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吏民”——读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札记(一)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吏民”一词,文献常见。先秦及记先秦历史的典籍,如《管子》(卷一七)、《墨子》(卷一四)、《商君书》(卷五)、《战国策》(卷四)、《晏子春秋》(卷一)等,均屡见“吏民”称谓。秦汉史籍,如《史记》、《汉书》、《后汉书》,“吏民”称谓出现更为频繁。同时的出土文献,如《祀三公山碑》(见《汉碑集释》),睡虎地及居延、敦煌、疏勒河等地出土秦汉简牍,“吏民”称谓也经常见到。也许就是因为过于常见,才没有引起学者过多的关注。直到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出土,其大木简被定名为《嘉禾吏民田家莂》(文物出版社,1999年),“吏民”一词才被学者经常提及。但“吏民”一词究竟有何意义?能够说明什么问题?却鲜见学者进行解说。兹不揣浅陋,试释如下。
我们知道,《嘉禾吏民田家莂》的定名,主要根据以下四枚大木简的释文:
①东乡谨列四年吏民田家别莂(4·3)
②环乐二乡谨列嘉禾四年吏民田家别莂如牒(4·2)
③□□谨[列]嘉禾吏民田[家]顷亩收钱布■如牒(4·4)
④南乡谨列嘉禾四年吏民田家别顷亩旱熟收米钱布付授吏姓名年月都莂(4·1)
其中“吏民田家”云云,说明“田家”之中,有“吏”有“民”。关于这一点,同书所列具体“田家”,“吏”、“民”混杂,亦可证明。由此可知,当时统计“田家”,是将“吏”、“民”合在一起计算的。
此外,同时出土的嘉禾年间竹简,也有很多乡、里统计“吏民”户、口的材料。如:
①右高迁里领吏民卅八户口食一百八十人(14·10229)
②右平阳里领吏民卅六户口食?百??人(14·10248)
③右吉阳里领吏民卅六户口食一百七十五人(14·10397)
④?小武陵乡?嘉禾四年吏民人名妻子年纪簿(14·10153)
⑤南乡谨列嘉禾四年吏民户数(?)口食人名年纪簿(14·9088)
至少从目前掌握的材料看,尚未见到当时乡、里统计户、口,单称领“吏”多少户、多少口和领“民”多少户、多少口的例子。由此可知,当时乡、里统计户、口,也是将“吏”、“民”合在一起计算的。可以推测:当时乡、里造籍,“吏”、“民”尚未分簿。而前述统计“田家”,将“吏”、“民”合在一起计算,也是由于当时“吏”、“民”尚未分簿之故。
按:“吏民”造籍合簿,始于何时,文献并无明确记载。《史記·萧相国世家》先记萧何入咸阳,“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后称刘邦“所以具知天下阨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者,以(萧)何具得秦图书也”。显然,萧何所收秦之图书中,有秦的户籍。同书《项羽本纪》记刘邦曾对项伯说:“吾入关,秋豪不敢有所近,籍吏民,封府库,而待将军。”其中“籍吏民”三字,史籍常见,含义不尽相同。此处云云,《汉书·高帝上》记载略同,颜师古注曰:“籍,谓为簿籍。”据此,秦的户籍,似可称为“吏民簿”。由此可知,“吏民”造籍合簿,至迟始于秦。
此后,汉承秦制,应无大变。降及三国,发展变化,情况各不相同。首先需要指出:当时,兵自有兵籍,应该属于常识。至于《三国志·蜀书·后主传》景耀六年(263年)条注引《蜀记》,言蜀将亡,“(刘)禅……又遣尚书郎李虎送士民簿,领户二十八万,男、女口九十四万,带甲将士十万二千,吏四万人……”。其中“士民”一词,与“吏民”一样,文献亦常见。但关于“士民”含义,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却有多种解释。而文献又常见“吏士”一词。《史记·陈涉世家》记陈胜谓徒属“藉弟令毋斩”云云,《集解》引应劭曰:“藉,吏士名藉也。”我以为:“士民”就是“吏民”,“士民簿”也就是“吏民簿”。然而,此处既称“士民簿”,也就是所谓“吏民簿”,却为何又单独统计吏口?我推测:这是曹魏灭蜀,根据自己的制度重新计算的。而《三国志·吴书·三嗣主传》天纪四年(280年)条注引《晋阳秋》,言王濬灭吴,“收其图籍,领……户五十二万三千,吏三万二千,兵二十三万,男、女口二百三十万……”。则情况有所不同。此处专门统计吏口,据同传载永安元年(258年)十一月壬子诏,已提到专门的“吏家”,其时造籍,“吏”已经与“民”分簿了。因此,著名籍帐研究专家池田温先生曾针对前引《晋阳秋》云云,正确指出:“除了男、女口之外,又写出了吏及兵,以示一般民籍与士籍、兵籍之区别所存在的背景,以适应身分差别显著的时代动向,可知在户籍制中也有所反映。”(《中国古代籍帐研究》,中华书局,1984年,82页)
