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王喜文学游说之士,自如驺衍、淳于髡、田骈、接予、慎到、环渊之徒七十六人,皆赐列第,为上大夫,不治而议论。
又《孟子荀卿列传》云:
自驺衍与齐之稷下先生,如淳于髡、慎到、环渊、接子、田骈、驺奭之徒,各著书言治乱之事,以干世主,岂可胜道哉!……慎到,赵人。田骈、接子,齐人。环渊,楚人。皆学黄老道德之术,因发明序其指意。故慎到著十二论,环渊著上下篇,而田骈、接子皆有所论焉。
《盐铁论·论儒》更说:
齐威、宣之时,显贤进士,国家富强,威行敌国。及愍王,奋二世之余烈,南举楚、淮,北幷巨宋,苞十二国,西摧三晋,却强秦,五国宾从,邹、鲁之君,泗上诸侯皆入臣。矜功不休,百姓不堪。诸儒谏不从,各分散,慎到、捷子亡去,田骈如薛,而孙卿适楚。
可知慎到是齐稷下先生之一,当为齐宣、愍王时期之人。齐宣王在位为公元前三一九至前三○一年;齐愍王“北幷巨宋”在前二八六至前二八五年。其《慎子》各篇的产生,基本应在此时段内。由此推论,竹书《曹沫之阵》成书的下限,应该不会晚于齐宣、愍王时。
至于其上限,自然不会超过鲁庄公十年(公元前六八四年)。道理很简单,《左传》记载:庄公“十年,春,齐师伐我。公将战。曹刿请见。其乡人曰:‘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刿曰:‘肉食者鄙,未能远谋。’乃入见”。在这之前,曹刿肯定没有见过鲁庄公,不然,“其乡人”就不会反对了。而简文所记曹刿劝谏鲁庄公铸“大钟”之事,应该在这之后。至于竹书下文记曹刿与鲁庄公论兵之事,与《左传·庄公十年》“问:‘何以战?’。公曰:‘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对曰:‘小惠未遍,民弗从也。’公曰:‘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对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公曰:‘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对曰:‘忠之属也,可以一战。战,则请从’”和《国语·鲁语上》“公曰:‘余不爱衣食于民,不爱牲玉于神。’对曰:‘夫惠本而后民归之志,民和而后神降之福。若布德于民而平均其政事,君子务治而小人务力;动不违时,财不过用;财用不匮,莫不能使共祀。是以用民无不听,求福无不丰。今将惠以小赐,祀以独恭。小赐不咸,独恭不优。不咸,民不归也;不优,神弗福也。将何以战?夫民求不匮于财,而神求优裕于享者也,故不可以不本。’公曰:‘余听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断之。’对曰:‘是则可矣。知夫!苟中心图民,智虽弗及,必将至焉’”近,既有可能是这次曹刿论战的内容,也有可能是长勺之战后所论。无论如何,竹书《曹沫之阵》的成书,都不会早于鲁庄公十年。
三 异名与本字
简文“
”之名,写法多样。李零指出:简文“曹”作“
”或“”,“沫”作“蔑”、“”、“”、“”或“”。“”字古文字多用为“造”,与“曹”读音相同(都是从母幽部字);“”字从蔑或从万,“蔑”或“万”与“沫”读音亦相同(都是明母月部字)。古书所见异名,如“刿”、“翙”是见母、晓母的月部字,读音也相近。[24]李零将“
”读为“沫”,文献上是从《战国策·齐策三》、《齐策六》、《燕策三》和《史记·管晏列传》、《刺客列传》之说。但在早期文献里,“曹沫”之“沫”多写作“刿”。如《左传·庄公十年》、《庄公二十三年》,《国语·鲁语上》,《谷梁传·庄公十三年》,《管子·大匡》、《孙子·九地》等皆作“刿”。《吕氏春秋·离俗览·贵信》虽作“翙”,但“翙”显然自“刿”出。《慎子》逸文除《初学记》和《天中记》作“翙”外,其余也都作“刿”。
