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海宗关于文化形态、社会形态和历史分期的看法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1
    雷海宗先生是我国著名的大量使用非人待遇的农田奴隶而能持久,在经济上是不可想象的,在历史上是没有见过的。
    第三种就是邻近可航海洋的地区。大海是最经济最便利的道路,海洋地区又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可耕地少,粮食生产有限,必须向.海洋上谋出路的地区,腓尼基各城,雅典和一些其他希腊城邦都属此类;一种是可耕地尚多,食粮尚充足的地区,无向海上发展的绝对需要,但既有现成的海洋通路,势必也向海上发展,如罗马、埃及。贸易、商品交换对海洋国家的发展具有重要地位,而工商业与奴隶制度关系密切。手工作坊中的制作,往往大量依靠奴工,一个奴工任“工头”而领导甚至管理自由工人的现象,最少在雅典不是鲜见的。与农业上大量使用奴隶劳动的情况不同,这里不发生奴工生产不经济合算的问题。经商的人也时常依靠奴隶,海上航行更几乎完全依靠奴工摇桨。   
    由此可见,海洋区是唯一奴隶社会为时较长,奴隶制度发展较高的地区,工商业一直是维持并发展奴隶制度的基础。所以,要了解奴隶制度,不妨少注意农业,多注意工商业。而工商业的奴隶又与我们一般意识中生活不如牛马的农田奴隶的想法不相吻合,他们的身分不自由,可以买卖,但不能说低于牛马,否则就难生产出细致精美的器物与制成品了。    
    对于奴隶社会和奴隶制度,尚待更深刻的研究和更科学的解释。就目前说来,可以说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之间的差别,远不如氏族社会与奴隶社会或封建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之间的差别那么巨大,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之间多有交错,各地情况也多歧异,整个问题仍待历史学者彻底分析研究。奴隶社会转入封建社会的具体过程和情况,其间缺乏生产工具和生产力的明显进步。没有发生新兴阶级打倒旧阶级的革命,以及各地区转入封建社会时间迟早的大不相同等,这一切都是上古史中的疑难问题。
 

 
    1956年,经过两年左右的思考研究,在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的指导下,根据周总理关于知识分子问题报告的精神和向科学进军的号召,雷海宗开始对世界上古中古史的体系和奴隶社会的问题提出新的认识,发表新的见解。
    1956年秋至1957年夏,雷海宗再次讲授世界古代史课程。
首先,他对整个体系作了新的调整和安排。过去该课程基本上按地区分总论、印度、巴比伦,埃及,埃及与巴比伦的边区殖民地与边外诸族、希腊罗马王制时代、城邦时代,希腊化与罗马帝国成立时代、罗马帝国、波斯之再兴与罗马帝国之衰乱、上古中晚期亚欧大陆之游牧世界与土著世界、世界上古史总结等十四章讲授。而今改为基本上按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各个时期,分总论、上古前期上(2900---2000B.C。)、上古前期下(21XIO---1IOOB.C。)、上古后期上(.1100—500B。C.,分亚、非和希腊两章)、上古后期中(500B。C.一公元,分早期帝国500--200B.C。和后期帝国200B.C.一公元两章)、上古后期下(公元--570年,分总危机公元一300和总崩溃300---500两章)、上古晚期之东亚新兴诸国——朝鲜、日本、越南、上古中晚期亚欧大陆之游牧世界与土著世界等十章讲授。
    其次,对上古时期各时代的社会形态的名称和性质作了新的阐述。他称上古前期建立最初古国的铜器时代为部民社会。所谓部民社会,生产力低,剩余生产极有限,村社各成独立小天地,守望相助,自成局面,满足现状,蔽塞保守,保留氏族社会之“太古”风气,最基本生产资料——土地理论上属于神或国家及其化身代表王所有,实际上归村社和各家族占有使用,广大劳动者部民通过向神或国家和王提供劳役、实物租税而遭受王、神庙和贵族等统治阶级剥削;由于剩余有限,因而剥削就有限;必须大量集中,也就出现政治集中即专制主义,而村社之蔽塞保守有利于专制主义的成立与维持,村社之原始平等的外衣也使阶级斗争不易表面化;一般人民全无政治生活,君主如神,神权思想即政治专制主义之意识反映,神意信仰必然排除进步发展观念,造成二千年间生产技术进步缓慢,社会思想普遍安于现状。至于上古后期为文明地区扩展的铁器时代,奴隶社会条件成熟,大陆国家可能继续维持部民社会,而海国和商品生产比较发达的地区贝。进入奴隶社会。    、