关于吴简所见“吏民簿”制度,汪小煊氏已撰《走马楼简“吏民簿”研究》(2001年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探讨。这里仅就该文没有涉及的“吏民簿”的源流及意义,进行若干解说,以就教于同道。
我们知道,《嘉禾吏民田家莂》的定名,主要根据以下四枚大木简的释文:
①东乡谨列四年吏民田家别莂(4·3)
②环乐二乡谨列嘉禾四年吏民田家别莂如牒(4·2)
③□□谨[列]嘉禾吏民田[家]顷亩收钱布■如牒(4·4)
④南乡谨列嘉禾四年吏民田家别顷亩旱熟收米钱布付授吏姓名年月都莂(4·1)
其中“吏民田家”云云,说明“田家”之中,有“吏”有“民”。关于这一点,同书所列具体“田家”,“吏”、“民”混杂,亦可证明。由此可知,当时统计“田家”,是将“吏”、“民”合在一起计算的。
此外,同时出土的嘉禾年间竹简,也有很多乡、里统计“吏民”户、口的材料。如:
①右高迁里领吏民卅八户口食一百八十人(14·10229)
②右平阳里领吏民卅六户口食?百??人(14·10248)
③右吉阳里领吏民卅六户口食一百七十五人(14·10397)
④?小武陵乡?嘉禾四年吏民人名妻子年纪簿(14·10153)
⑤南乡谨列嘉禾四年吏民户数(?)口食人名年纪簿(14·9088)
至少从目前掌握的材料看,尚未见到当时乡、里统计户、口,单称领“吏”多少户、多少口和领“民”多少户、多少口的例子。由此可知,当时乡、里统计户、口,也是将“吏”、“民”合在一起计算的。可以推测:当时乡、里造籍,“吏”、“民”尚未分簿。而前述统计“田家”,将“吏”、“民”合在一起计算,也是由于当时“吏”、“民”尚未分簿之故。
按:“吏民”造籍合簿,始于何时,文献并无明确记载。《史記·萧相国世家》先记萧何入咸阳,“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后称刘邦“所以具知天下阨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者,以(萧)何具得秦图书也”。显然,萧何所收秦之图书中,有秦的户籍。同书《项羽本纪》记刘邦曾对项伯说:“吾入关,秋豪不敢有所近,籍吏民,封府库,而待将军。”其中“籍吏民”三字,史籍常见,含义不尽相同。此处云云,《汉书·高帝上》记载略同,颜师古注曰:“籍,谓为簿籍。”据此,秦的户籍,似可称为“吏民簿”。由此可知,“吏民”造籍合簿,至迟始于秦。
此后,汉承秦制,应无大变。降及三国,发展变化,情况各不相同。首先需要指出:当时,兵自有兵籍,应该属于常识。至于《三国志·蜀书·后主传》景耀六年(263年)条注引《蜀记》,言蜀将亡,“(刘)禅……又遣尚书郎李虎送士民簿,领户二十八万,男、女口九十四万,带甲将士十万二千,吏四万人……”。其中“士民”一词,与“吏民”一样,文献亦常见。但关于“士民”含义,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却有多种解释。而文献又常见“吏士”一词。《史记·陈涉世家》记陈胜谓徒属“藉弟令毋斩”云云,《集解》引应劭曰:“藉,吏士名藉也。”我以为:“士民”就是“吏民”,“士民簿”也就是“吏民簿”。然而,此处既称“士民簿”,也就是所谓“吏民簿”,却为何又单独统计吏口?我推测:这是曹魏灭蜀,根据自己的制度重新计算的。而《三国志·吴书·三嗣主传》天纪四年(280年)条注引《晋阳秋》,言王濬灭吴,“收其图籍,领……户五十二万三千,吏三万二千,兵二十三万,男、女口二百三十万……”。则情况有所不同。此处专门统计吏口,据同传载永安元年(258年)十一月壬子诏,已提到专门的“吏家”,其时造籍,“吏”已经与“民”分簿了。因此,著名籍帐研究专家池田温先生曾针对前引《晋阳秋》云云,正确指出:“除了男、女口之外,又写出了吏及兵,以示一般民籍与士籍、兵籍之区别所存在的背景,以适应身分差别显著的时代动向,可知在户籍制中也有所反映。”(《中国古代籍帐研究》,中华书局,1984年,82页)
关于吴简所见“吏民簿”制度,汪小煊氏已撰《走马楼简“吏民簿”研究》(2001年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探讨。这里仅就该文没有涉及的“吏民簿”的源流及意义,进行若干解说,以就教于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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