具特色的东方智慧。建设和谐文化和确立和谐思维方式,必须以继承中国传统和合思想为基础,在继承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在继承和创新的历史实践中开创中华文化复兴的新篇章。
中国和合文化传统源远流长,积淀深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和谐文化的伟大实践中,开掘优秀的中华和合文化传统,积极继承这份宝贵的思想遗产,在改造和重释的基础上使之实现创造性的转生,并最终重现中华民族文化复兴的辉煌,是一项重要的前提性的思想工作和理论任务。这不仅是因为任何新文化的创造都不能脱离已有的思想传统,而且因为承续和改造渗透和存活于现实中的传统本身就是一种文化的创造活动。
一、和合思维是中华和合传统的精髓
中华和合传统作为一种古老而又鲜活的文化具有极强的穿透力和伸张性,它广泛地渗透在和谐经济、和谐政治、和谐思想、和谐社会、和谐人际、和谐身心、和谐生活、和谐生态等诸多方面,但贯穿其中的精髓、灵魂、本根、命脉是和合辩证思维或称和合辩证法。正如马克思所说,哲学作为“时代精神的精华”和“文明的活的灵魂”,是“自己的时代、自己的人民的产物,人民最精致、最珍贵和看不见的精髓都集中在哲学思想里。”对于一个时代来说,哲学既从总体上最高度地概括各种文化的已有成果,又从本质上最深度地反映文化的根本特性。而辩证方法作为真正的哲学本体论,作为最抽象的形而上的思维,处在哲学体系的最高位置,是哲学的大脑和心脏。因此,可以说,在上下5000年的中华文明发展中,和合辩证思维是贯穿其中的文化之根和文化之魂。
2O世纪90年代中期,笔者就开始从辩证法的形态人手思考中国传统辩证法的和合特点问题,并把它作为我的博士论文的选题。在长期的教学和科研中,笔者逐渐体认到,在中国传统的阴阳和谐、天人合一、主客依存、和同之辩中蕴含了一种具有独特价值和别具特色的辩证思维,它代表了典型的东方智慧特征,在统一的人类辩证思维的发展史上,具有不可替代的历史地位。但是,长久以来,我们对它的价值和意义却认识不够,甚至当作保守和落后的东西,将其视为粪土。这些年来,特别是20世纪9O年代中期以来,理论界逐渐认识到中国传统“和”文化的独特价值,但对这种价值并没有上升到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高度予以认识。毕竟人们受“左”的教条主义思维的束缚太久太深,在一些具体问题上或许人们在经过多次正反两个方面生活实践的磨砺之后,会逐渐认识到教条主义思想的危害,但是,真正从辩证法的高度识别教条主义思维的表现及其错误就不那么容易了。这对于那些专门从事哲学研究的人也不例外。不少搞哲学的人至今仍然认为,辩证法的概念、范畴、命题、观点、原理及其形态,都具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最大的普适性,而且辩证法的形态只能是单元和单一的,理由似乎很简单,因为它是哲学方法论。实际上,哲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与别的学科的理论观点一样,也有其适用的时空限度,超过这个限度,同样会向反面转化。例如,一分为二,作为对立统一辩证方法的中国式表达,它的适用范围就不是无限的,世界上许多事物可能是一分为三、一分为四、一分为五,或一分为多,把它们作“多分法”的分析也许更方便揭示事物的本质规律;同时,一分为二、合二而一、一分为多,也体现了不同哲学形态的方法论维度,我们只有把它们真正辩证地统一起来,对事物作多维的分析和思考,才能全面认识和把握事物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