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山汉简《金布律》中的早期井盐史料及相关问题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摘 要:张家山汉简《金布律》中关于井盐的内容,是迄今所知井盐史最早的资料。而其他有关简文.也可以帮助我们深化对西汉初年盐业史的认识。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对简文“私为曲盐煮济汉”的释文和注释可以商榷。简文“济汉”字样,或许提供了有关当时经济区域界定的信息。
关键词:张家山;金布律;井盐;济汉
湖北江陵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出土竹简经整理后终于发表,其中许多内容,为我们认识西汉初年的社会历史提供了新的资料。其中题为《二年律令》者,有《金布律》部分。《金布律》,已见于睡虎地秦简“秦律十八种”。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解释说:“金布律,关于货币、财物方面的法律。汉代有金布律,或称金布令,《汉书·萧望之传》注:‘金布者,令篇名也,其上有府库金钱布帛之事,因以名篇。’①《晋书·刑法志》:‘金布律有毀伤亡失县官财物,……金布律有罚赎人责以呈黄金为价,……。’”②而我们今天所看到的张家山汉简《金布律》的内容,则涉及了更为广泛的社会生活层面。
西汉初期可以归人经济法的《金布律》的发现。显然有益于认识当时的经济形态和经济制度。我们还注意到,张家山汉简《金布律》中,可以看到涉及盐政的珍贵内容:
诸私为*盐煮济汉及有私盐井煮者税之县官取一主取五 四三六
人们首先会关注其中“私盐井煮”的文字。
关于井盐的早期开发,正史中以《汉书》的记载较早。《汉书》卷九一《货殖传·程郑》写道:“程、卓既衰,至成、哀间,成都罗裒訾至钜万。初,裒贾京师,随身数十百万,为平陵石氏持钱。其人疆力。石氏訾次如、苴,亲信,厚资遣之,令往来巴蜀,数年间致千余万。裒举其半赂遗曲阳、定陵侯,依其权力,赊贷郡国,人莫敢负。擅盐井之利,期年所得自倍,遂殖其货。”其中所谓“擅盐井之利,期年所得自倍”,说明盐井的经营,可以获取高额利润,可见已经是相当成熟的产业。又《太平御览》卷八六五引《蜀王本纪》曰:“宣帝地节中,始穿盐井数十所。”③其说与《货殖传》“成、哀间”“成都罗裒”成功的事迹相符合。也有战国时期四川井盐业已经得到开发的说法,但是我们所看到的关于四川先秦时期井盐生产的历史记录,都是后世追述。如《华阳国志·蜀志》记载,李冰“穿广都盐井”,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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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今按:《汉书》卷七八《萧望之传》:“望之、疆复对曰:‘先帝圣德,贤良在位,作宪垂法,为无穷之规,永惟边竟之不赡,故《金布令甲》曰:边郡数被兵.离饥寒,夭绝天年,父子相失,令天下共给其费。固为军旅卒暴之事也。”颜师古注:“‘金布’者,令篇名也。其上有府库金钱布帛之事,因以名篇。‘令甲’者,其篇甲乙之次。”
②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11月版,第55页。
③《华阳国志·蜀志》:“孝宣帝地节三年,罢汶山郡,置北部都尉。时又穿临邛蒲江盐井二十所,增置盐铁官。”
若于成都“置盐铁市官并长丞”。从政府管理的健全可以推定,当时四川的盐业已经相当发达了①。此前的盐产形式,或许即晋人任预《益州记》所谓“汶山有咸石,先以水渍,既而煎之”,以及《后汉书》卷八六《西南夷列传·冉駹》所谓“地有咸土,煮以为盐”。《太平御览》卷八六五引《益州记》说:“汶山、越巂,煮盐法各异。汶山有醎石,先以水渍,既而煮之。越巂先烧炭,以盐井水泼炭,刮取盐。”可知曾经有两种“煮盐法”同时并行的情形。