    1957年6月,雷海宗在天津各社会科学学会学术讲座作了题为《世界史分期与上古中古史中的一些问题》的报告,以后全文在《历史教学》杂志1957年第7期发表,要点如下:
    第一、生产工具发展史。 
    雷海宗强调生产工具在生产力概念中的地位和在决定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认为自有人类以来,生产工具曾经过四大阶段:石器时代、铜器时代、铁器时代、机器时代。而社会发展,如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说:“大体说来,亚细亚生产方式、古典生产方式、封建生产方式、以及近代资产阶级生产方式,可以看成为社会的经济形态的几个递进时代。”③很清楚,马克思所说的亚细亚生产方式就是铜器时代,即近年来一般所谓早期的或不发达的奴隶社会;古典社会就是铁器时代的第一段,即近年来一般所谓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就是铁器时代的第二段,即中古时代。这就出现了问题:为何铁器时代的前一阶段为奴隶社会;后一阶段为封建社会?生产工具既然前后基本一致,为何前后会是社会发展的两大阶段?而前一段为何又与铜器时代同为所谓奴隶社会?生产工具是否如此地不重要,以至在社会发展阶段上根本不发生重大作用?为何铜器铁器之间可以认为无大分别?又为何同为铁器时代,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都有所谓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之分?
 
第二、铜器时代。
    铜器时代的生产工具,尤其农具,仍以木石为主;但铜可用作兵器和贵族的日用品及奢侈品,也可用作手工业生产工具,再用铜质的手工工具制造木石工具,既快又精,价廉易得,损坏后也易获得新的工具,不致再象过去有因工具贵重难得而妨碍生产的情况。
    此时生产力仍很低,剩余有限,能够作为商品的成品极少,多为兵器和奢侈品,生活必需品一般尚未成为商品。原始社会氏族宗法所维系的氏族公社基本完整保存,自成独立小天地,守望相助。生产力的低下和农民及农业生产的特征,决定此时农民的身分是自由或半自由的。每个农民所能奉献的极为有限,剥削来的产品必须大量集中管理,因而国家的规模往往相当大,但为低级的大国,中央是原始专制主义,地方保留氏族公社的原始平等。
土地制度无“东”、“西”之分,古今各国土地在理论上一向均为国有。国家由氏族或氏族集团的部落部族转化而来,土地自然为公有,亦即国有,任何国家均对土地收税。在铜器时代,土地至少理论上似为各村社公有,实际则掌握在各家族之手,由家长主持,土地转让及出租仍不普遍。  
  关于铜器时代,即使材料比较全面的,也还没有发现与生产有重要关系的奴隶制度。以种族、语言及生活习惯相同或相近的战俘为奴,是极个别的事。异种异族战俘在奴隶制度的发展中发生重大作用,是进入铁器时代之后很晚的事,且只有罗马一例。汉谟拉比法典所反映的巴比伦社会,土地上有否奴隶劳动,法典中全无痕迹。债奴以三年为期,等于一种特殊契约关系的雇工,.债奴制是一种还债制度,并非奴隶制一部分。奴隶自外购来,甚为贵重,为生产提高后统治阶级生活奢侈的一种表现,在经济上没有积极作用,与贵族同为寄生阶级。    
    第三、铁器时代。   
    铁制工具代替木石工具,坚硬锐利,价廉易得,任何农民都有能力使用。铜器使用和铁器使用之间的分别,几乎同手工工具与机器工具之间的分别相等,就生产作用讲是由量变到质变的大革命。从此,土地可大量开垦,深耕细作;人类社会初次出现大量的商品生产、人口稠密的现象和较大的城市,交换行为触及社会每个成员,作为通货的铸币流通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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