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等职业学校文言文注释商兑(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个意思:一为得到。如《孙子兵法·军争》:“不用乡导者,不能得入地利。”《后汉书·班超传》:“不入虎穴,不得虎子。”二为能够。如《韩非子·内储说上》:“我得以斩其首也。”王先慎集解引顾广圻曰:“今本得作能。”《战国策·秦策三》:“穰侯十攻魏而不得伤者。”姚宏注:“得,一作能。” 陆机《拟西北有高楼》:“玉容谁得顾。”旧校:“得,五臣作能。”刘琪《助字辨略》卷五:“得,能也。也可用‘不’否定,构成‘不得’的说法,用在动词或动宾短语后,表示该动作行为的不可以或不能够。”《汉书·孝成许皇后传》:“今一受诏如此,且使妾摇手不得。”袁宏道《满井游记》:“局促一室之内,欲出不得。”“唇焦口燥呼不得”中的“不得”,同样表示“不能够”;再从事理上看,正是由于“唇焦口燥”,所以才不能够呼喊。
(7)《高祖还乡》:“这差使不寻俗。一壁厢纳草除根,一边又要差夫,索应付。”注解5:“差夫,服劳役的人。”(第3册P372)
译者将“差夫”作为一个名词来解释,显然是犯了望文生训的错误。 “差夫”与“纳草除根”是并列关系,“纳草除根”是动宾结构,相应的“差夫”也应与此相同。且前面有副词“又”和助动词“要”修饰,它应该也是个动宾结构。《陔馀丛考》卷四十三:“官府遣役辄曰差。”这种“差遣”是有选择的。《尔雅·释诂下》:“差,择也。”郭璞注:“差,选择。”《汉书·眭弘传》:“汉帝宜谁差天下。”颜师古注:“差,择也。”《资治通鉴·汉书五十九》:“当差留新兵之温厚者千人。”胡三省:“差,择也。”可见“差”在古代作“选择,挑选”义很常见。《资治通鉴·梁纪十九》:“召夫齐筑具集城南。”胡三省注:“夫,民夫也。”《急就篇》卷一“苟贞夫。”王应麟补注:“既壮曰夫。”“差夫”在文中应为“挑选民夫”。这不仅符合语法,也与刘邦当时“亭长”的职责相一致。
(8)《劝学》:“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注解6:“用心一也,(这是)用心专一(的缘故)。”(第4册P369)
译者在这里显然将“用心” 当作一个词来解释,而在古代它们却是单独的两个词。“用”即“因为、由于”,“心”即“思想、心思”。《诗经·邶风·雄雉》:“不忮不求,何用不藏。”《诗经·小雅·节南山》:“国既卒斩,何用不监?”王引之《经传释词》:“用,词之为也。”《史记·李广传》:“广用善骑射杀首虏多,为汉中郎。”正用其例。全句可以翻译为“(这是)因为(由于)思想专一的缘故。”
五、以讹传讹
(9)《师说》:“巫医乐师百工之人,君子不齿,今其智乃反不能及,其可怪也欤!”注解2:“不齿,不屑一提,意思是看不起。”(第4册P384)
由于某些权威学者的不当注解,致使谬误流传,以讹传讹。“齿”,甲骨文象口中排列的牙齿之形。因牙齿是一个挨一个排列起来的,故可引申为“并列”义。《吕览·直谏》:“齿于诸侯。”高诱注:“齿,列也。”《左传·隐公十一年》:“周之宗盟,异姓为后,寡人若朝与薛,不敢与诸任齿。”杜预注:“齿,并列也。”《汉书·项籍传》:“陈涉之位,不齿於齐、楚、燕、赵、韩、魏、宋、卫、中山之君。”颜师古注:“齿,谓齐列如齿。”所以这里的“君子不齿”应翻译为:君子这类高贵的人物不愿意和巫医、乐师等人并列为伍。
(10)《孔雀东南飞》:“媒人去数日,寻遣丞请还,说有兰家女,承籍有宦官。”注解5:“媒人去数日……承籍有宦官:……说有兰家女,承籍有宦官……,意思是有兰家之女,出身于做官人家,可配太守之子,而自己的女儿出身微贱,不能相配。……”(第1册P317)
历来注家对“兰家女”就有不同的解释,但都不能令人满意。徐复先生从张湛《列子注》里面发现这个“兰”字是晋宋时期口语的一种特殊用法。《列子·说符》:“宋人有兰字者,以技干宋元。……又有兰子又能燕戏者,闻之,复以干元君。”张湛注:“凡人物不知生出者谓之兰。”从张湛这个解释可以知道,《古诗为焦仲卿妻作》里面的“兰家女”就是某人家女儿的意思,而非“兰家之女”。
由于教材在学生心目中具有高度的权威性,课文中的文言文注解对于他们的学习具有明确的指导作用。所以课文及注解一旦出现问题,将会给学生造成错误的指导和严重的影响。以上分类不甚严密,条目之间互有交叉,现不揣浅陋,略陈管见,以期能引起文言文注解者的注意。
参考文献:
[1]徐复.徐复语言文字学丛稿[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