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的年代,在吕后至文帝初年②。看来,张家山汉简《金布律》中所见“私盐井煮”,是迄今所知有关井盐开发的最早的史料。
对于简文“诸私为*盐煮济汉及有私盐井煮者税之县官取一主取五”,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的释文写作:
诸私为*(卤)盐,煮济、汉,及有私盐井煮者,税之,县官取一,主取五。 四三六
整理小组又有注释:“济、汉,水名。”③
考察简文内容后可以发现,其中“私为*(卤)盐煮”似不宜分断,其文应当连读,而与下文“有私盐井煮”相并列。
又释文“煮济、汉”,其说未可通解,而“济、汉,水名”的解释,看来也是错误的。其实这里只有=汉”字可以解为“水名”。“济汉”二字亦不应分断,其本意当是济渡汉水。“济汉”之说,多见于古籍。如《左传·庄公四年》:“……王遂行,卒于樠木之下。令尹*祁、莫敖屈重除道梁搓,营军临随,随人惧,行成。莫敖以王命人盟随侯,且请为会于汉油而还。济汉而后发丧。”又《定公三年》:“蔡侯归,及汉,执玉而沈,曰:‘余所有济汉而南者,有若大川!’”《定公四年》:“冬,蔡侯、吴子、唐侯伐楚。舍舟于淮汭,自豫章与楚夹汉。左司马戌谓子常曰:‘子沿汉而与之上下,我悉方城外以毁其舟,还塞大隧、直辕、冥阨。子济汉而伐之,我自后击之,必大败之。’既谋而行。武城黑谓子常曰:‘吴用木也,我用革也,不可久也,不如速战。”史皇谓子常:‘楚人恶子而好司马。若司马毁吴舟于淮。塞城口而人,是独克吴也。子必速战!不然,不免。’乃济汉而陈,自小别至于大别。”《太平御览》卷七六六引《帝王世纪》:“昭王济汉,楚人恶之,以胶船进王。中流,胶船解,王没于水。”④又卷八一四引《管子》:“齐桓公伐楚,济汉水,逾方城,使贡丝于周室。”汉水曾经是楚地与中原的界隔。“济汉”,先秦时期曾经意味着由文明之地进入了中原人心目中的蛮荒之地。在西汉初年,所谓“济汉”可能仍然有逾越某种意义上的经济文化区界的涵义。
按照“济汉”应是济渡汉水的理解,则这条与盐产盐政有关的律文内容应当释读如下:
诸私为*(卤)盐煮,济汉,及有私盐井煮者,税之,县官取一,主取五。 四三六
其内容除涉及井盐的开发之外,也涉及盐运的方向,以及盐税的税率等等⑤。
有的学者不同意这一见解,认为“煮济、汉”文意可通,先秦典籍可以看到类似文例,如《管子·轻重》所谓“煮沸水为盐”⑥。但是,沸水人海,“煮沸水为盐”,仍然可以理解为在泲水人海处煮盐。《管子·地数》和《轻重甲》于说到“煮沸水为盐”的同时,又有“令北海之众毋得聚庸而煮盐”的说法,可知理解“泲水”煮盐应当与“北海”煮盐相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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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看廖品龙:《试论张若在成都置盐铁市官与李冰穿广都盐井》,谢忠梁:《汉代四川井盐生产劳动画像砖新探》,自贡市盐业历史博物馆编:《四川井盐史论丛》,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5年3月版,第46—90页。
②李学勤:《江陵张家山汉简概述》,《简帛佚籍与学术史》,时报文化出版企业有限公司,1994年12月版。第204页。
③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文物出版社2001年11月版,第192页。
④“楚人恶之”,《太平御览》卷七六八引《帝王世纪》作“汉江人恶之”。《史记》卷四《周本纪》张守节《正义》引《帝王世纪》:“昭王德衰,南征,济于汉,船人恶之,以胶船进王,王御船至中流,胶液船解,王及祭公俱没于水中而崩。”
⑤王子今:《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所见盐政史料》,《文史》2002年4期。
⑥《管子·地数》和《轻重甲》都有“煮泲水为盐”的说法。
系。马非百先生认为“泲”并非川名,只是海水煮盐工序中的卤水①。这一意见也可以参考。或许“泲水”作为河流名称,原本出自“沸”为卤水之义②。