楚简其字作“蔑”或从“蔑”,释作“沫”只有语音上的联系。释作“刿”则不但有音的联系,更有形、义方面的联系。“刿”字从刀,从戉;而“蔑”字《说文》云“从戍”,甲骨文、金文像以戈击人头,字形接近。《说文·刀部》:“刿,利伤也。”《方言》卷三:“凡草木刺人,自关而东,或谓之刿。”《广韵·祭韵》:“刿,伤也;割也。”而“蔑”本义为削、灭。《国语·周语中》:“今将大泯其宗祊,而蔑杀其民人,宜吾不敢服也!”韦昭注:“蔑,犹灭也。”《周易·剥》:“剥床以足,蔑贞,凶。”王弼注:“蔑,犹削也。”陆德明《经典释文》:“荀作灭。”削、灭与伤、割,字义也接近。疑曹刿在“齐桓公与鲁庄公为柯之盟”时“手剑拔刀而进,迫桓公于坛上”(《新序·杂事第四》),以刺客形象闻名,故称其名为“刿”。而释作“沫”,形、义方面的这些联系就看不出了。
所以,无论从文献记载的时间之早,种类之多来看,还是从字形、字义方面的联系来看,释作“刿”都比释作“沫”要好。
传世文献曹刿除作“曹沫”外,还有作“曹沬”、“曹昧”的。如《史记·齐太公世家》:
五年,伐鲁,鲁将师败。鲁庄公请献遂邑以平,桓公许,与鲁会柯而盟。鲁将盟,曹沬以匕首劫桓公于坛上,曰:“反鲁之侵地!”桓公许之。已而曹沬去匕首,北面就臣位。桓公后悔,欲无与鲁地而杀曹沬。管仲曰:“夫劫许之而倍信杀之,愈一小快耳,而弃信于诸侯,失天下之援,不可。”于是遂与曹沬三败所亡地于鲁。
是“曹沬”四见。又《史记·鲁周公世家》:
十三年,鲁庄公与曹沬会齐桓公于柯,曹沬劫齐桓公,求鲁侵地,已盟而释桓公。[25]
是“曹沬”二见。《鹖冠子·世兵第十二》又有:
是以曹沬为鲁将,与齐三战而亡地千里,使曹子计不顾后,刎颈而死,则不免为败军擒将。
《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司马贞《索隐》又作“曹昧”。
“昧”是“沬”之假借,但“沬”与“沫”谁为正字呢?前人有过讨论。
《史记·刺客列传》:“曹沫者,鲁人也,以勇力事鲁庄公。”司马贞《索隐》:“沫音亡葛反。《左传》、《谷梁》并作‘曹刿’,然则‘沫’宜音‘刿’,‘沫’、‘刿’声相近而字异耳。” 《史记·管晏列传》:“于柯之会,桓公欲背曹沫之约。”张守节《正义》:“沫,莫葛反。”依此,“沫”为月部字,当为正字,而“沬”当为误字。
但司马贞《索隐》又说:“沫音昧,亦音末。”“音末”,即读为“沫”;“音昧”,即读为“沬”。就是说既可读“沬”,又可读“沫”。持这种意见的人其实并非少数。《汉书·礼乐志》:“太一况,天马下,沾赤汗,沬流赭。”颜师古注:“沬、沫两通。沬者,言被面如靧也,字从水傍午未之未,音呼内反。沫者,言汗流沫出也,字从水傍本末之末,音亦如之。然今书字多作沬面之沬也。”[26]
清人梁玉绳《史记志疑》则认为:“沫,荒内反。《索隐》音‘亡葛反’,从末,非。”[27]
“沫”、“沬”两字字形相近,一是两横作上长下短,一是两横作上短下长,故文献经常混用。[28]但说“沫”可两读,显然不能成立。
梁玉绳读“荒内反”,实质是以“沫”为“沬”。这一意见是错误的。因为“沬”和从“未”之字,古音皆属物部,它们和“刿”、“蔑”这些月部字是不能通假的。只有同为月部字的“沫”才能和“刿”、“蔑”互用。
因此,这些异文的演变线索只能是“刿”、“蔑”同音假借为“沫”,再由“沫”形讹为“沬”,又由“沬”假借为“昧”。張大可、李人鉴將《齊太公世家》和《魯周公世家》的“沬”皆校改為“沫”[29],顯然是正確的。
由此可知,竹书《曹沫之阵》如依简文本身,当作《曹蔑之阵》;如依传世文献为读,最好作《曹刿之阵》。至于简文的“蔑”和传世文献里的“刿”,谁是真正的本字,确实还不好说。
[1] 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12月。
[2] 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四)》,241页。
[3] 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四)》,24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