[2]朱声琦.古代汉语实用教程[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
[3]宗福邦 陈世铙 萧海波.故训汇纂[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4]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7)《高祖还乡》:“这差使不寻俗。一壁厢纳草除根,一边又要差夫,索应付。”注解5:“差夫,服劳役的人。”(第3册P372)
译者将“差夫”作为一个名词来解释,显然是犯了望文生训的错误。 “差夫”与“纳草除根”是并列关系,“纳草除根”是动宾结构,相应的“差夫”也应与此相同。且前面有副词“又”和助动词“要”修饰,它应该也是个动宾结构。《陔馀丛考》卷四十三:“官府遣役辄曰差。”这种“差遣”是有选择的。《尔雅·释诂下》:“差,择也。”郭璞注:“差,选择。”《汉书·眭弘传》:“汉帝宜谁差天下。”颜师古注:“差,择也。”《资治通鉴·汉书五十九》:“当差留新兵之温厚者千人。”胡三省:“差,择也。”可见“差”在古代作“选择,挑选”义很常见。《资治通鉴·梁纪十九》:“召夫齐筑具集城南。”胡三省注:“夫,民夫也。”《急就篇》卷一“苟贞夫。”王应麟补注:“既壮曰夫。”“差夫”在文中应为“挑选民夫”。这不仅符合语法,也与刘邦当时“亭长”的职责相一致。
(8)《劝学》:“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注解6:“用心一也,(这是)用心专一(的缘故)。”(第4册P369)
译者在这里显然将“用心” 当作一个词来解释,而在古代它们却是单独的两个词。“用”即“因为、由于”,“心”即“思想、心思”。《诗经·邶风·雄雉》:“不忮不求,何用不藏。”《诗经·小雅·节南山》:“国既卒斩,何用不监?”王引之《经传释词》:“用,词之为也。”《史记·李广传》:“广用善骑射杀首虏多,为汉中郎。”正用其例。全句可以翻译为“(这是)因为(由于)思想专一的缘故。”
五、以讹传讹
(9)《师说》:“巫医乐师百工之人,君子不齿,今其智乃反不能及,其可怪也欤!”注解2:“不齿,不屑一提,意思是看不起。”(第4册P384)
由于某些权威学者的不当注解,致使谬误流传,以讹传讹。“齿”,甲骨文象口中排列的牙齿之形。因牙齿是一个挨一个排列起来的,故可引申为“并列”义。《吕览·直谏》:“齿于诸侯。”高诱注:“齿,列也。”《左传·隐公十一年》:“周之宗盟,异姓为后,寡人若朝与薛,不敢与诸任齿。”杜预注:“齿,并列也。”《汉书·项籍传》:“陈涉之位,不齿於齐、楚、燕、赵、韩、魏、宋、卫、中山之君。”颜师古注:“齿,谓齐列如齿。”所以这里的“君子不齿”应翻译为:君子这类高贵的人物不愿意和巫医、乐师等人并列为伍。
(10)《孔雀东南飞》:“媒人去数日,寻遣丞请还,说有兰家女,承籍有宦官。”注解5:“媒人去数日……承籍有宦官:……说有兰家女,承籍有宦官……,意思是有兰家之女,出身于做官人家,可配太守之子,而自己的女儿出身微贱,不能相配。……”(第1册P317)
历来注家对“兰家女”就有不同的解释,但都不能令人满意。徐复先生从张湛《列子注》里面发现这个“兰”字是晋宋时期口语的一种特殊用法。《列子·说符》:“宋人有兰字者,以技干宋元。……又有兰子又能燕戏者,闻之,复以干元君。”张湛注:“凡人物不知生出者谓之兰。”从张湛这个解释可以知道,《古诗为焦仲卿妻作》里面的“兰家女”就是某人家女儿的意思,而非“兰家之女”。
由于教材在学生心目中具有高度的权威性,课文中的文言文注解对于他们的学习具有明确的指导作用。所以课文及注解一旦出现问题,将会给学生造成错误的指导和严重的影响。以上分类不甚严密,条目之间互有交叉,现不揣浅陋,略陈管见,以期能引起文言文注解者的注意。
参考文献:
[1]徐复.徐复语言文字学丛稿[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
[2]朱声琦.古代汉语实用教程[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
[3]宗福邦 陈世铙 萧海波.故训汇纂[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4]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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