今山东济南因以得名的所谓济水,已经成为黄河下游人海河段。此济水西汉时写作漳水。而西汉时的济水,则只是漳水的一条支流,流经常山郡房子县、巨鹿郡廈陶县地界,即今河北赞皇、高邑、柏乡一带③。其地不闻出盐。汉水虽然是名川,但是汉水流域内也
关键词:张家山;金布律;井盐;济汉
湖北江陵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出土竹简经整理后终于发表,其中许多内容,为我们认识西汉初年的社会历史提供了新的资料。其中题为《二年律令》者,有《金布律》部分。《金布律》,已见于睡虎地秦简“秦律十八种”。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解释说:“金布律,关于货币、财物方面的法律。汉代有金布律,或称金布令,《汉书·萧望之传》注:‘金布者,令篇名也,其上有府库金钱布帛之事,因以名篇。’①《晋书·刑法志》:‘金布律有毀伤亡失县官财物,……金布律有罚赎人责以呈黄金为价,……。’”②而我们今天所看到的张家山汉简《金布律》的内容,则涉及了更为广泛的社会生活层面。
西汉初期可以归人经济法的《金布律》的发现。显然有益于认识当时的经济形态和经济制度。我们还注意到,张家山汉简《金布律》中,可以看到涉及盐政的珍贵内容:
诸私为*盐煮济汉及有私盐井煮者税之县官取一主取五 四三六
人们首先会关注其中“私盐井煮”的文字。
关于井盐的早期开发,正史中以《汉书》的记载较早。《汉书》卷九一《货殖传·程郑》写道:“程、卓既衰,至成、哀间,成都罗裒訾至钜万。初,裒贾京师,随身数十百万,为平陵石氏持钱。其人疆力。石氏訾次如、苴,亲信,厚资遣之,令往来巴蜀,数年间致千余万。裒举其半赂遗曲阳、定陵侯,依其权力,赊贷郡国,人莫敢负。擅盐井之利,期年所得自倍,遂殖其货。”其中所谓“擅盐井之利,期年所得自倍”,说明盐井的经营,可以获取高额利润,可见已经是相当成熟的产业。又《太平御览》卷八六五引《蜀王本纪》曰:“宣帝地节中,始穿盐井数十所。”③其说与《货殖传》“成、哀间”“成都罗裒”成功的事迹相符合。也有战国时期四川井盐业已经得到开发的说法,但是我们所看到的关于四川先秦时期井盐生产的历史记录,都是后世追述。如《华阳国志·蜀志》记载,李冰“穿广都盐井”,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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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今按:《汉书》卷七八《萧望之传》:“望之、疆复对曰:‘先帝圣德,贤良在位,作宪垂法,为无穷之规,永惟边竟之不赡,故《金布令甲》曰:边郡数被兵.离饥寒,夭绝天年,父子相失,令天下共给其费。固为军旅卒暴之事也。”颜师古注:“‘金布’者,令篇名也。其上有府库金钱布帛之事,因以名篇。‘令甲’者,其篇甲乙之次。”
②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11月版,第55页。
③《华阳国志·蜀志》:“孝宣帝地节三年,罢汶山郡,置北部都尉。时又穿临邛蒲江盐井二十所,增置盐铁官。”
若于成都“置盐铁市官并长丞”。从政府管理的健全可以推定,当时四川的盐业已经相当发达了①。此前的盐产形式,或许即晋人任预《益州记》所谓“汶山有咸石,先以水渍,既而煎之”,以及《后汉书》卷八六《西南夷列传·冉駹》所谓“地有咸土,煮以为盐”。《太平御览》卷八六五引《益州记》说:“汶山、越巂,煮盐法各异。汶山有醎石,先以水渍,既而煮之。越巂先烧炭,以盐井水泼炭,刮取盐。”可知曾经有两种“煮盐法”同时并行的情形。
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的年代,在吕后至文帝初年②。看来,张家山汉简《金布律》中所见“私盐井煮”,是迄今所知有关井盐开发的最早的史料。
对于简文“诸私为*盐煮济汉及有私盐井煮者税之县官取一主取五”,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的释文写作:
诸私为*(卤)盐,煮济、汉,及有私盐井煮者,税之,县官取一,主取五。 四三六
整理小组又有注释:“济、汉,水名。”③
考察简文内容后可以发现,其中“私为*(卤)盐煮”似不宜分断,其文应当连读,而与下文“有私盐井煮”相并列。
又释文“煮济、汉”,其说未可通解,而“济、汉,水名”的解释,看来也是错误的。其实这里只有=汉”字可以解为“水名”。“济汉”二字亦不应分断,其本意当是济渡汉水。“济汉”之说,多见于古籍。如《左传·庄公四年》:“……王遂行,卒于樠木之下。令尹*祁、莫敖屈重除道梁搓,营军临随,随人惧,行成。莫敖以王命人盟随侯,且请为会于汉油而还。济汉而后发丧。”又《定公三年》:“蔡侯归,及汉,执玉而沈,曰:‘余所有济汉而南者,有若大川!’”《定公四年》:“冬,蔡侯、吴子、唐侯伐楚。舍舟于淮汭,自豫章与楚夹汉。左司马戌谓子常曰:‘子沿汉而与之上下,我悉方城外以毁其舟,还塞大隧、直辕、冥阨。子济汉而伐之,我自后击之,必大败之。’既谋而行。武城黑谓子常曰:‘吴用木也,我用革也,不可久也,不如速战。”史皇谓子常:‘楚人恶子而好司马。若司马毁吴舟于淮。塞城口而人,是独克吴也。子必速战!不然,不免。’乃济汉而陈,自小别至于大别。”《太平御览》卷七六六引《帝王世纪》:“昭王济汉,楚人恶之,以胶船进王。中流,胶船解,王没于水。”④又卷八一四引《管子》:“齐桓公伐楚,济汉水,逾方城,使贡丝于周室。”汉水曾经是楚地与中原的界隔。“济汉”,先秦时期曾经意味着由文明之地进入了中原人心目中的蛮荒之地。在西汉初年,所谓“济汉”可能仍然有逾越某种意义上的经济文化区界的涵义。
按照“济汉”应是济渡汉水的理解,则这条与盐产盐政有关的律文内容应当释读如下:
诸私为*(卤)盐煮,济汉,及有私盐井煮者,税之,县官取一,主取五。 四三六
其内容除涉及井盐的开发之外,也涉及盐运的方向,以及盐税的税率等等⑤。
有的学者不同意这一见解,认为“煮济、汉”文意可通,先秦典籍可以看到类似文例,如《管子·轻重》所谓“煮沸水为盐”⑥。但是,沸水人海,“煮沸水为盐”,仍然可以理解为在泲水人海处煮盐。《管子·地数》和《轻重甲》于说到“煮沸水为盐”的同时,又有“令北海之众毋得聚庸而煮盐”的说法,可知理解“泲水”煮盐应当与“北海”煮盐相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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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看廖品龙:《试论张若在成都置盐铁市官与李冰穿广都盐井》,谢忠梁:《汉代四川井盐生产劳动画像砖新探》,自贡市盐业历史博物馆编:《四川井盐史论丛》,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5年3月版,第46—90页。
②李学勤:《江陵张家山汉简概述》,《简帛佚籍与学术史》,时报文化出版企业有限公司,1994年12月版。第204页。
③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文物出版社2001年11月版,第192页。
④“楚人恶之”,《太平御览》卷七六八引《帝王世纪》作“汉江人恶之”。《史记》卷四《周本纪》张守节《正义》引《帝王世纪》:“昭王德衰,南征,济于汉,船人恶之,以胶船进王,王御船至中流,胶液船解,王及祭公俱没于水中而崩。”
⑤王子今:《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所见盐政史料》,《文史》2002年4期。
⑥《管子·地数》和《轻重甲》都有“煮泲水为盐”的说法。
系。马非百先生认为“泲”并非川名,只是海水煮盐工序中的卤水①。这一意见也可以参考。或许“泲水”作为河流名称,原本出自“沸”为卤水之义②。
今山东济南因以得名的所谓济水,已经成为黄河下游人海河段。此济水西汉时写作漳水。而西汉时的济水,则只是漳水的一条支流,流经常山郡房子县、巨鹿郡廈陶县地界,即今河北赞皇、高邑、柏乡一带③。其地不闻出盐。汉水虽然是名川,但是汉水流域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