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资平“汉奸文人”的问题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摘 要] 张资平是现代著名的作家,还是一位主任,兼三青团某队队长。
(4) 最后,自称与方治主任同乡,且有世交,从前在经济上曾援助方治,亦认识方治之日本夫人,故极有力量。
(b) 姚中仁所用种种手段
(1) 穿军服,偕一“平定”符号之士兵,将二房东刘黄氏驱入于亭子间,占据其住室。
(2) 用自来水笔写这多数字条,欲将二房东所有家具加封,占为已有。
(3) 其次,带来多数“学生子”(上海所谓白相人)危词恫吓,逼我等迁出。
(4) 最后,占据我等三楼前厅,因引起邻室谢君之反对。继又派其学生子占据楼下房客陈某之花园小房。故陈谢二人诉之长宁分局(有案可查,前年十二月间)。姚中仁自知假冒军人占领民居之违法,将住室出顶,骗得钜额顶费。
(c) 由下述事实,可证明方治受姚中仁之蒙蔽。
(1) 姚中仁初来时,知不能强占我住室,乃以检举相威吓。表面上称我为文学先辈,并问我在伪府中任何职。我知其存心,故漫应之为“地质调查所所长”,因伪府并未设此学术机关也。不料方治即检举我为伪府之地质调查所所长。此证明姚中仁蒙蔽方治者一。
(2) 我与方治主任素昧平生,何以对我家人之住室分配了如指掌。因高检处拘票上注明我家人某住何室,某又住何室,张某多在三楼某室。方治似曾辱临吾家,且认识我之妻室。此证明姚中仁蒙蔽方治者二。
(3) 方治之检举若出之于公,则尚有多数伪部次长,特任简任人员,立法,监察两院委员,何止数千人?方治何不取伪府职员录,择其与伪府关系百十倍于我者,先加检举?乃独检举因开罪敌方,被逼从事技术工作之一聘任小职员耶?此证明姚中仁蒙蔽方治者三。
方治对此绝无仅有之不肖党员姚中仁,必有适当之制裁,而去此足以伤国民党声誉之小污点也。
第二封
适之先生:
弟之辩明书分别寄呈先生与陈立夫先生,因匆匆加封,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深恐将呈先生之信封入立夫先生函中,致立夫先生之信封入先生函中,如其然,不敬之罪,诚不敢辞。敬恳先生将致立夫先生
(4) 最后,自称与方治主任同乡,且有世交,从前在经济上曾援助方治,亦认识方治之日本夫人,故极有力量。
(b) 姚中仁所用种种手段
(1) 穿军服,偕一“平定”符号之士兵,将二房东刘黄氏驱入于亭子间,占据其住室。
(2) 用自来水笔写这多数字条,欲将二房东所有家具加封,占为已有。
(3) 其次,带来多数“学生子”(上海所谓白相人)危词恫吓,逼我等迁出。
(4) 最后,占据我等三楼前厅,因引起邻室谢君之反对。继又派其学生子占据楼下房客陈某之花园小房。故陈谢二人诉之长宁分局(有案可查,前年十二月间)。姚中仁自知假冒军人占领民居之违法,将住室出顶,骗得钜额顶费。
(c) 由下述事实,可证明方治受姚中仁之蒙蔽。
(1) 姚中仁初来时,知不能强占我住室,乃以检举相威吓。表面上称我为文学先辈,并问我在伪府中任何职。我知其存心,故漫应之为“地质调查所所长”,因伪府并未设此学术机关也。不料方治即检举我为伪府之地质调查所所长。此证明姚中仁蒙蔽方治者一。
(2) 我与方治主任素昧平生,何以对我家人之住室分配了如指掌。因高检处拘票上注明我家人某住何室,某又住何室,张某多在三楼某室。方治似曾辱临吾家,且认识我之妻室。此证明姚中仁蒙蔽方治者二。
(3) 方治之检举若出之于公,则尚有多数伪部次长,特任简任人员,立法,监察两院委员,何止数千人?方治何不取伪府职员录,择其与伪府关系百十倍于我者,先加检举?乃独检举因开罪敌方,被逼从事技术工作之一聘任小职员耶?此证明姚中仁蒙蔽方治者三。
方治对此绝无仅有之不肖党员姚中仁,必有适当之制裁,而去此足以伤国民党声誉之小污点也。
第二封
适之先生:
弟之辩明书分别寄呈先生与陈立夫先生,因匆匆加封,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深恐将呈先生之信封入立夫先生函中,致立夫先生之信封入先生函中,如其然,不敬之罪,诚不敢辞。敬恳先生将致立夫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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