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传统文化对企业文化建构的双向效应探析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论文关键词:传统文化 企业文化 中国

  论文摘要:中国传统文化作为历史的积淀,精华与糟粕并存,对新时期企业文化的建构产生双向影响。汲取精华,剔除糟粕,是企业文化建设必须正视和解决的课题。

  应对人世,许多企业、企业家对产品、价格、关税、成本、技术等诸多客观因素作着最大化或最小化的研究,力图实现利润的最大化。但利润的获得是硬件和软件共同作用的最终结果,所谓企业的硬件,即是技术、价格等刚性指数;所谓企业的软件,则是管理、文化、伦理等柔性因子。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企业竞争已经从单纯的技术竞争演变为技术和文化的双轨竞争,企业文化作为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逐渐形成并努力实践的以价值观、企业精神为核心的群体意识,日益成为企业硬件良性运转的持续推动力。中国企业面对日益严峻的挑战,除了大力发展科技之外,还要积极创建有特色的企业文化。以儒家文化为主流的中国传统文化,作为一个历史,产生于封闭的自然经济基础上,在某些方面存在不足。甚至同一道德理念即是精华、糟粕的矛盾统一体。整体主义派生出强烈的民族忧患意识,又割裂了人格与权利应有的本质关系;义利之分造就了诸多清扬之士,却阻断了商品经济的探索;礼仪秩序使中国成为“道德渊薮”,但又被后人斥为杀人的匕首。中国传统文化就是在这样的矛盾中绵延了数千年,直至今日,仍深深地影响着中国人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对中国企业文化的构建产生双向影响。汲取精华,摒弃糟粕,建立一套马克思主义、传统道德精神和现代管理理念三位一体的适合中国国情的现代企业文化,是中国企业必须解决的课题。

  一、整体主义

  原始社会,自然条件十分恶劣,人们需要联合起来抵御风险,能够合群成为当时社会生活的迫切需要,进而逐渐形成了原始时代的氏族血缘关系。由于生活于亚洲大陆的中国先民很早就从事定居农业,这种依附于土地的稳定生活方式,难以破坏原始时代的氏族血缘关系,因此中国是在没有彻底破坏氏族血缘关系的情况下由野蛮进入文明,建立了奴隶制国家。这种由氏族而国家的路径使宗族组织得以保留,宗族制度一直存在于中国古代社会,成为社会的基石。在中国上古的特殊社会结构中,家是国的基础,国是家的扩大,治家之道与治国之道是一致的,社会关系家庭化是儒家追求的最高理想和最佳状态,而由家族本位所引出的则是整体主义,这是中国传统道德的一大特色。在中国古代,个人的社会地位是由家族的地位决定的,个人是作为家族整体中的一部分存在的,因此,人们自然把家庭整体利益置于首位,因而不可能产生出以个人为本位的德治原则,只能是宗族的本位原则,即家国整体利益至上的原则,社会伦理是由家族伦理推扩而成的,家族整体主义必然发展为社会整体观念,即由宗族、家族的群体意识发展为社会的群体意识。的确,人生在世,扮演着双重角色,一方面是独立的个体,另一方面又是社会的一员,而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是群体分子,是具有群体需要的互动个体,个人命运与群体未来息息相关。儒家从“人生不能无群”即人的社会性立论要求人们重整体,对于培养个体对群体的责任感、义务感、正确处理公私群己关系曾起了积极作用,造就了一代又一代心忧天下、志在国家的中国人。他们以解民于倒悬、救民于水火为己任,仁民爱物,公而忘私,高扬了整体主义的大旗,增强了民族凝聚力,使中华民族在经历种种历史变迁之后仍然保持着庞大民族的统一,保持着本民族的独特风格和顽强的生命力。

  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研究的这些成果在今天仍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市场经济的实质是在民主与法制的指导下获得最大利益,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和个人都有自己迥异的个体追求,但少数企业为谋求一己之私,不惜损公害民.非法牟利,忘记了国家和整体的利益,背离公利的轨道,如何处理群己、公私关系,成为经济发展中的当务之急,而要解决这些问题,除了加强法制建设之外,还要大力宣传中华民族几千年所倡导的公而忘私、集体主义的高尚品德,使之成为企业文化的主旋律,成为个体的自觉行动,创建健康的经济环境。

  但是,产生于中国古代等级制社会的整体主义又带有明显的忽视个体的倾向,随着儒家文化逐渐成为封建社会的主流思潮,为了维持社会的安定和阶级统治的长久,儒家的集大成者逐渐偏离了群体和个体关系的辩证轨道,将群体意识逐步发展为单向的服从主义,片面强调所谓“社会、“群体”的价值,否定、扼杀个体的尊严。在群体面前,个体失去了应有的地位,这在一定的程度上挫伤了个人的主观能动性,整体主义在协调社会秩序的同时阻扼了个人发展从而阻扼了社会发展。实际上,独立人格是社会道德的细胞,离开了活生生的独立的个体及其自主的活动,就不会有社会及其历史。因此,在不损害国家、群体、他人利益的前提下,社会应鼓励个人努力奋斗,自由地发挥自身潜力,充分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只有每个人的个性自由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才能实现社会更大的进步。正确处理个体与群众的关系,应当成为现代企业文化研究的一大课题。市场经济同样肯定群体意识和团队精神,经济组织的效率和活力源于此,但这种团队精神是建立在承认与保障个体的独立和自由以及组织内部的契约性组合的基础之上。据调查,美国公司赢利的80%要让与股东,而日本公司只将30%的赢利分红,体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识: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对此的不同选择形成不同的价值取向,进而形成迥异的实际操作。整体主义,使个体情愿牺牲个体的福利,因为只有群体的富强才有个体的发展,这是东方文化的必然逻辑。反之,西方文化凸显个体的价值,因为个体的满足是群体发展的一大动力。如何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在两大文化的交锋中寻求最佳的平衡点,最大限度地发展群体利益和满足个体利益,是我国企业文化建设的一大课题。

  二、义利之辨

  义利问题是中国古代道德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义,指人类社会活动和人际关系中应当遵循的最高原则和应当追求的最高道德价值;利,则是指能满足人类生活需要的利益和功利。在几千年的发展演变中,中国传统的义利观积累了许多具有永久性和普遍性的价值。自从私有制产生以来,私利与公义就是一对矛盾。儒家以道德理性解决矛盾的探索,以道德准则节制个人利益的尝试,反映了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要求,其维护公义、弘扬道德的精神实质,对中华民族产生积极的影响。当前,虽然我们实现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占主体,但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企业和个人等市场主体仍有各自独立的经济要求,虽然市场经济以利润的最大化为最终目标,但一味放任人们对“利”的盲目甚至疯狂的追求,势必导致惟利是图,引发社会的混乱,社会需要教导人们在求利的活动中注入理性的精神,认清我利和他利、近利与远利的关系,批判对不当和失当之利的片面追求,使市场主体自觉消除尔虞我诈、欺蒙拐骗、非法交易等丑恶现象。市场经济越发展,越需要人们树立正确的义利观念,当前许多人片面逐利,见利忘义,虽获利于一时,却失信于一世.成为永远的失败者。儒家以义为重、批判见利忘义、以利害义的追求具有永恒的价值,是企业发展的方向,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题中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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