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指出将《春秋》当作史学著作的始作俑者是西晋古文经学者杜预,认为学者经、史不分的看法是错误的。
皮锡瑞引宋人刘敞语曰:“故《春秋》一也,鲁人记之则为史,仲尼修之则为经。经出于史,而史非经也,史可以为经,而经非史也。”[2](第77页)他说:“经、史体例所以异者,史是据事直书,不立褒贬,是非自见;经是必借褒贬是非,以定制立法,为百王不易之常经。”[2](第2页)既然经史体例不同,《春秋》是政治学著作而非史学著作,那么为什么许多学者都视《春秋》为史学著作呢?皮锡瑞认为这是受西晋古文经学者杜预“经承旧史”说的错误影响所致。杜预《春秋左传序》云:“(《春秋》)发凡以言例,皆经国之常制,周公之垂法,史书之旧章,仲尼从而修之,以成一经之通体。其微显阐幽、裁成义类者 ,皆据旧例而发义 ,指行事以正褒贬。”“经承旧史”说认为《春秋》继承了鲁史“旧章”和周公“垂法”,无所谓夫子的微言大义,因而属于一般意义上的史学著作。[1]皮锡瑞就此批评道:
此杜预自谓创获,苟异先儒,而实大谬不然者也。自孟子至两汉诸儒,皆云孔子作《春秋》,无搀入周公者,及杜预之说出,乃有周公之《春秋》,有孔子之《春秋》。……若如杜预“经承旧史”、“史承赴告”之说,止是抄录一过,并无褒贬义例,则略识文字之抄胥,皆能为之,何必孔子?……与其信杜预之说,夺孔子制作之功以归周公,曷若信孟子之言,尊孔子制作之功以上继周公乎?[2](第3—4页)
“经承旧史”说抛开孟子、司马迁等人旧说,以《春秋》为史学著作,乃是汉魏以后古文经学盛行的产物。孟子为战国宿儒,当时尚无所谓今古文之争,又以其去古不远,其说必有所据;太史公之时,今古文经学之争未炽,其说较为公允近实,岂容轻易否认?然而,“自《左氏》孤行,杜预谬解,人之视《春秋》者,莫不如是,专信《左氏》家‘经承旧史’之说”。[2](第70页)此类错误甚至历代贤智如刘知几、王安石、欧阳修者亦莫能外,皮锡瑞批评道:“说《春秋》者,唐刘知几为最谬。”[2](第62页)他说:“乃后之读经者,既不知圣人所作是经,而误以史法绳之,于是经义乱,如刘知几《惑经》、《申左》之类。后之修史者,又不知非圣人不能作经,而误以史书拟之,于是史法亦乱,如沈既济之类。”[2](第77—78页)又说:“至于‘断烂朝报’,则非特宋人有是言,自《左氏》孤行,杜预谬解,人之视《春秋》者莫不如是,专信《左氏》家‘经承旧史’之说。”[2](第70页)王安石以《春秋》为史,讥之为断烂朝报,事见《宋史》卷327:“(王安石)黜《春秋》之书,不使列于学官,至戏目为断烂朝报。”至于欧阳修效仿《春秋》大义,纂修《新唐书》、《新五代史》,更是史学史上的败笔,皮氏引清儒王鸣盛语曰:“欧公手笔诚高,学《春秋》却正是一病。……大抵作史者宜直叙其事,不必弄文法,寓与夺;读史者宜详考其事实,不必凭意见,发议论。宋人略通文义,便想著作传世,一涉史事,便欲法圣人笔削,此一时风气。王氏此说,切中作史者妄拟《春秋》之弊,皆由不知《春秋》是经不是史,经非可僭拟者也。”[2](第78—79页)
总之,皮锡瑞认为,经史不分的观点既不符合史实,而且有害于学术本身。他说:“《春秋》是经,《左氏》是史 ,后人不知经、史之分,以《左氏》之说为《春秋》,而《春秋》之旨晦,又以杜预之说诬《左氏》,而《春秋》之旨愈晦。”[2](第2页)所以,“治《春秋》者皆当知此义:分别《春秋》是经,《左氏》是传,离之双美,合之两伤。”[2](第50页)
二、“《春秋》非史”说在近代学术史上的影响及价值
“《春秋》非史”说在学术史上的影响及价值与皮氏学术的命运紧密相关。如上文所述,皮锡瑞是晚清今文经学家,又是当时的一位政治家,这种学术出身和政治立场难免对他的学术活动有所影响,但总的来说,这种影响并不像有些人想象的那么大。周予同先生就曾指出:“他的著作内容,虽没有很伟大的创见,如同时几位著名的经今文学大师;但学术门径很清楚,善于整理旧说;所以如《经学历史》、《五经通论》等书,对于初学者,真可称为‘循循善诱’。”[9](第100页)“《春秋》非史”说正是皮氏“整理旧说”的一项具体成果。皮锡瑞治学的门户之见不强,与同时代其他学者相比,这是他的胜人之处。正如周先生所云:“皮氏治经,宗今文,但持论平允,没有康有为那样的武断,也没有廖平那样的怪诞。”[9](第98—100页)皮锡瑞的学术兼采古今,“《春秋》非史”说无疑是他“持论平允”的一个例子。
但在门户森严的近代学术史上,“持论平允”乃是学者大忌,当时的古文经学家章炳麟便批评说:“(皮锡瑞)及为《春秋讲义》,又不能守今文师说,糅杂《三传》;施之评论,上非讲疏,下殊语录,盖牧竖所不道。”[9](第100页)皮锡瑞的确主张会通《三传》,语见《春秋通论》:“《春秋》有大义,有微言。大义在诛乱臣贼子,微言在为后王立法,惟《公羊》兼传大义微言,《谷梁》不传微言,但传大义,《左氏》并不传义,特以记事详赡,有可以证《春秋》之义者。故《三传》并行不废,特为斟酌分别,学者可审所择从矣!”[2](第19页)
古人治经最讲严门户,守家法,否则便难逃“数典忘祖”之讥,“持论平允”的治学风格正好注定了皮氏学术的悲剧命运。梁启超、钱穆二先生在各自所著的《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中曾不惜笔墨记述康有为、廖平,却对皮锡瑞的学术成就未置一辞,马宗霍《中国经学史》谈到皮氏时也只用寥寥几十字一笔带过。以致周予同先生在为皮氏《经学历史》写序言时竟有“文献不足”的慨叹:“我很惭愧,我所得于皮氏的生平,仅仅简略如此。他的生平,他的师友,他的学术的传授,我竟无法查考。我曾辗转地询问几位湖南的学者,但不是没有回音,就是以‘不知’答。”[9](第101页)
在这种偏见的左右下,“《春秋》非史”说之不为学者所重,也就不足为奇了。尽管如此,从近代学术史的角度来看,“《春秋》非史”说的重要学术价值却是不容抹煞的。
首先、皮锡瑞的“《春秋》非史”说正确阐明了《春秋》一书的性质,批判性地总结了经学史上的一个重要公案。明人郝敬说:“《春秋》一书,千古不决之疑案也。非《春秋》可疑,世儒疑之也。”[10]此说堪称精当。《春秋》性质之争因经今古文之争而起,千余年来聚讼不已,原因在于学者惮虑于门户和政治因素,难以做到客观公允。皮氏学宗今文,但能兼采《三传》,不走极端。在近代学者众口一词以《春秋》为史学著作的大氛围中,皮氏的见解就显得更是难能可贵,“《春秋》非史”说虽未能显赫一时,却是最具有生命力的,这是它在经学史上的价值。
其次、“《春秋》非史”说对于那些有强烈政治情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