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意义概念的理论基础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论文关键词:意义 指称论 观念论 功用论 行为论

  论文摘要:意义理论是语言哲学的核心内容,也是西方语言学家的主要研究课题。针对意义概念的理论基础,指称论、观念论、功用论和行为论先后给出了自己的解释,但都有其合理性及片面性。
  
  意义理论主要涉及词或词组所表达的意思,也包括语句所表达的意思,它是语言哲学的核心内容,也是西方语言学家的主要研究课题。意义理论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因为它既与指称理论紧密联系,又与真理理论紧密相连,还与人的观念、心理、信念以及行为等等有关。在西方语言哲学论著中,几乎没有一本论著不涉及到意义问题,其中有相当数量的论著专门探讨意义问题,在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上分歧较大,争论激烈。针对“什么是意义”,“语言表达式因为什么而具有意义,或者根据什么而有意义?”等这些问题,指称论、观念论、功用论、行为论等等先后给出了自己的答案,对意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各自含有或多或少的合理因素,但也有或大或小的片面性。
  
  一、指称论
  
  在意义理论中,指称论是一种历史悠久而且影响较大的理论。它的基本思想应该理解为,名称是通过指示或指称外部世界中的事物或事实而有意义,词义与词指称的对象直接联系而不是对等。
  指称论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关于词代表词所指的事物的本质特征的观点,可以说是指称论的先声。密尔则是第一个系统发展指称论的哲学家。他认为,一个名称所代表的事物就是这个名称的意义,也就是这个词的意义;为了解释两个摹状词可能指同一个对象但具有不同意义这种现象,他提出了概念的外延和内涵理论,内涵就是这个词或摹状词短语的意义。
  罗素是指称论的集大成者,明确坚持词义的指称论观点。他认为,词通过指称外界事物而具有意义,词的意义就是它指称的对象。他强调词义与语言外对象的相关性,认为词有意义是因为它是代表自身以外的某种东西的符号。罗素后期的指称论稍有变化,认为词的意义等于词与其指称对象之间的关系,但对词义本质的认识仍以指称对象为基本出发点。
  指称论认为名称和对象之间存在对应关系,一个名称代表或者指称它的对象,这样不仅对“什么是意义”有了个明确的交代,而且建立了语言事物和非语言事物、语言和现实之间的联系,有其合理进步的一面。但同时,它只是孤立地、静止地分析词义,没有考察语词和对象之间的诸多中间环节,也具有其明显的缺陷:1)指称论不能全面解释一切词语的意义。并非所有词语都有指称对象,连接词“并且”“然后”“如果”,语气词“哎呀”“哦”等等,都无指称对象。另外,有些词在现实世界里无指称对象,但却并不是没有意义,如“麒麟”“龙”等等。2)不同的词语可以指称同一对象,但意义不同,如“美国总统”和“布什”。因而,指称论会造成意义混乱。
  
  二、观念论(意念论)
  
  一般认为,观念论这种意义理论首先是由17世纪英国哲学家洛克提出并倡导的。他认为,词语的意义在于与词语联系的意念,词语作为意念的标记出现在人们的思想交流当中,词语所代表的意念就是词固有的、直接的意义。胡塞尔的意义观点也属于意念论。他认为,意义是一种观念性存在,是说话者和听话者所意向的同一对象或同一类对象所共有的性质。
  观念论从心理的角度来探讨意义问题,突出了词或词组的意义与代表观念的密切联系,有其可取之处。但仅仅从心理角度很难解决意义这个复杂的问题,它并没有对词义或句子意义作出实质性的明确阐释。观念论受到了来自功用论、行为论等各方面的批驳,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1)观念本身看不见摸不着,其含义模糊不清,因而对“意义是什么”的回答也是不明确的。2)观念是个人内在的、不可观察的,很难确定或证明一个词或词组在每个人的脑海里形成的观念是一致的,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尤其是抽象的词语。正是由于观念论在理论上陷入诸如此类的困境,它在语义及哲学上均未产生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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